Wednesday, July 11, 2012

法國遊記 – Villeneuve-les-Avignon


在亞維農那幾天,我們不是住在市內,而是住在羅納河(Rhone River)對岸的 Villeneuve-les-Avignon

(Villeneuve 該是「新城」的意思,這裡姑且稱之為阿維農鎮)

住在阿維農鎮,是因為市內找不到合適的酒店。阿維農市酒店雖多,但真正高級的只得兩三間(蜜月假期,住宿好一點也不太過份吧)。誤打誤撞下,終於選了在對岸小鎮的酒店 Le Prieure。

(酒店本是一幢中世紀修道院,外貌古舊,房間卻是整潔新穎,浴室更是大得嚇人。不是誇張說,每晚淋浴梳洗時,真的走得有點累。)

起初有些擔心酒店離火車站太遠,交通不太方便。但原來從附近的巴士站,十分鐘車程便到達阿維農市中心。第一天,我們還撐着傘,在微雨中走了半小時,跨過羅納河「進城」。

Villeneuve-les-Avignon 不是旅遊熱點,鎮上最繁榮的只得一條大街,一個小廣場。在這恬靜的小村落,村民們自有他們的一套作息規律。

(到雜貨舖想買點東西, 卻碰上下午一時至三時午飯時間,吃了閉門羹。鎮上餐廳的營業時間,更是令人無從觸摸,會不會摸門釘,只能聽天由命。)

在阿維農鎮逗留了幾天,也沒有安排甚麼 行程。除了參觀山坡上的古堡 St Andre Fort,就是每天早上到麵飽店買牛角飽,對着人家的屋頂和窗戶拍照,和在路邊採採野花(!)。



本是無心插柳下選的目的地,也沒有刻意經營特別的節目,反成了旅程中最安靜,最愜意的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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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時多,我在鎮上一邊散步,一邊覓食。突然,聽到一把小孩的聲音說“a very beautiful camera”,轉身看看,路邊一個小女孩正看着我微笑。呆了兩三秒,才意識到,她說的,是我揹着那部用了六年的老爺單反機!

把相機交給她玩了一會兒,讓她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到我為她拍照時,她的同伴立刻蜂擁而上:


這,也是我在十五天蜜月旅程中,唯一的一次艷遇」。

Thursday, June 28, 2012

法國遊記 ﹣ 普羅旺斯

Palais des Papes

Avignon

從三藩市飛往巴黎,住了一晚,翌日便到 Gare de Lyon 乘 TGV 火車到亞維農。車票是個多月前在 Raileuro 網站買的。奇怪的是,頭等車廂竟然比經濟車廂便宜。

巴黎和亞維農相距七百公里,兩個半小時便到達。想起來,三藩市和洛杉磯距離也差不多,但相信我有生之年,也乘搭不到那一列加州的高速火車。

Pont d'Avignon

在電視看了 Rick Steve 的旅遊節目,才知道亞維農這地方。原來十四世紀時,羅馬教廷曾經遷移到亞維農,經過六十七年,七位教宗後,才搬回梵諦岡。

教宗宮殿 Palais des Papes 十分龐大,我們只參觀了一小部份。據說,亞維農教延當年極盡奢華,宮殿金碧輝煌。不過法國革命後,豪華裝飾都被折掉,如今只剩一間間幽暗的房間。

亞維農的另一名勝 Pont d’Avignon,是一條九百年歷史,橫跨羅納河兩岸的橋樑,但現在只餘下半截斷橋。法國童謠《Sur le pont d'Avignon》,唱的就是在這橋橋底跳舞的情景。可惜,當日下着滂沱大雨,我們只能被困在橋底,和數隻白鴿一起,呆呆站了大半小時。

亞維農位於鐵路中樞,酒店餐館林立,是遊覽普羅旺斯不錯的「基地」之選。但是它人多、車多,感覺是煩囂了一點,沒有南法的小鎮風情。下一次, 我會選擇留在 Aix-en-Prov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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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ssillon

Luberon

到普羅旺斯,當然要看看 Luberon 山區的村落。Luberon 是薰衣草之鄉,不過六月不是盛開季節,看不到那漫山遍野的紫。

我們沒駕車,只能跟着導遊,走馬看花地到處看了大半天。Gordes,Roussillon 都是名不虛傳地美麗,我卻覺得有些像《愛蓮說》般,只可遠觀,不可褻玩。

Gordes
遠看,小鎮是叫人屏神靜氣的優雅漂亮;走在其中,店舖街道都好像十分人工化。而且,真的是太多太多遊客了。

出發前,特地讀了 Peter Mayle 的《A year in Provence》(書其實不怎麼好看。作者寫當地人熱情、懶散、愛吃愛喝,有點兒太過卡通化)。或者,要真正感受 Luberon 的氣息,得像 Mayle 那樣,找個寧靜的村落,定居下來,逐天逐天發掘每個小鎮的情趣。(發夢中)

離開 Luberon 前,在那騙遊客去購物的薰衣草商店博物館,身邊人學會了 Fine Lavende 和 Lavendin 的分別,興奮得如發現新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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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es

Arles  是個破落的小城,不像 Roussillon 般叫人驚艷,亦沒有 St-Remy-de-Provence 的格調,只得殘舊的街道,寥落的商店,和一座古羅馬競技場

我卻頗喜歡 Arles。二千多年的歴史,是真正的古老,不是裝扮出來的門面功夫。

當然,到 Arles 遊覽,主要是因為梵高。梵高在 Arles 的日子,是他的藝術巔峰,而他也在這個城市漸漸失去了理智。


很喜歡寧靜的 Espace Van Gogh。梵高割下自己的耳朵後,就是在這裡療傷。醫院現在變了辦公室,花園被佈置成百多年前畫中的模樣。



最失望的,要算是 Café Van Gogh。食物差得完全不能下嚥,簡直是侮辱了梵高的名字。

我不明白,為甚麼每到一個地方,老是喜歡這些無聊的「到此一遊」行為,到處尋找別人昔日的足跡。還好,有人雖然也不明白,還是陪我舟車勞頓,無聊地走走走了一整天。

Wednesday, June 20, 2012

法國遊記 ﹣ 序


忙忙碌碌過了大半年,也把這裡荒廢了大半年,很慚愧。不過,這年頭,已沒甚麼人仍在看 blog 寫 blog 了。


我不懂寫遊記,總覺得把看過玩過吃過的一一詳盡列覧,實在沒甚麼意思。但這不是一次普通的旅程,容許我嘮叨地把東西寫下來;是和大家分享,更是要讓自己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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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這玩意,90﹪屬於新娘的管轄範圍,新郎只是個大配角。為了短短一天,兩場宴會,她已嘔心瀝血分身不暇。計劃蜜月旅程這等瑣碎事兒,順理成章地成為我這配角的責任。

去哪裡好呢?

太熱,太冷,太落後,太麻煩的,統統不作考慮。我們都不愛攀山戲水,不愛陽光海灘,夏威夷馬爾代夫加勒比海等等也不合適。美加,當然不會選擇;日本,過了櫻花,未到紅葉,六月的京都又嫌太悶熱。

世界那麼大,我們卻只能往歐洲去。

新娘子嘴刁,英國德國,沒甚麼好吃;意大利菜,又不是我們的喜好。本想從巴塞隆那經法國南部往巴黎,但兩星期時間不夠用,巴塞和巴黎的單程機票也貴得不合理。

結果,我倆是循規蹈矩地,在法國逛了半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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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法晴空萬里,風景優美,又可遊覽城市村莊古跡,倒是很適合悠閒的蜜月假期。而且,巴黎﹣普羅旺斯﹣蔚藍海岸 (Cote d'Azur) 這路線,一直想實踐已久,也算是償了個小小的心願。

遊覽普羅旺斯,最理想當然是自駕。我們懶,不想在假期駕車,所以選擇了住在交通較方便的「大」城市亞維農 (Avignon)。

本來,覺得康城、尼斯都好像不太吸引,有點猶豫疑該不該到 Cote d'Azur。但,我真的很想往摩納哥看一看,最後還是決定了在尼斯停留數天。

巴黎﹣亞維農﹣尼斯﹣巴黎,十五天旅程,就此敲定。

Sunday, November 06, 2011

背誦《長恨歌》



記性一向不好,近年更是每況愈下。碰見一、兩年不見的面孔,每每名字已在嘴邊,偏偏就是說不出來。

蘇格拉底認為,文字令人善忘;依賴書本記錄知識,會令人變得空洞。今天看來,他的憂慮雖然荒謬,卻仍有一點兒道理。先有記憶,才能累積成知識,再昇華成智慧;這是求學問的不二法門,絕無捷徑。

蘇格拉底至今過了二千五百年,人類的記憶,再次面臨嚴峻的考驗。今天,你還記得幾多個電話號碼?(雖然好像已經沒有人打電話了)。當所有文字和資料,都是 information at your fingertip 時,無可避免的是,它們都不再是 information in your brain。

所以,我贊成學生應多點背誦。不只是學生,成年人也不應該放棄背誦。

為了不讓記憶力退化,我會不時胡亂挑些東西來背,如美國總統年表,五十州和州府的名字,American Pie 的歌詞(雖然背了也不明白 Don McClean 在說甚麼)等等。

最有興趣的,還是背唐詩;最有成就感的,是背誦《長恨歌》。

背《長恨歌》,是從小的心願。一百二十句,八百四十字,看似很艱巨;但《長恨歌》中有很多膾炙人口的名句,每天讀四句八句,兩三星期便能琅琅上口。

背誦詩詞,除了可以訓練記憶,還可以放鬆神經。集中精神從「漢皇重色思傾國」起默念,有排除雜念的功效。特別是在臨睡前,往往楊貴妃未死,我已經睡死了。

背了《長恨歌》,當然要背《琵琶行》。《琵琶行》比《長恨歌》短,文字較淺白,故事也沒有《長恨歌》的轉折,背起來是容易得多。

不過,坦白說,我不喜歡這兩首詩,因為我不懂欣賞詩歌中的情感。

《長恨歌》文字精練、華麗,但我不認為詩中歌頌的,是一段流傳千古的愛情。

玄宗對貴妃的思念,是不憤國破家亡的羞辱,是自責不能保住愛妃的性命,但絕對不是「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一往情深。蓬萊宮中日月長的仙凡相會,七月七日長生殿的盟誓,不過是白居易美化的創作,我就是覺得有點神怪、牽強。

《琵琶行》中,歌女老大嫁作商人婦,獨對月明江水寒;心中惦念的,卻是「五陵少年爭纏頭,血色羅裙翻酒汚」的糜爛歲月。同是天涯淪落人的白居易,感懷臥病失意,「取酒還獨傾」的落泊,本也算悲壯;但他不過在投訴缺乏文娛消遣(潯陽地僻無音樂,終歲不聞絲竹聲),不滿意居住環境(住近湓江地低濕,黃蘆苦竹繞宅生),還為此哭濕了青衫,感覺是有些彆忸。

唐詩中,始終最喜歡李白的《將進酒》。「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的狂傲瀟灑,堪稱古今一絕。

接下來,還是重新背誦《蜀道難》、《夢遊天姥吟留別》、《廬山謠寄盧侍御虛舟》等幾首李太白長詩吧。

Friday, October 28, 2011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年初時,公司決定招聘一名新同事。據云,是為了減輕我的工作負擔。(但我沒有工作負擔啊!)

美國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但在矽谷,聘人仍然很難。看了數十份履歷,見了四、五人,仍沒有合適的人選。

T 君是最後一位應徵者。技術問題他答得不錯,經驗也豐富(履歷上如是);不過他面試時表現平板,欠了點熱誠(至少也該裝一裝吧),本來並沒打算考慮他。

另一個不能說出口的原因,是 T 君年紀已經很大。不是歧視長者,但這份工作,真的需要多點活力,才做得來。

誰知兩天後,director 說預算隨時會被削,要馬上敲定人選。蜀中無大將,T 忽然變了首選,我則多了一位不是我選擇的「下屬」。

怎料得到,面試的那兩個多小時,原來已是T在本公司事業的最高峰。

T 上班後,給我的第一印象,是經常處於迷茫,呆滯的狀態。教他東西時,他永遠在點頭附和,卻看得出,他根本一點兒也沒聽進耳內。

一次,T 約了客戶在 A 座大堂見面,他竟然可以三小時後才電郵對方,說「我弄錯去了 B 座,可不可以明天再來?」一個正常人,在等了十五分鐘後,怎也會立刻打電話\SMS\IM\whatsapp\電郵聯絡對方吧?

對有興趣的項目,他可以幹得很起勁。問題是,他認為只靠數十年經驗,就能應付新工作,完全不想學習新的技能。

三個月後,對他已半放棄。他也可以隱形一般,兩星期不作一聲,不主動問有甚麼工作可做,亦無人知道他在做甚麼。

到上月,終於公事公辦,向高層說,不建議繼續 T 的合約。

如此年紀,如此經濟氣候,他實在沒可能找回同等待遇的工作了。科技界,是一門「不許人間見白頭」的行業;所以我發誓,五十歲前,就算不能退休,也一定要轉行。

又要開始挑選履歷,和準備那些三小時的馬拉松面試。不過,這次一定會堅持,只選剛畢業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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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我的工作,不會拿出 110% 的努力,卻怎也會交出七、八成功課。

職業無分貴賤,每一份工作,都藏有無窮學問。在星巴克,看見 barista 同時調製十數杯飲品,我會感到嘆為觀止。店員站了一天仍笑臉迎人,服務員能記得整桌人的不同菜式,他們的工作,我都做不來。

我只是個資質平平的庸才,不過多讀幾年書,便幹着不勞心也不勞力的工作, 平白賺比別人多兩三倍的薪水。其實,一直都很慚愧。

朋友說,一個人的價值,不是取決於本身的能力,而是由旁人的無能來決定的。或者,和別人相比,我已經很優秀,但我總是對自己沒信心。

因為沒信心,即使每天不停地學習,仍是覺得不足,也常常擔心前途。因為沒信心,所以不敢走出 comfort zone;工作了十多年,只能算是稱職,談不上甚麼表現。

喬布斯在那篇傳世的「求知若飢、虛心若愚」演說中,教導年輕人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當年不相信,覺得那是億萬富豪發跡後的風涼說話。做喜愛的工作,談何容易?現實中,又有幾人能做得到?

今天,不得不信矣。年輕人,應該盡早弄清楚興趣所在,在經濟能力容許下,找尋那 dream job。Love or no love, it makes all the difference。

可惜,我已經走得太遠,也不再年經。不能回頭重新 do what I love,只得努力地嘗試 love what I do。

Saturday, September 17, 2011

悼 Borders



第一次踏足 Borders(應該是在洛杉磯的 Beverly Center),亦是第一次接觸美國的「超級書局」。看到它那寬敝舒適,分類仔細的格局;有如劉姥姥入大觀園,目不暇給,流連忘返。

一轉眼,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住在西雅圖時,Borders 就在家附近;那幾年,在店裡消磨了不少時間。搬來三藩市後,湊巧新居附近又是一間 Borders。因此,對 Borders 的招牌,可說是有一點點特殊的感情。

Mega bookstore 方興未艾時,人人都手拿咖啡,在沙發坐上一兩小時,然後空手離去。我也是一樣,常常把書局當作圖書館,預覽過後,才回家上 Amazon 購買。所以,很久以前已經懷疑,這門生意怎麼可能維持下去。

大約 2002 年左右,Borders 改變方針,撥出大量空間擺放 DVD 和 CD。已經 21 世紀了,還在賣 CD?從那時起,便感到它命不久矣。


拖了這麼多年,這星期,Borders 終於全綫結束營業。從今以後,美國只餘一間大型書店。(不知道 Barnes and Noble 的非網上業務還能捱多久?)

又忽然感到,Borders 結業, 是一個分水嶺,一個新時代的開端。

電子書將取代傳統書本,已是不爭的事實。兩年前,我還以為人類尚未進化到這桯度;一塊電子板,還未能取代數百年根深蒂固的習慣。今天,當蘋果賣了數千萬部 iPad 後,才明白到,是我低估了人類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再過十五年,真不知道有多少書店能夠生存下來。書,不會完全消失,但它將如黑膠唱片般,成為小眾的懷舊玩意。

或許有一天,當我對着孫兒說,從前爺爺天天揹着十數磅書本上學時 ,他會瞪大眼睛,笑我在撒謊。

然後,小指頭一按最新款的 iNanny Nano,專心地重看投射在客廳半空的 Harry Potter 五十週年記念 3D 復刻版。

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困境中的美國



十年前的那個早晨,打開電腦,看到「美國被襲擊」的標題;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黑客們真神通廣大,竟能成功入侵 CNN 等 A 級網站。

當時,並未熟悉這個國家;緊張過,激昂過後,沒留下太多的記憶。我是到了伊拉克戰爭前夕,才開始關心美國政治。

這十年來,美國元氣大傷,九一一是導火綫。一場恐佈襲擊,誘發出很多一直存在的危機,做成今天這個困局。

我認為,當下美國最大的問題,是到處都充滿了「負能量」。

種族問題,是個百多年都未能解決的死結;衍生出來的貧窮,罪案問題,是拖慢社會發展步伐的負能量。

兩年一次的國會選舉,令議員們一上任,便立刻準備下屆競選;當選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再當選。這樣子努民傷財的白癡制度,亦是一種負能量。

在我看來,過份注重四大球類運動,也是一種負能量。運動本是健康的,但美式足球、棒球、籃球、冰上曲棍球實在消耗國民太多的精神和時間,也歪曲了兒童和少年人的價值觀。

九一一後,最負面的能量,當然是十年漫長的反恐戰,和兩場至今仍未完結的戰爭。投入了數萬億美元,沾汚了國家的名聲,換來的是......我也不知是甚麼。

還有,兩黨的政治分歧越來越嚴重,簡直是寸步難行。多少時間,多少金錢,多少人材,就耗掉在小孩子般的「務必要讓對方難堪」的漫罵和攻擊中。

然後,一場金融海嘯,數百萬房子被封,數百萬人失去工作。哀鴻遍野下,負面情緒籠罩全國。這就是今天的美國。

但我不相信,美國會從此衰落下去。

這國家,仍擁有最好的大學,最尖端的科技研究,仍握着人類知識寶庫的鑰匙。別的國家,很難趕得上這優勢。

美國貧富雖然懸殊,但階級觀念薄弱,沒有太多商賈、高官、貴族等既得利益階層。大多數美國人,仍然相信憑個人努力和才能創追未來的「美國夢」。這向上攀升的活動力 (veritcal mobility),是社會發展動力的根源。

更重要的是,我相信美國人的素質。

你或者在問:美國人天真、無知、自大,有甚麼素質可言?從前我也這樣想。但是,我一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美國人並不犬儒。

甚麼是不犬儒?是尊重別人的貢獻;是認真地為社區,為社會出一分力;是一份擇善的固執;是不會把「不要吃虧」當作人生宗旨。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頂尖的長春藤大學,11% 的畢業生會暫時捨棄高薪厚識,報名參加 Teach for America 計劃,希望畢業後到貧窮社區的學校當兩年教師。

我想,只要一天不失去這股「傻勁」,這仍是個有希望的國家。

美國不再是超級強國,美國人已慢慢地接受了這事實。其實,超人一天到晚四處奔走捍衛地球,也挺累的。

當不成超級強國,當一個普普通通的強國,也不錯啊。

Monday, September 05, 2011

甜圈圈店旁的女嬰

slate.com 這篇文章,寫的是作者 Patti Waldmeir 和友人,在上海的小巷裡,發現一名棄嬰的經過。

女嬰只有數週大,被遺棄在美式甜圈圈店 Dunkin's Donuts 旁邊。那是個聖誕前的冬日,她被包得緊緊,身旁放滿了奶粉和尿布。

(後來從作者的電郵中得知,甜圏圏店就在四季酒店附近)

很明顯,女嬰的家人希望發現棄嬰的,是個富有的路人,或者是個外國人。

Patti 替女嬰取了一個名字,叫她作 Baby Donuts。店員通知了公安,Patti 便一直抱着 Donuts,直到救護車載她離開。

文中她問,在這個鑽石 iPad 和鍍金豪華轎車的國度,還有嬰兒被遺留在無名巷里嗎?(容我再加一句:這也是個父母讓小孩颷車的國度。)

但她當然明白,在中國,棄嬰不是新聞。Patti 的兩個女兒,就是從中國領養的孤兒。文章中,她說了一些關於在中國領養孤兒的的現狀。

那天之後,Patti 託人到處找尋 Baby Donuts ,也親自到醫院詢問;卻都不得要領,處處碰壁。原來,中國已不太希望外國人插手國內孤兒的事情。

Patti 想到一個辦法:她告訴上海政府,正在寫一篇關於 Donuts 的報導,並可能在文章中,說出「現有的制度令她無法幫助孤兒」。(“in which I might find it necessary to mention that the system meant I was not allowed to help her”)

結果,稍稍施壓下,政府馬上幫她找到了 Donuts,並安排前往探望。

在她筆下,Donuts 的孤兒院環境很好,員工都很盡心照顧小孩。我希望那是事實,但也不能不懷疑,那是因為國外媒體的報導,才特別安排的一場戲。

Patti 又說到,近十萬名在二、三十年前被領養的中國兒童,已經長大成人。中國政府不想他們覺得被「袓國」拋棄,十分歡迎他們回國,甚至舉辦孤兒院 reunion party。但是,卻不鼓勵他們找尋親生父母。

事實是,很多養父養母都難以決定應否鼓勵子女尋回親生父母。Patti 的憂慮是,萬一發現孩子是被拐的,那將是養父養母最大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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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i 搬到中國居住後,亦帶着八歲的大女兒 Grace,探訪她從前住過的孤兒院。

離開孤兒院後,Grace 對她說:「她或者可以付那罰款。」("she could have paid the fine.")

整篇文字中,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這句話。

一個小孩子,能平常她接受被親母遺棄這事實,已經是一件很難理解的事情。

或許,Patti 從小給她灌輸的思想是,親生父母是愛她的,是「邪惡」的一孩政策迫他們放棄她。

但,小女孩卻不是這個想法。

她在想,或許親生媽媽付得出那筆超生的罸款?或許親生父母根本沒想過留住她?

那是她生命中一個永遠無法填補的空白。小小的腦袋,只能努力地想像那個不認識的母親,想像她到底愛不愛自己。

那情景,不知怎的,觸動了我心中某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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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填補那片空白,在文章的結尾,Patti 承諾,將來一定要告訴 Donuts:那個冬天,媽媽如何把她包得暖暖的,如何為她預備了足夠的奶粉和尿布。

很美麗的一段文字,且在此抄下來:
“But wherever she ends up, and whenever she gets adopted, I will make sure that Donuts knows just how well she was swaddled; and that her mother chose a mild night, after a run of freezing evenings; and that she picked a busy time at the doughnut shop; and that she put her baby against a wall, behind a gate, sheltered but easily discovered—by people who went there craving a doughnut fix and came away touched by an event they will always remember.

And most of all, I will tell her the one thing that I can never tell my own children with certainty: that her mother loved her. Because if it was not love lurking among all those nappies and bottles and formula tins, I have never seen love before. I hope one day she will think on those things, and forgive the mother who left her there.”

「無論她在何處,無論她何時被收養,我也會確保 Donuts 能知道:她的襁褓是包裹得如何穩妥;她媽媽選了嚴冬後的一個和暖的傍晚,在甜圈圈店的繁忙時間,把她放在閘門後的牆邊,一個安全但又容易被發現的地方 - 被為了甜圈圈而來,卻帶着感動離去的人們所發現。

最重要的是,我會告訴她一件事,一件我不能肯定地告訴我女兒的事:她的媽媽是愛她的。因為,若隱藏在那些尿布、奶瓶、奶粉中的不是愛,那我便從沒見過愛了。

我希望有一天,當她想到這些東西時,會原諒把她遺留在那裡的媽媽。」

Friday, August 26, 2011

師奶狂想曲﹣談《犀利人妻》



前陣子,電視台在播台劇《犀利人妻》。我們晚晚獃在電視機前,一直看到劇終。

(還好用 DVR 去掉廣告,省了很多時間。)(這版本也實在太過贅長,分明是「發水」劇。一小時節目,「實用面積」只得三十分鐘。)

以下是超濃縮劇情簡介:

人物:老婆,老公,表妹/小三,某君

老公老婆女兒一家幸福/老婆收容表妹/老公表妹暗渡陳倉/老婆被蒙在鼓裡/東窗事發/哭哭啼啼/離婚/老婆得某君激勵重新振作/老公潦倒落魄/小三神經兮兮/某君追求老婆 (被拒)/老公小三吵吵鬧鬧/老公小三分手/老公欲吃回頭草(也是被拒)/老婆某君重逢/完

如此劇情,可以想像得到,是如何的婆婆媽媽。我們也是邊看邊罵,不過又邊罵邊看。

《犀利人妻》最大的敗筆,是小三黎薇恩那角色。她既非天姿國色,性格亦一點不可愛(正確點說,是頗為討厭);老公再不濟,也是個見過世面的男人,竟為她自掘墳墓,實在毫無說服力。難道真是只貪一時的方便?

老公溫瑞凡,也是個在現實世界沒可能存在的角色。都偷吃偷到一起旅遊了,還堅持守身如玉;身為男人,我覺得絕對是十萬個沒可能。(忍了那麼久,結果還是在老婆床上一發不可收捨,何苦?)(事後卻不清理戰場,令人摸不着頭腦,也十分缺德。)

他離婚前後,完全是判若兩人。之前走路有風,之後雙眼紅腫,動不動便一行清淚,窩囊得要命。明明是副總裁的級數,卻要到處搖尾乞憐,是甚麼年代了?會有人因婚外情被整個業界排擠嗎?

不過,劇名是《犀利人妻》,老公小三都是配角,老婆才是重點。謝安真這人妻,是個徹頭徹尾的童話角色。且看:

﹣ 家住複式花園洋房,老公瀟灑能幹,女兒聰明可愛。
﹣ 十年人妻生涯,仍是隋棠般修長的模特兒身裁。
﹣ 離婚後,孩子屋子車子全歸名下,生活依舊無憂。
﹣ 一個月內極速變身,由美麗變得更美麗;還成了明星,被狗仔隊跟蹤。
﹣ 全世界(女兒,公婆,親人,朋友,全台灣)都站在自已一邊。
﹣ 比老公更年青更精壯更富有的男子痴心一片,苦苦追求。
﹣ 老公欲續舊情,痛哭流涕表白後,回應一句大快人心的「我回不去了」。
﹣ 最後,專心發展事業,成為女強人。

可見,戲是拍給人妻看的;讓師奶觀眾們代入這人妻角色中,幻想一番。《犀利人妻》,是一部師奶狂想曲。

但我不是師奶,卻從頭到尾一滴不漏地看到最終回,說來也有點兒臉紅。為甚麼呢?

或者,是潛意識中希望,編劇手法能高明一點,讓瑞凡和薇恩那段孽戀有個好結局。可惜,最後成了對外遇男的道德大審判,令我看得意興闌珊(雖然也是意料中事)。

劇雖然爛,但偶然也有佳句。如完場前,老公把鑰匙交給老婆,正式終結十年夫妻關係;彼此都接受了現實,繼續各自的人生。那簡單的一幕,交代得很好。

另外,整齣劇的人物,情節,佈景,對白,都很......日劇(原來真的曾在日本播出)。很多年沒看過日劇了,這次算是懷舊一下。

還有,林凡的兩首歌,很好聽。

Sunday, August 21, 2011

絮語

(這篇零碎片段,寫了很久很久,一直沒寫完。被人再三催促後,今天下定決心,一定要貼出來。一定要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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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看了 Keren Ann 的演唱會。雖然明知不會有驚喜,但畢竟是歌迷的責任,不能不去。

初段的快歌,Keren 唱得有點兒吃力;到拿起木結他,才算進入狀態。到了《Chelsea Burns》,看她一人操控結他和口琴,唱着紐約街頭那場不知是真是假的火災;心,彷彿又拾回第一次聽 Keren 時的感動。

Keren 的新專輯改變了路綫,加入了多些流行原素。我卻還是喜歡她那些簡簡單單,如夢囈般的歌曲。

迷上她,是因為她的歌,陪我渡過了兩年寂寞的日子。“street ahead of happiness, still wondering who to blame”,《Chelsea Burns》中那份把快樂遺留在街角的悵然,完全是自己當日的心情。

現在已不再迷惘,回想那段迷失的日子,竟還有點淒美。只是,絕不想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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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和女朋友到 Napa Valley 渡了一個週末,上星期又和家人去釀酒區玩了半天。

每次到 Napa,心情都特別愉快。不過嘛,Napa 有的只是高級餐廳,渡假酒店,和一畂又一畂翠綠的葡萄園,實在也不可能不愉快。

我們都不喝酒,到 Napa 最大的目的,是吃。這次又到了 Redd 餐廳吃飯。很喜歡那裡簡單明亮的感覺;當然,食物亦是好得無可挑剔。

對餐館,我從來沒甚麼所謂,不難吃便算是好。Redd 是少有的例外。可惜,個多小時的車程,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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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送的《1Q84》第三冊,一直擱着未看。上月打開,卻發現已經忘記了第一,二冊的內容,結果又從頭再讀了一遍。

老實說,對村上,已沒太多貼心的感動。村上式的寂寞,從前有些嚮往;經歴過後,還不過成長中的一段路程。做人哩,總不能十多二十年長久地沉溺在少年的鬱悶中。

感受最深的,是天吾和青豆那段荳芽戀。可不可能在十歲時便找到終身對象?在孩子和少年之間那段尷尬年紀的情愫,算不算是愛情?

關於這點,還有些感想,或許會再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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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用 Mac 寫東西,仍未習慣鍵盤的操作。

Mac 的聯想字次序也真夠嚇人。鍵入愛,頭三位的聯想字竟然是「愛笑」,「愛九」,和「愛樂」!「愛情」?請到第六版。

(因為公事,這刻正身在蘋果總部的飯堂,待會或許該找喬布斯先生投訢投訢。)

曾經很抗拒 Mac,結果還是做了 Mac 人,真是世事難測。雖然 Mac 和 Windows 用法差不多,但我覺得 Mac 有點藝術家脾氣;有些地方,好像一定要按喬先生的本子辦事似的。

不過,這也是蘋果成功的地方。電腦只是一件工具,太多的功能,太快的速度,根本沒用處。簡單,方便,美觀才是皇道。

看老媽拿着 iPad 縱橫馳騁,便明白,蘋果盈利能屢創新高,自有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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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說些甚麼。

如果數年前,有人告訢我,今日的我將會過着如此如此的生活,我一定不會相信他。

說實話,我真的很快樂 。幹着自由的工作,沒有想得到而得不到的東西,和喜歡的人,嘻嘻笑笑又一天。做人如斯,已經「還得神落」,不敢有更多奢求。

但為甚麼,心中仍有一點點的 discontent?是介懷工作上的掣肘,未能更上一層?是埋怨自已做事沒恆心,做甚麼也做不出成績?我真的不清楚。

又問自己,三十多年光陰中,有沒有真正覺得自豪的事情?

本來,我以為答案一定是「沒有」。可是,認真想了一會,原來還是有的。

就是這個 blog。

這裡,曾經認真地放下不少的心思和時間;這裡,可說一生中唯一一次不求回報,自發努力的成果。

結論是,我是不應該放棄的,因為答案可能就在這個角落。

即使生活忙碌,即使沒有人看,也要盡量繼續寫下去。我喜歡寫的感覺,也需要在自己的文字中認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