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4, 2007

應該,不應該



(一) 

俊拿著淡藍色盒子,步向珠寶店,心裡默默重播著昨晚的片段。

為了二人的相識週年記念,他特別選了這個吊墜送給她。俊不太懂得挑選飾物,但進出店子好幾遍後,覺得這是最合襯的了。平時常常被責怪粗心大意,這回可要給她一個小小驚喜。

打開盒子那一剎,看見她由心而發的笑容,俊還以為所花的心思,真的能令她高興。

可惜她一開口,希望便落空了。

「哎呀,這款式很貴的,怎麼不跟我說一聲?其實我想買另一款很久了,便宜千多元,不過一樣好看...發票你還沒有拋掉吧...」

接下去的,昨晚聽不進去,現在也想不下去。

在珠寶店門前,記起昨天售貨員小姐的一句「你女朋友一定會很喜歡」;俊吸一口氣,暗暗祈禱,千萬不要遇上同一位售貨員。


(二)

慧呆在電腦螢幕前,很想早點去睡。然而困在胸中的不快和鬱悶,偏令她遲遲未有睡意。

很想和他說幾句話,聽一聽他的聲音。但是,他正和朋友在家中觀看球賽。慧不想打擾一班大男孩的興致,她可不是那種整天纏著男友不放的女子。

但想到早上工作中所受的氣,一陣心酸,幾乎顧不了這賭氣的矜持。

突然,他在網上出現。慧心裡湧起一股溫暖的喜悅,飛快地在鍵盤打下:

「這麼快便看完了?」

他卻沒有回應。

一分鐘,十分鐘...半小時過去,螢光幕終於出現他的回答:

「剛完了,要到十二碼才能取勝,很緊張哩!」

「你這半小時一直在線上啊。」

「是嗎?我想是Peter 用過電腦後,沒有關掉吧。不和你談了,我們現在去吃宵夜。明早我過來接你,早點去睡吧!」旋即便下了線。

「早點睡?我整晚都想早點睡...」慧打出心中的嘀咕,卻沒有按下最後的Enter鍵。


(三)

眼看桌上時鐘已過六時,俊知道怎也趕不及七時和她一家人的晚飯了。

他並不抗拒和她家人相處。不過,也許因為她家裡環境中上,她爸爸媽媽客客氣氣背後,又似帶點觀察性質的眼光,往往令他很不自在。

俊明白她的苦心,亦很想和她的家人關係能密切一些。奈何死線在即,上司一聲令下,他別無選擇。俊感到萬分歉意,心想這次一定要誠心誠意和她說句對不起。

電話接通了。

「我要留在公司,今晚不能去了。」

「為甚麼?」

「公司上上下下都在趕手上的project ,我想今晚也不能離開。」

「上一次你和媽媽吃飯,我也是老遠由中環趕到西貢!」

「不一樣啊,媽媽生日那天是星期日。你不是不知道,這陣子我忙得不可開支,還要昨天才告訴我晚飯地點。」

「說到底,始終還是你的家人最重要,你的工作最重要!」

電話斷了線。

俊放下電話,匆忙喝一口冰水,以平息心頭的一絲氣憤。

再埋首電腦苦幹時,早已忘了那句沒說出口的對不起。


(四)

慧很想他和家人建立好一點的關係。畢竟大家年紀不算少,家裡雖然沒有催促,也處處在暗示,是時候該做決定了。可惜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個性,害得她在乾著急,只得刻意安排多點和家人接觸的機會。

慧也知道他最近真的很忙很忙,才特意在最後一刻選了這間鄰近他辦公室的餐廳,而且吃的是他最愛的泰國菜。

剛坐上的士,電話便響起。慧的心閃過一絲不祥的預感。

「今晚不能去了。」

「為甚麼?我們可以等一會兒,晚一點才吃。」

「我想今晚也不能離開。」

「說好了又不出現,好像不太好吧。上一次你和媽媽吃飯,我也是老遠由中環趕到西貢。」

「你不是不知道,這陣子我忙得不可開支,還要昨天才告訴我晚飯地點。」

「早告訴了你,是你不放在心上。說到底,始終還是你的家人最重要,你的工作最重要!」

閉上電話,才後悔說了不該說的話。

但是想到要向一桌的人解釋他缺席的原因,慧心裡又滿是委屈和難堪。


(五)

從步出上司房間那一刻,到回家的車程上,整個下午,俊都在想她。

公司打算派他到美國工作一年。這是個人人羡慕的機會;可是,他怎能放下她不顧?

一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不過對一個女孩子來說,怎說也是太不公平了。

「或許,就當作是個小小考驗吧。」

「只要她說一聲不要走,我便立刻拒絶這機會。」他承諾。

俊看著銅鑼灣站湧進湧出的人潮,和一張張沒精打采的臉孔;心,彷彿已飛到萬里以外,沐浴在北加州灣區的陽光之下了。


(六)

慧也數不清,自從他提到往美國工作的機會後,自己哭了多少回。

朋友都勸喻她,絶對不能故作大方。慧當然萬分不願意和他分隔兩地。她害怕這份感情經不起三百多天的分離。誰又知道,一年後他會不會回來?

慧明白,只要她一意堅持,他是不會走的。

但看到他眼中的期盼,慧不願意,亦不忍心成為他的包袱。就算他留下來,就算他倆以後能一起生活,她也不希望此刻的取捨,會變成二人心中永久的剌。

這個黃昏,望著煙霧彌漫的維多利亞港,慧對他說:

「一年其實很快便過去。」「我也很想到三藩市玩玩啊!」

慧裝起笑臉,心底卻討厭自己,討厭這海港,更討厭往後未知的孤單。


(七)

俊踏下油門,駛上公路,機械式地向下一個會議場地進發。

兩年前初到美國時的新鮮和興奮,早已消失在日復一日的電郵和會議之中。矽谷,不過是一條灰塵滾滾的高速公路,和兩旁一座座醜陋的建築物而已。

不想留下,又找不到回去的理由,應該怎樣做?這問題,一年來他已問過自己千遍萬遍。

或許,應該不應該,永遠是事過境遷後,才如夢初醒的覺悟。無論讀過多少書,無論累積了多少人生經驗,前路,也是茫茫不可知的。

前方的路牌,寫著還有五十多里便到逹三藩市。俊又再回憶起一段沒有出發的旅程。

眼前,是熟悉不過的101號公路;窗外,是加州夏日的明媚陽光。

這風景,此刻在他眼裡,卻慢慢變得模糊不清,直至不能辨認。

12 comments:

  1. 最近版主產量頗豐富呢...真好!

    對了!我那天恰巧看到圖文並茂的雜誌
    終於把gorilla, chimpanzee和orangutan區分清楚

    這篇小小說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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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小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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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Orangutan 兄,真的很喜歡你的故事;跟《守時》一樣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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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ulip:謝謝!這篇你是第一個的留言,真是十分貼切,哈哈.

    readandeat:我怎懂寫小說呢?不過是幾個片段串連起來的小故事吧.應該不應該,是一首我很喜歡的慧嫻的舊歌,說的正是這種身不由己的感覺.

    狂人:看到狂人兄的讚賞,it makes my day! 其實最後一段,多少是受了你那一則留言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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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就為着不願創造那一根刺,當年也在加州陽光下的我,也始終沒說出那句"別走"。

    到之後,連自己也動身走了;又到之後,再走,和他一起走。

    又再再到之後,嘩,走出隻小生番!

    (對不起,破壞氣氛讓大家倒胃了。。。)

    喂你要多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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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是你的故事嗎?
    是你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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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媽媽阿四:哈哈,看得我一頭霧水,你究竟記唔記得自己走了多少次?不過,有了小生番,想走都走唔郁啦.

    abby:
    錯錯錯錯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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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正是,當年走走走走走,走得我自己也一頭霧水。。。

    正是,現在有時想走入廁所避避難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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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不知為什麼,我留了五六次才留言成功
    猜想當時你可能還在編輯中...
    真巧!實在好一陣子沒留言了呢

    所以囉!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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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原來阿四離開自己地頭後有不為人知的一面。嘻嘻。不過,三句不離本色。

    (不好意思,借你的地頭來聚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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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readandeat:隨便...帶旺個場,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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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在自己地盤哪敢亂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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