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30, 2008

百份百無聊



1. 忍了三天不喝咖啡。
2. 早上醒來,好像睡得好了點。
3. 立刻煮了一壼香濃的 illy,獎勵自己。

4. 很想練習煎荷包蛋,但每次都害怕失敗。
5. 每次反轉蛋黃前,也會懸崖勒馬,告訢自己,sunny-side-up 一樣是蛋。

6. 上網看新聞,才知道李嘉欣結婚了。
7. 趕緊到 youtube,重溫她和舊情人十多年前的深情對話。

8. 拿起紙筆,細心研究「飛」這個字,怎寫才美觀。
9. 寫了一頁,都是怪怪的,歪歪斜斜,不能平衡。

10. 不懂法語,卻喜歡聽人說法語。
11. 完全受不了法國口音的英語,每次聽見,都會起雞皮疙瘩。

12. 一邊入油,一邊緊張地看着油泵的數目字。
13. 放鬆手掣,成功把數字停在32.88,心中感到無比滿足。
14. 下次要挑戰3388。

15. 到了一間很大的戲院看電影。
16. 完場後,混在人群中,到洗手間轉了一個圈。
17. 完事後,再混在人群中,鑽進另一個放映室,看下一齣。

18. 看了兩星期,仍未看完一本小說,時間都不知花了在那兒。
19. 今天買了兩本小說。

20. 麥兜的原意,是為了讓社會關注弱智人仕?
21. 麥嘜最初是不懂說話的嗎?忘記了。

22. 我要養一隻貓,每晚陪我說說話。
23. 我要叫他做叮噹。
24. 不過,叮噹會很寂寞。
25. 不如養多一隻,叫叮鈴。
26. 忽然想起多啦A夢,又為叮噹感到悲哀。

27. 難得四天假期,要好好想想可以寫甚麼。
28. 四天過去了,仍未想到可以寫些甚麼。

Wednesday, November 26, 2008

看風景的人



天空不停下着雨,日子忙裡又覺無聊;心,自自然然湧起旅行的念頭。

到了外地,離開生活的框框,感覺也會敏銳一些,能留意到平常不留意的事,感受到平常感受不到的心情。

漸漸地,已習慣了一個人旅行。一個人在途上,不用遷就誰,專心看自己想看的東西,是很自由自在的。但,獨自出發,獨自回來,又好像久缺了一點甚麼。

或許,途上的快樂,始終是想和別人分享的。

記得很久以前,曾經許下夢想,希望能和喜歡的人,一起看遍全世界值得看的風景.

旅行,是二人重新認識對方旳過程。多平凡的感情,在異地風光中,也會沾上半分旑旎的光采。每個國家,每座城市,都是記憶的書簽,記住了一段段值得回味的章節。

如果旅行的意義,是為了創造日後的回憶;那麼,一人上路,實在是太孤獨了。

紐約燠熱骯髒的地鐡站,東京窄得放不下行李箱的房間,布拉格找不到旅館的焦急傍晚……再不愜意的旅程,有你同行,回憶中都會變得豐富,變得動人。

一次又一次出發,是因為我貪婪。我要看遍你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神態,再把它們一一鎖進心的角落。

記得櫻花的美,只因黑髮上粉紅色的花瓣。忘了起飛降落的城市,忘不了機艙中那雙惺忪睡眼。

這麼大的花花世界,我只想拖着你的手,到處看呀看,一起走呀走。

走到盡頭處,遊人離去了,風景也變得暗淡;掌心微暖的餘溫,仍是久久不散。

Sunday, November 23, 2008

Robert Capa

上星期介紹了十九世紀的攝影歷史,今天想說說一位二十世紀的攝影記者。

我是看過紐約 International Center of Photography 的一展覽後,才認識 Robert Capa 的。我認為,Capa 是百多年攝影史上最傳奇的攝影家。

Robert Capa ,原名 Andrei Friedmann,匈牙利出生。他早年在德國柏林從事黑房工作,學會攝影;後來為逃避納綷政權到了法國。在巴黎,Friendmann 看見美國記者拍的照片能賣高些價錢,便虛構了一個不存在的身份,說他的照片是一個美國人 Robert Capa 拍攝的。其後,他便一直以 Robert Capa 為名。

Capa 報導的第一場戰爭,是三十年代的西班牙內戰。這張"The Death of a Loyalist militiaman",是他最早的成名作,也是也最受爭議的照片:



早期的相機,外型笨重,記者不可能近距離拍攝戰爭。Capa 以他的 35mm Leica ,捕捉了軍人到下前的那一剎,在當時是十分令人震動的畫面。(不過,後來有人質疑照片做假,為此爭論了很多年。)

西班牙內戰結束後,Capa 在中國留了半年,拍攝抗日戰爭的情況: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Capa 跟隨盟軍到過北非,意大利,德國等戰場(他甚至曾和傘兵一起空降德國前線):




他最為人熟悉的二戰照片,是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拍攝的諾曼地登陸實況。




照片模糊,並不是 Capa 失準,而是黑房技術員匆忙下出錯,把底片烘懷了。(Life 雜誌刊登照片時,卻欺騙讀者,說是戰況太激烈,令攝影師無法穩定鏡頭云云。)

二戰後,Capa 在美國住了一段時間。Capa 是明星級的攝影記者,愛酒,愛賭,愛女人;也認識很多當代名人,替其中不少拍過照片。如畢加索:



海明威:



最為人津津樂道的,相信是他跟英格烈褒曼的一段戀情。據說,英格烈褒曼是希望和他結婚的;但因為 Capa 害怕婚姻的束縛,戀情才告終。



竟然有人能拒絕英格烈褒曼這樣的美女,對此希治閣感到大惑不解。電影後窗(Rear Window)中, Jimmy Stewart 飾演的那位不解 Grace Kelly 溫柔的攝影記者,便是希治閣按 Capa 性格塑造出來的角色。

一九五四年,Capa 到了法屬越南報導法越戰爭。五月二十五日,他在戰場上誤踏地雷身亡。這是他最後的照片:



Capa 死時,左手是緊握着相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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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Capa 不單是一位傳奇的攝影記者,甚至可以說是二十世紀其中一位最傳奇的人物。換了是你,你願不願意像他一樣壯烈犠牲,去換取如此精采的一生?

(本來,四十歲便去世,還要走得如此痛苦,我絕對是萬萬不願的。但想到英格烈褒曼……)

Saturday, November 22, 2008

Red River Valley



十六年前,慳妹睡醒,阿博兌現了「遲啲娶你做老婆」的諾言。

十六年後,他們該是一家大小在踏單車吧。

Sunday, November 16, 2008

早期攝影



這張 Joseph Nicephore Niepce 在一八二六年拍攝的風景照,相信是歷史上的第一張照片。不過,照片曝光需時八小時,而且效果粗糙,所以沒有普及起來。

Louis Daguerre 改良了 Niepce 的方法,把感光物質鍍在磨平的銀鏡上;效果清晰了,曝光時間也減至數分鐘。這種最早期的照片,叫做 daguerreotype,在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大受歡迎。人類首次能把眼睛見到的影像,永遠保存下來。

Daguerreotype 的金屬片,是密封在精緻旳盒子中的:




Daguerreotype 的缺點是價格昂貴,一般人不能負擔。第二是銀面反光,只得很狹窄的觀看角度(viewing angle)。因此,後來出現了以玻璃代替金屬的 Ambrotype



(你沒看錯,這一小塊玻璃,售價是四百五十美元)

和使用薄鐵片,價錢便宜,但相片質素甚差的 Tintype



Daguerreotype,ambrotype 和 tintype 均沒有底片,每張都是獨一無二,沒法複製的。

最早期的底片技術,是以紙張為底片的 Calotype。但紙的 contrast 低,要到以玻璃為底片的 wet collodion 技術出現,底片才慢慢取代 daguerreotype 和 ambrotype。

Wet collodion 的處理過程十分麻煩,因為玻璃底片一定要在感光物質仍「濕潤」時曝光和沖印。若要拍攝戶外照片的話,便得把整個黑房帶到攝影場地。

到了十九世紀末,gelatin-silver process 出現;繁複的早期攝影技術,便一步步被改良成為我們熟悉的菲林(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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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技術一出現,便成為了藝術家們新的創作途徑。很多早期的藝術照片,今天看來,一點也不過時。

十九世紀中,曾經一度流行把不同照片拼湊起來的「人手 photoshop」。如 Rejlander 的 Two Ways of Life:



和 Henry Peach Robinson 的 Fading Away:



(當觀眾知道照片中垂危的少女 ,其實是由健康的「演員」假扮後,紛紛指責 Robinson 詐騙。)

Julia Margaret Cameron 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拍的人像照,手法是劃時代的創新:





最令我震撼的,是 Lewis Carroll(就是愛麗斯夢遊仙境的作者 Lewis Carroll )拍的兒童照。照片中的明明是小孩,Carroll 卻完全不把他們當作小孩。其挑戰道德禁忌之處,令人瞠目結舌。



(Alice Liddell,是 Carroll 筆下的愛麗斯的藍本)



(Irene MacDonald。試想今天那一本雜誌,敢拿這張照片作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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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沖印的第一卷菲林:



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密室中,手忙腳亂,根不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結果,底片上不了軸,報銷了半卷菲林,真對不起我的小模特兒。(但我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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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數碼相機出現後,拍照越來越容易,照片,卻是越來越不珍貴了。

從前,家家戶戶也有多本珍藏的相簿。今天,相片就在電腦和手機中,在 flickr 和 facebook 上;但因為太方便了,我們好像都忘記了把照片放了在那兒,也忘記了要把它們好好保存下來。

三四十年後,當硬碟不再轉動,當 facebook 成為歷史時,我們又能不能找回記憶中的畫面?

Thursday, November 13, 2008

旅行的意義



這幾年,和中文樂壇是完全脫離了關係。平常聽的,都是十年以上的舊唱片舊歌。

知道陳綺貞這名字,也知道很多人喜歡她,卻從沒聽過她的歌曲。直到前天,朋友好心傳來數首她的歌,才第一次認識她的聲音。

純淨的嗓音,是一種久違了的,清新的感動。一聽,便鍾情了。

  卻說不出你愛我的原因
  卻說不出你欣賞我哪一種表情
  卻說不出在什麼場合我曾讓你分心
  說不出離開的原因


那樣動人的聲音,誰會想離開?

Saturday, November 08, 2008

In the Windmills of Your Mind



在這個晴朗的秋天早晨,我不能相信,你已經離我而去。

你一定沉默了很久,忍受了很久。

我記得,第一次看見你時,也是個陽光普照的秋日。在灰灰的故鄉,你拿着花,匆忙走過學校的矮牆。牆上的標語,陽光中的花朵,即使在今天,依然是那麼的清晰。

你說你早知道我在看你,可是我一直都不相信。現在,我終於想起來了:那低頭的微笑,分明是在竊笑偷看的傻子。

記憶的隧道,到處漆黑一片。回頭望向隧道的起點,卻是光亮得教人不能直視。

眼前是綠油油的草地。我到底在甚麼地方?

然後,我們帶着青澀的希望,來到繁華的都市。

某個雨天,我們在電影院,電影的名字是……算了吧。但我記得,你很喜歡影片中那首歌。完場後,在滴雨的簷篷下,你輕輕哼着迴盪的旋律。一輛紅色的車子駛過馬路,濺起的水花,沾濕了你的裙子。

歌是怎樣唱的?怎麼想不起來了?那個可惡的司機!

「秋天的樹葉,轉變成她頭髮的顏色……」

黃昏的海灘上,我和你輕鬆地亂唱着。是芭堤雅,還是夏威夷?嗯,應該都不是吧。

你問,看見你的頭髮時,我會想到甚麼?我輕捏你的髮梢,很認真地說:

「芝麻糊。」

你一邊笑,一邊追着我喊打。細沙上,是兩行長長的足印。

現在幾點鐘了?我有點餓,該吃午飯了。

突然,記憶中的長髮,無聲無息地換上了另一張臉孔。她是誰?樣子是陌生的,但青春的身體,雪白的臂胳,卻又似曾相識。

對不起,我不知道為甚麼要那樣做。可是,我不能不那樣做。

你坐在沙發上,牆上是我們的合照。我永遠不會忘記,你靜靜聽我說完一堆解釋的說話後,那聲輕得不能再輕的冷笑。

你知不知道,這一笑,我在心中放了多少個日子?今天,我連她的樣子和名字也忘了,你還是不相信我嗎?

記憶的漣漪,一圈一圈慢慢散開。皺起的湖水,最終也會回復平靜。

後來,我們到了遙遠的國家,陌生的城市。但我一直弄不清楚,你的沉默,是因為你已經忘記了,還是因為你已經放棄了?抑或,你要待到最後這刻,才重重給我最大的傷害?

陽光越來越猛,我仍不知道自己身處何方。我很想站起來,卻發現已失去了站立的力氣。

然後,你終於出現了。你拿着一束鮮花,一步步向我走過來;淡綠色的裙子,在草地上隨風搖曳。

我有很多話想和你說啊!你卻比我先開口:

「爺爺,你怎麼到了這裡?」

我的腦海一片混亂。但來不給發問,芸兒已走到我後面,逕自把輪椅往前推。

我們走過顛簸的小路,回到了草地的另一端。芸兒把花束交給我,我彎下身,把它放在石碑前的台階上。

環視四周,大家都在交頭接耳交談着。偏偏沒有人能告訢我,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

我記起來了,我有些很重要的說話還未說。我捉着芸兒的手,很小心地,一字一字地告訴她:

「我想吃芝麻糊。」

我不知她有沒有聽懂。

芸兒笑了。那充滿溫柔和諒解的笑容,和照片中的你,完全是同一個模樣。我忽然莫名地悲哀起來。

在這個晴朗的秋天早晨,我還是不能相信,你已經離我而去。


(圖片取自 FreeFoto.com

Wednesday, November 05, 2008

What a Night



紛亂的世界裡,每天都發生着不同的事情。這麼多大大小小的新聞,十年二十年後,我們又記得多少?

美國人常說的集體記憶,多是近代的國家大事。最常聽見的一句,是「甘迺迪總統遇刺時,你在做甚麼?」

JFK,也可以換成 MLK(馬丁路德金),或是 John Lennon。較近期的,則有挑戰者號穿梭機爆炸,和九一一恐佈襲擊等大事。

除了登陸月球外,能令國民留下深刻印象的,幾乎沒有一件是好事。

在我的個人回憶中,真正震撼心靈的大新聞,想起來只得三宗。

一是1989年春天某個週末的一場風波。二是和所有美國人同樣感到震驚的2001年9月11日。三是2003年4月1日,聽見熟悉的偶像殞落在亂作一團的城市裡時,心中那不能言喻的愕然。同樣地,也是沒有一件是好事。

2008年11月4日,將是很多美國人一生都不會忘記的一個晚上,我想,我也會永遠記住這晚的意義。

不過,和以往不同的是,這一次,應該是一件好事。

───

看了整夜電視,感受最深旳,竟是這個片段:



Jesse Jackson 是著名的黑人民權領袖,曾於八十年代參加總統競選。他是電視新聞節目的常客,但因為說話時有點滑稽的腔調,常被傳媒取笑。

在美國,人人都認得他。但今天晚上,他只是芝加哥 Grant Park 千萬群眾中的一人。十一時過後,他也和其他人一樣,在歡呼聲中,默默地流著淚。

隔了一會,我才記起:四十年前,當馬丁路德金在 Memphis 遇害時,Jesse Jackson 是在現場的。

Sunday, November 02, 2008

Hope

2004 年十一月二日深夜,電視傳來共和黨在俄亥俄州領先的消息。午夜過後,票數相距越拉越遠,克里輸掉了總統選舉,布殊成功連任。

那夜,心情當然是十分沮喪。淩晨一時,全無睡意,唯有拆開剛買的 The West Wing 第三季 DVD,在電視劇虛構的白宮中逃避現實。

第三季中,President Barlett 正開展他的連任競選。第一集結尾時,總統的智囊們在爭論演辭用字是否太艱深。 Barlett 是這樣說的:

“It’s not our job to appeal to the 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 It’s our job to raise it"

聽了這句話後,心情是更加的低落了。

四年轉眼過去,West Wing 亦早已結束,可幸的是,四年後的這次選舉,讓人看到了那一絲 raise the common denominator 的希望。

星期二晚,會不會又是一個失眠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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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兩年看過的無數照片中,這一張,我覺得最能反映這次選舉的歷史意義:



God bless 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