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8, 2007

American Idol 最新情報



因為Melinda,逢星期二也會準時收看American Idol.這幾星期,她的演出都保持水準,每晚也是唱得最好的參賽者.可能因為質素保持得太穩定,觀眾似乎開始傾向認為她「唱得好,不過好悶」.我預計Melinda應該可以跑進三甲,但未必能最後出線.因為歸根究底,這是American Idol,不是American Singer;選的是偶像,不是歌手.

今年的idols,水準參差;總的來說,女比男優勝一些.除Melinda和另一位重量級黑人女歌手Lakisha外,其餘的也是歌藝平平,星味欠奉.可幸是,今屈出了一位比William Hung更William Hung的idol.

Sanjaya是個十七歲的長髮印裔小子,笑起來眼神有點羞怯.他可謂溫揉合了東/西,男/女,小孩/成人,害羞/狂野於一身的混合體.不難想像,他俘虜了不少九至十三,四歲的女孩,而她們正是能不停打電話,寄短訊,一個晚上投數百票的幕後功臣.

不過只靠一班preteen擁躉,亦未必有足夠票源.Sanjaya的另一項厲害武器是他的歌聲:他真的唱得很差.

差得成了惡搞網站VoteForTheWorst的主力催谷對象,連名電台主持Howard Stern也呼籲聽眾要擁躍支持Sanjaya.觀乎他近兩星期連最尾三名也不入圍的佳績,惡搞勢力似乎搞出了點成績.人們就算不記得其他idol的樣子和名字,也認得Sanjaya,懂得問「Why is Sanjaya still here?」

Sanjaya本人也很享受這15 minutes of fame.繼上週慘不忍睹的搖滾演出(完全聽不到他在唱甚麼,台下小女fans卻在興奮狂哭),今週再獻新猷,弄了個半人半鳥的Mohawk頭(仍然聽不到他在唱甚麼).評判Simon已經放棄了發言權,只說:「I don’t think it matters anymore what we say…you are in your own universe…」

不過,和William Hung不同,Sanjaya不完全是個笑話.他有表演細胞,出得台前,也有一班支持者.我衷心祝福他能多捱幾個星期,為數千萬觀眾繼續提供娛樂.

Sunday, March 25, 2007

書tag

不接tag,因為不喜歡填問卷,亦不懂寫別人的題目.但這是Abby寄來的,又是談書,實在不能不接.

1.你喜歡的作家?
中學時愛衛斯理(是衛斯理,不是倪匡),金庸;現在回想,不過是一時著迷.跟著陸續喜歡過魯迅,錢鍾書,蘇童,董橋,劉墉等等,但都看得不多.當然還有謝立文和麥家碧(麥嘜算不算?)

比較喜歡的英文作家,有J.D. Salinger,Douglas Coupland,Margaret Atwood和Issac Asimov.

然而真正逢書必買的,只有村上春樹一位.

2.最近閱讀的書。
正在閱讀中:
重讀村上的《發條鳥年代記》
葉兆言《花影》
Matthew Pearl 《Dante's Club》
Phillip Roth《The Plot Against America》
Mariam Toews 《A Complicated Kindness》
謝芳芳《北海道食玩買終極天書》(真的!)

3.哪本小說的結局最深刻?
《倚天屠龍記》:張大俠到最後一頁還是舉棋不定左擁右抱,看得人咬牙切齒,又妒又羡.

《胭脂扣 》:「當年痾尿射過界,今日痾尿滴濕鞋」,十二少偷生,如花空等,著實令我倜倀了一段日子.

《Catcher in the Rye》:印象深刻,是因為重看時,才發現到主角Holden最後因精神問題入住療養院.

4.旅行會否帶書上路,如果會,那會帶甚麼書?
通常會帶些談政治,宗教,科學的書,作飛機上催眠之用.

5.甚麼書令你哭?
記憶中,真正哭過的,只有《小王子》.最近看過比較感人的則有《Pigtopia》.去年讀到章詒如在《最後的貴族 》(《往事並不如煙》)中康同璧的晚年遭遇時,可能也有半點淚光.

6.想與哪個作家做朋友。
還是村上春樹吧.他在《終於悲哀的外國語》中談到美國生活的瑣事和感想,很有共鳴.事實是,看了他的作品這麼多年,早已不自覺地接收了他的世界觀.

7.有記憶以來第一本閱讀的書。
課本以外,那本是第一本讀的書?記不起來了.第一本有印象的小說,是小學四年級看的衛斯理《紙猴》.

8.啟發你的愛情觀的一本書。
《小王子 》:當時不懂,卻原來己經烙在腦裡;此後常常幻想最美麗的感情,就是如小王子般掂念著小小星球上那一朵驕傲的玫瑰.真是害人不淺.

《傷逝 》:生活磨人,愛情不等於麵包.每次讀到/聽到/看到到盲目歌頌愛情的書本/歌曲/電影,總會想起子君,和她養的油雞.

9.有作家氣質的導演。
這個很難答.甚麼是作家氣質呢?王晶也可以很有作家氣質.又有沒有「有導演氣質的作家」?

如果是問「你會喜歡改編自那位導演的電影的小說?」,我會選Sophia Coppola和Krzysztof Kieslowski.我想他們的電影,會是能捕捉脆弱感情的優美文字.

10.像外星人寫的書。
李天命 :不是不喜歡,但那些四盲三妄五伎和癖義闕義歧義,令人看得很辛苦,更不要說[((P->Q)^~Q)->~P]等邏輯方程式了.

Saturday, March 17, 2007

希望不是附庸風雅



電影會舉辦藝術電影節,選了些舊作上映.網上購票時,這齣按一按,那齣 click一 click,整個月的週末便排得密密麻麻.能在大銀幕看《祖與占》《天國與地獄》《Fanny and Alexander》《沙丘之女》,還真有點幸福的感動,而且不是村上的「小確幸」.

從前,賭氣看些自以為艱深的電影,是故作清高.懂不懂,喜不喜歡還是其次;只要能拋幾套片名,引幾段情節來唬唬朋友,也算沾了半圈文藝的光環. 大家趨之若騖的《兩生花》,慕名買票入場;出場後,記得最清晰的是 Irene Jacob的身段(至今仍念念不忘呢).但因為《兩生花》,才會看比較平易近人的《藍白紅》.Kieslowski的三部曲是個啟蒙,讓我知道電影除了是一個故事外,還可以是一份感覺.

愛上美國的舊電影,也有點兒先色後情.曾經有一段時間,很迷Marilyn Monroe和Audrey Hepburn;看多了她們的演出,便接受了那老荷理活的味道.因為夢露,才會看《All About Eve》;因為《Roman Holiday》的Gregory Peck ,才會找到《To Kill a Mockingbird》.同樣,希治閣的電影,印象最深刻的,都是《後窗》的Grace Kelly 和《Vertigo》的Kim Novak.

因為見識淺薄,常看不懂電影想說甚麼,所以我很喜歡讀影評.好的影評人,三言兩語便道出二三個小時影像的精髓.讀後一是令人當頭棒喝(點解我諗唔到?),一是令人沾沾自喜(我一早諗到啦!).剛剛買了 Roger Ebert的書,不知要花多久才可以「掃清」他的all-time best清單.(在此祝Ebert病癒無恙,早點回來主持電視節目)

朋友說我口味偏門,實在一個人坐在戲院,有時也頗覺泠清.前幾天重看Ingmar Bergman的《Through a Glass Darkly》;古古怪怪.四個人在一個孤島一間屋的戲.女主角Karin在神經失常邊緣,時清醒時瘋狂的無助,真的很懾人.但到底是甚麼震動了心靈,我又說不出來.也搞不清究竟是真的喜愛,還是因為是小眾口味,才在潛意識中迫自己去欣賞?

我想,電影傳遞的是感情;只要喜歡,即使看不懂或解釋不來,也不緊要.始終,愛和不愛,是不能有條不紊地用語言邏輯來表達的.是不是曲高和寡附庸風雅?也無所謂了.

當然,最好不是啦.

Thursday, March 15, 2007

美國電視日誌二則

American Idol,今年已是第六屆了.過去五年,AI成就了幾個紅星,也生產了很多半紅不黑的歌手.由於比賽是觀眾電話投票,一人可投無限票,所以唱得最好的未必能奪獎.因此,除了評判Simon Cowell尖酸刻薄的評論外,沒甚麼看頭,我也從來沒收看過.

不過今年初選時,偶然看到黑人女歌手Melinda Doolittle的面試,留下了很深印象.Melinda是個職業和音,習慣了藏於別人背後.鏡頭前只見她不停發抖,毫無自信.誰知她一開腔,評判之一的Randy Jackson便嚇呆了.

這幾星期,Melinda每次演出,三位評判都是讚不絕口,無半句批評說話.前晚Paula Abdul聽完她那一段後,更哭成淚人.(不過Paula一向顛顛狂狂,早陣子還被攝下喝醉酒接受電視台訪問的醜態,作不得準)

看來,接下來的每個星期二晚,都要乖乖在電視前等她出場.但無論兩個月後Melinda贏或輸,相信她永遠也不會走回幕後做和音了.






最近幾星期,週一晚都看不到Studio 60;我以為是臨時節目調動,但亦心知不妙.前幾天終於按捺不住,上網一看,才知劇集真的因為收視不理想而壽終正寢;今季餘下的數集也可能不見天日.

數十個頻道,近百齣劇集;唯一有興趣追看的,居然遇上被腰斬的厄運.唉!

我覺得Studio 60不錯,製作認真,演員出色.剛開始時不太喜歡它過多的感情線,但最近數集,Matt和Harriet,Danny和Jordan的戀情也交待得乾淨俐落.

或者Aaron Sorkin沿襲了West Wing的風格,太專注說傳媒,講政治,忽略了期待看喜劇的觀眾.又或者在今天的美國,民主黨得勢,總統民望徘徊三十巴仙,人們已厭了挖苦右派的主題.但我始終不明白,其它劇中那些醫生律師鑑證組的三角關係,真的那麼吸引?抑或是我的口味已和潮流完全脫節?

無論如何,在美國電視界,被斬的節目要死過翻生,難矣!


後記:Gladys Knight

Simon說Melinda令他想起年輕時的Gladys Knight.我只聽過Gladys的名字,不認識她的歌,便到youtube找她的片段看看.

多漂亮的臉孔,多醉人的嗓子,多優雅的演出!余生也晚,只能當個遲到三十多年的小歌迷.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 Gladys Knight & The Pips

I've had my share of life's ups and downs
But fate's been kind, the downs have been few
I guess you could say that I've been lucky
Well, I guess you could say that it's all because of you

If anyone should ever write my life story
For whatever reason there might be
Ooo, you'll be there between each line of pain and glory
'Cause you're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Ah, you're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Oh, there have been times when times were hard
But always somehow I made it, I made it through
'Cause for every moment that I've spent hurting
There was a moment that I spent, ah, just loving you

If anyone should ever write my life story
For whatever reason there might be
Oh, you'll be there between each line of pain and glory
'Cause you're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Oh, you're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 know, you're the best thing, oh,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Saturday, March 10, 2007

漫談飯盒



如果問我,和家人移居外國,最深刻的回憶是怎麼?我會答:是飯盒.

不是粟米豬排飯或叉雞雙拼.是一個耐熱,易洗,能放進微波爐的膠盒子.

八九十年代趕潮流移民的香港人,很多都是非富則貴,因此有「色魔」(食銀行利息,日日行mall)的稱號.但是,還有一群不那麼富裕的移民,要在陌生的地方,咬緊牙關為生計掙扎.

外國地大,午飯時間不過數十分鐘,總不能花半小時開車去買午餐.而且,新移民幹的都不是高薪厚職,捨不得花錢出外吃,自然要入鄉隨俗,自備午飯.外國人通常是做個簡單的三文治;中國人本著節儉的美德,吃的,理所當然地是昨晚的飯菜.飯盒,是不能缺少的謀生工具.

香港沒有飯盒文化.初時,看到一個個盛滿「隔夜(食送)」的飯盒,很不習慣那在異地只求生存,不計體面的寒酸.在華人較多的工廠和辦公室,午飯時會出現十數人在微波爐前排隊「叮叮」的場景.週日晚家庭間的聚會,桌上疊著十個八個形形式式一樣菜式的飯盒,也十分壯觀.

飯盒亦是家庭的經濟指標.「盒在工在」,若晚飯時不用另外盛起明天的飯盒,再美味的食物,也驅不去那人浮於事的生活重擔.

我的飯盒資齡很短,只曾在當暑期工時,和剛畢業後的一兩年嚐過飯盒生涯.獨居後,今天晚飯也不知何去何從,怎顧得了明天的午餐?每天都是和同事們到處亂吃,一到十二時便要費心思量到那兒午膳.偶然,也會懷念那個膠盒子.

爸媽到今天仍在工作,卻總算渡過了為口奔馳的日子.回到家裡,看見他們仍樂在其中,一箸箸挾著明日的午飯,真是百般滋味在心頭.

因為,我心中明白,多年來一個一個飯盒載著的,是對我們將來的期望.今天,馬馬虎虎算是沒有讓他們失望;可惜我不能回饋甚麼,甚至抽不到多少時間陪伴他們.更遺憾是,我沒有努力過,也不懂得珍惜.常常為了芝麻綠豆的小事煩惱,為可有可無的事物在揮霍光陰,為無無謂謂的固執而不快樂.

或許,真正的快樂,是來自對明天的盼望;是盛滿飯盒後,合上蓋子那一刻的踏實感覺.都遠了.

Tuesday, March 06, 2007

漫談車子



在美加居住,不能避免說英文,也不能避免駕車.除非家在鐵路四通八達的紐約;否則,沒有一輛車子代步,很難過正常生活.

這裡的少年,一到十六歲便趕去領駕駛執照.從父母手中取過家裡車子的鎖匙,是成長的分水嶺.幸運擁有自己的車子,更保證在學校能成為人見人愛的寵兒.

不過,對很多只懂在麻雀檯上分辨東南西北的女士來說,移民後要舞動那輛七人迷你 van,不可謂不吃力.認識一位 auntie,每次出門前都要精心策劃路線,只為了盡量減少左轉的次數(北美馬路右上左落,左轉時要顧著迎面衝來的對頭車,「風險」頗大);別人左轉一次便到的地方,她要繞路右轉三次才到達.家母更厲害,自考到車牌後,十六年來從沒碰過軑盤一下.

在這裡駕駛,其實是很輕鬆的,特別是在道路寬闊,交通疏落,車位充足的市外.有時候一邊駕車,一邊聽歌或沉思,不自覺便會靈魂出竅,任由潛意識擔起駕駛任務;到了目的地卻想不起途中發生了甚麼事.幸好還未出過甚麼事故.

別人疏忽導致的嚴重意外,倒是經歷過一次.那天在高速公路時速一百三十公里奔馳中,鄰居突然不聞不問切線,擦到我的車頭.兩部車子在公路上轉了又轉,撞上石壆才停下.打轉的十多廿秒,只感到身體不受控制左搖右擺;若不是繫了安全帶,早被拋出車外.經此一役,再也不敢貪方便不扣安全帶了.

在大學時,每到放學時間,漂亮的女同學,總是被停在路旁的寶馬接走.那時曾立下決心,將來節衣縮食,也一定一定要補償這「童年」陰影.可惜,這個世界,永遠是花別人的鈔票才會豪爽;等到有了經濟能力,便捨不得花辛苦錢去買一時虛榮.始終養一部車,供車保險維修汔油泊車,在在需財.

但貪新忘舊,人之常情.看到路上閃亮亮,新簇簇的平治淩志,都會有不如豁出去豪一舖的衝動.「車不如新,人不如故」,每個路口也藏著叫人萬劫不復的引誘.車,就是男人的LV.

Saturday, March 03, 2007

漫談英文



午飯時,和同事們談到中英文的差異.我問了個一直大惑不解的問題:「我不捨得」英文該怎樣說?

幾個中外人士七嘴八舌一論爭辯,結果還是不得要領.這麼簡單的句子,要準確表達,竟然也不容易.學好外語,真是一生一世也未必能達到的目標.

十多歲起在外國生活,英文卻說得不夠好,不無一點遺憾.只怪從前居住的,是北美洲最多香港人的城市.就讀的中學,幾乎超過一半學生是華人.嘻嘻哈哈混了幾年,而不知錯過了學習語文的黃金時間.進了大學,便再沒時間分心打好英文基礎.出到社會,才知書到用時方恨少.

雖然,不是母語,不應苛求甚麼.但畢竟是天天在說的語言;很多時候,電光火石間想不出的詞彙,表達不清楚的意思,往往就是最緊要的字眼.只得提醒自己,遣詞用字要準確一些,不要得過且過.

外國人常引用的電視電影小說歷史聖經典故,不浸淫過一段日子,是完全不知所以的.美國人又喜歡用運動術語, 滿口struck out, touchdown,boogie,slam dunk.幸而科技發達,碰到不明白的用語,google是我的朋友.日常對話,便要不恥下問,虛心求教.

至於古靈精怪,不乾不淨的俚語;最快捷的方法,是請教兩位土生土長的表妹.甚麼是get brain,何謂 double-bagger,問問小朋友,自然一清二楚.(不要問我,總之不是好東西)

說英語不能隨心所欲.腦裡有時候卻會用英文思考.特別是工作時面對著一堆堆電腦詞彙,用英文想東西總好像靈活一些.還有一個有趣的怪現象:偶爾迫著要捲起舌頭說國語時,每每三句不到,便自動跳到英文台.或許在我腦中,bopomofo和abcd都一概被歸納為「外語」吧!但毫無疑問,中文是無可避免地一年比一年退步了.很多字和詞,明明掛在口邊,卻想了半天也想不出該如何寫出來.

如果沒有這個blog,恐怕我的中文水平,快要像英文一樣不濟了.

(P.S. :「我不捨得...」,有沒有高手能拔刀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