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05, 2007
索多瑪城
臨近聖誕,又是讀聖經的好時光。
小時候讀的是中文和合本聖經(「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和合本用的是二十世紀初的白話文,很多經文的意思,其實都不是很明白。
不過聖經科只求背誦,明不明白並不是重點。後來學校改用現代中文譯本(「 我們在天上的父親,願人都尊崇你的聖名」),感覺反而有點怪怪。
英文版的聖經,倒是從未認真看過。前天到書局選一本作參考用時,看到ASV \ NCV \ NLT \ NET 等等代號,才曉得原來有這麼多不同版本。結果選了NKJV版,貪其文筆較古樸,但用的又不是thou \ art \ thy \ thine的古字。回到家中,很認真地由創世記第一頁看起。
還未到出埃及記就放棄了。
───
創世紀裡家傳戶曉的故事,如亞當夏娃的禁果,挪亞方舟,巴別塔等,說的都是上帝如何懲罰世人。
有些故事,則充斥著天上人間的你虞我詐。
亞伯拉罕(Abraham)老來得子,神試驗他,命令他殺掉兒子以撒(Issac)去祭祂。卻在千鈞一髮之際,才派天使來說,其實不過是和他開開玩笑。跟著如斯老闆,伴君如伴虎,真是日夜提心吊膽。
又如以撒的幼子雅各(Jacob),聽從母親之計,披羊皮在手假扮毛茸茸的哥哥以掃(Esau),藉此騙得年老眼昏的老父的祝福。詭計騙來的祝福,卻一樣有效;雅各最後搖身變成以色列,子孫萬代開枝散葉。
但雅各也是騙局的受害人。為了娶漂亮的拉結(Rachael)為妻,他甘願服事她父親拉班(Laban)七年。好不容易捱過七年限期,拉班竟在洞房花燭夜掉包,換了醜陋的大女兒利亞(Leah)進房。奇就奇在,雅各要到清早完事後才發現貨不對辦。迫於無奈下,要答應拉班再多服事他七年,才能娶得美人歸。
───
不過,創世紀中最精采的一個故事,學校是不會教的。
那是索多瑪城(Sodom)的故事。
神有感於索多瑪和蛾摩拉(Gomorrah)兩座城市罪孽深重,派遣兩名天使去毀滅二城。住在索多瑪的羅得(Lot,亞伯拉罕的姪兒),知道天使大駕光臨,便熱情款待兩位貴賓回家。
然後,怪事發生了。索多瑪城老老嫩嫩的男人,一聽到消息,就包圍了羅得的房子,大叫:
“Where are the men who came to you tonight? Bring them out to us that we may know them。” (Genesis 19:5)
天使是男性,”men”指的是兩位天使;而舊約聖經中,“know”是性交的代名詞。索多瑪果然是個瘋狂的城市!
羅得以一敵眾,跟慾火焚身的索多瑪市民討價還價:
“I have two daughters who have not know a man; please, let me bring them out to you, and you may do to them as you wish“(Genesis 19:8)
為了保存天使的貞節,羅得竟不惜犧牲兩個女兒的貞操,索多瑪的居民卻不領情。最後還是天使們出手,施法令暴徒們暫時失明,才不至被蹂躪。
至於蛾摩拉的居民犯了甚麼錯事,聖經沒有描述。它和索多瑪一樣,在一片硫黃火海中被神毀滅了。
故事還有兩段插曲。一是羅得的妻子,不聽天使訓誡,逃亡時八卦回頭望了一眼,便無辜變成了一根鹽柱。
二是羅得和兩個女兒逃亡到山洞。女兒們眼看四下無人,擔心的不是生計或人身安全,而是無人能為父親傳宗接代。於是,大女兒想了個妙想天開的計策:
“Come, let us make our father drink wine, and we will lie with him, that we may preserve the lineage of our father” (Genesis 19:32)
當晚,她們灌醉父親後,姊姊便和不醒人事的羅得睡了。翌日妹妹重施固技,也和他睡了。然後二人如願以償,各自懷了父親的骨肉。
???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其中所蘊藏的啟示,我等凡夫俗子未必能參透。但以今天的世俗眼光來看,索多瑪的故事,真是令人嘖嘖稱奇,歎為觀止。
───
後記一:圖中的油畫是Orazio Gentileschi的“Lot and His Daughters”,現存洛杉磯Getty Museum。
後記二:發現了這個Lego版聖經故事網站(索多瑪,羅得和女兒)。笑破肚皮之餘,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像力。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我沒有讀過聖經,如果你不是事先說這是聖經故事,還以為是三級作品的情節。
ReplyDeleteHa ha ha.. The Brick Testament is really hilarious!! Check this out: http://www.thebricktestament.com/genesis/rape_treachery_and_slaughter/gn34_19.html
ReplyDeletethank you for sharing. your blog really open up my mind.
ReplyDeletereadandeat:舊約聖經是很有趣的。《雅歌》中,有更多露骨的描寫。這兒始終是個基督教國家,是應該讀一讀聖經的。
ReplyDelete狂人兄:哈哈,完全不合比例!接下來成班人排隊割起一大桶那張,更是笑到標眼淚。謝謝你的連結。
anonymous:welcome!不過是遊戲文字吧。
能夠自圓其說,最高境界!大多數的信眾,豈會介懷此等不是凡人能理解的神聖話語,又或搬出於這類情況好使好用的理由作解釋。想博主定聽過不少。那小小人兒網頁,笑倒,也有點難過。畢竟,這是很多人全心全意去相信的。
ReplyDeleteshiren:能夠全心全意相信,也是一種福份。我相信大部份宗教都是導人向善,而且信仰是私人的事,不用替別人難過的。
ReplyDelete謝謝你提供的樂高網頁,真是太好笑了, 3Q, it made my day.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