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4, 2008

2008完結篇



下了一星期的雪,整個城市都癱瘓了,像放了個早來了的長假。

眨一眨眼,一年又過去了。多謝每位來訪過的朋友,祝大家聖誕快樂,新年更快樂。

還有,謝謝你。

Thursday, December 18, 2008

看不懂的《海角七號》



《海角七號》,我看不懂。

不懂的不是劇情(事實也沒有甚麼劇情可言),是不懂電影有甚麼吸引力,能如此受歡迎。

要給電影評分的話,我只能說是剛剛合格。《海角七號》的故事簡單流暢,是其可取之處。但劇本實在是太多陳腔濫調了。可以說,每分鐘都隱藏了一個 cliché。

雜牌軍組成樂團,為表演機會奮鬥,已經是濫得不能再濫的題材。

結他手懷才不遇,回鄉避世,被眾人熱誠感動,重拾自信?

女主角酒後吐真情,跟男主角一夜間互生情愫?

Cliché 這東西,每部電影也有。但太多了,變成劇情跟着既定軌跡自動前進,觀眾便無法投入。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阿嘉和友子那段全無火花的感情。二人從見面到上床,到底有沒有說超過十句話?友子向他大發雷霆,所為何事?甚麼事令這對「眼超超」互「睥」的冤家,突然間愛得難捨難離?

(最可笑的,是一夜纏綿醒來後,男主角竟和女主角賭氣,爭奪床上的氈子蔽體!這樣的男人,不曉得是心靈上的技術性失誤,還是腦袋裡的結構性危機。)

就是那句「留下來,或者我跟你走」,都有點怪怪的,滑頭的感覺,仿佛潛台詞是「如果你不肯留下來的話,我才會跟你走」。為甚麼阿嘉不說「不要走,好嗎?」,「我們一起走吧」,或者最最簡單的一句「我愛你」?(我知道,這是雞蛋裡挑骨頭,總之有點不爽就是了。)

《海角七號》的靈魂,是那七封六十年前的情信。可惜,電影對那段六十年前的愛情,著墨實在太少了。除了幾段徐志摩式的獨白外,觀眾完全不知發生了甚麼事。日本老師因何鍾情台灣學生友子?他回到日本後,為甚麼不寄出那七封信?(可能電影有談及,只是我忽略了)

還有,阿嘉會日文嗎?(他明明在看信,應該懂吧。)(但她和友子說的是國語啊!)(若他不懂日文,友子有向他解釋信的內容嗎?)(沒解釋的話,他何來寫歌詞的靈感?)

《海角七號》裡唯一可愛的角色,是彈鍵盤忽快忽慢,被上帝趕出教堂,但唱流行曲也不忘「阿門」的小女孩大大。大大在海邊輕吻思念妻子的交通警那一幕,是全片最大的驚喜。

或者,這是部政治電影,當中的情味,要台灣人才能感受得到。但是,台灣的事情,我也算有點認識。最近的《Slumdog Millionaire》,說的是印度孟買貧民窟的故事,肯定不比台灣和日本親切,但我卻看得比海角投入得多了。

真的覺得,《海角七號》是部很普通的片子。我想是我看不懂吧。想看台灣人情和風景的話,我還是推薦兩年前的《單車環島日誌練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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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舊情信交回主人家手中的故事,這兒也有一個。

沒有俊男美女,也沒有為劇情需要而神出鬼沒的彩虹,卻保證是貨真價實的真人真事。小弟不是范逸臣,但這幾封信,肯定送得比他賣力。

找天把故事改頭換面,再加插幾分懷才不遇,一段異地戀情,篇成劇本,應該也有叫座力的。

至於戲名,就叫 《Lost in Seattle》吧。反正,在這個城市裡,我一直都很感到很迷失。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記得當時年紀小

本來,這篇想寫的,是一個早構思好的故事。

但寫到一半,發覺越寫越不對勁:故事變了自述,一字一句,都是自己多年前的記憶。擱筆兩星期,最後還是決定不寫故事,改談回憶算了。

不過,十多年前的往事,是回憶還是故事,都有點模糊不清。而且,過了這麼久,已經忘一大半。若不記下來,餘下的,恐怕很快也會灰飛煙滅。

───

中學最後的一個學期,我選讀了經濟課。學期開始,老師把全班學生分成四人小組。於是,我認識了和我同組的T。

那時的T,只能以兩個字來形容:漂亮。長長直髮,薄薄倔強的嘴唇,還有笑起來時,瞇成一彎月亮的眼睛,不知迷倒多少男生。開學那天,坐在她旁邊,我心裡想,這可是幾生修來的福氣。

然而,在美女同學面前,我只是個動彈不得的笨拙男生。整整五個月,也是坐在一旁,呆呆地望着她。除功課外,始終沒和她多說半句話。

不過,能夠回答她的問題;知道在她心中,自己至少是個成績好,不討厭的書呆子,已經很滿足了。

怎也想不到,事情會出現意想不到的變化。

───

在學期即將結束前的一天,我早了點到課室,一個人在看書。或許是手上的中文書吸引了她的注意力,T一坐下,我們便交談起來。

她說,從前看書時,會抄下喜歡的句子。

忽然間,我不知何故,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我也喜歡寫東西,有時候會寫下心中想到的事情。

她聽了,問:「可不可以給我看?」

我大吃一驚,後悔說多了話,被她當場拆穿這「偽文藝」的把戲。但除了一聲唯唯諾諾的「好呀」,我還能說些甚麼?

兩天後,心情恍惚地拿了最最矯情的一篇夢囈回學校。下課後,深呼吸一口氣,把那兩頁紙交了給她。T轉動着大眼睛,不消一會便看完了。

然後,她默不作聲,把臉頰埋在臂膀中,一動也不動地,伏在桌子上近兩分鐘。

看着她披在桌上的長髮,我嚇得神不守舍,只懂結結巴巴地問「你沒事吧?」

───

或許是太緊張了,之後的事情,我真的完全沒印象。她好像甚麼也沒說,把文章交回給我,便離開課室。

料不到,第二天課堂上,T遞給我一本筆記本。我打開一看,正是她從書上抄下來的文字。

就這樣,在學期的最後幾天,我開始了和她之間的友誼。

那時候,我們仍未知道會上那所大學。所以,我只視那是一場美麗的誤會。考試完畢,彼此交換過電話號碼後,便各自離開了學校,結束了中學的生活。

但一星期後,不知是那裡來的勇氣,我竟然打了個電話給她,問她能不能出來見面。

她竟然爽快地答應了。

───

那天,我和她到了城市邊緣的一個公園(我正在幹暑期工,那天是騙了公司一天病假的。不過,我沒有告訴她)。我是個沒車子的窮學生,要她擠公車到老遠的地方,心裡有點難堪,感覺是委屈了她。

和她逛了半天,但做過甚麼,都忘記了,好像是踏單車,盪鞦韆,和拍了幾張照片(真是純情得有點兒噁心)。

其實,去那裡,做甚麼,都是藉口而已。我想的,不過是想待在她身邊,看她多一眼吧。

───

和T第一次的約會,算是個小小的成功(至少我認為是)。但那年暑假,我卻很少和她見面。

原因是,我真的沒有甚麼期望,甚至可說是有點絕望。她雖然沒有男友,但單是在我認識的同學中,對她有意思的,起碼也有兩三個。其他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更肯定不止此數。

每隔一兩星期,我便會找個微不足道的藉口,給她電話。奇怪的是,她又會跟我談到很多事情。我是那時候才知道,女孩子是可以拿着電話,喋喋不休四五個小時,也面不改容的。

───

夏天過去,我和T進了同一所大學的不同學系。

開學前一天,她說想在下午到校園看看。我說有空,可以陪她一起去。

實情是,那天早上,我要回學校辦登記手續。但我怕她不懂得在那裡下車(不要問我,我也不明白自己在想甚麼);辦完事情後,便急急趕回她家附近的車站,再和她一起坐車返回市中心校園。當然,這一切,都沒有告訴她。

現在回想,搞那麼多小動作,並不是真的為她著想,不過是想盡量陪她多一會兒吧。

───


大學開學後的一兩個月,我們見面的次數頻密了。每星期也會約她吃午飯,或者陪她上課,也會幫她修改功課。(我還可以做甚麼呢?)

印象很深刻的,是一天吃過飯後,我們一起從唐人街慢慢走回學校。那天烏雲密佈,她淘氣地拿著一把鮮紅色的傘子,踢踢躂躂地,走在舖滿落葉的秋天街頭。

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到,我真的很喜歡她。而且,不只因為她的外貌。

那一天,我也感到,這樣子跟在她身後,和她說說笑,是我唯一的位置。因此,這也是我的最佳位置。

───

但是,T始終是個美麗出眾的女孩子,我知道,很多人在追求她。我甚至覺得,她有點享受和身邊男生的曖昧關係。

華人學生的圈子那麼小,我也道聽途說了很多關於她的傳聞;亦曾經在不同的場合,見過她和不同的男伴在一起。

因此,我在那年她的生日,送了一束花給她後,便決定了不再找她。

雖然,功課忙碌時,工作無聊時,寂寞時,熱鬧時,心裡都很想念她,但都盡力地按捺住想找她的念頭。

而且,偶爾和她通電話時,她不是投訴身邊男伴的行為,便是哭着說和男友鬧翻了。我想,她總不會不知道我的心思吧。這個情人知己的角色,我實在當不來。有意無意中,和她說話時,我的語氣也冷淡了。

之後那兩三年,我們很少見面;到畢業時,大家已沒有聯絡。

───

出到社會做事後,因某些緣故,和T又恢復了來往。不過,都只是偶爾吃吃飯,聚聚舊,和看過一兩場電影而已。

那時的我,仍是沒甚麼自信。但我覺得,自己已沒中學時那麼笨,也有份不錯的職業,曾經天真地考慮過,該不該真真正正的追求她。

可是,她依然是那副模稜兩可的態度,還是會漫不經心地,跟我說着她和其他男子間的事。

記得有一次,她說很想去旅行,但沒旅伴,問我有沒有假期。到我說有假期時,她卻若無其事地,顧左右而言它。我還特地請了半天假,去辦理護照特快續期呢。(當然,我又是沒告訴她。)

心情,仿佛又回到大學一年級的那段日子,著實苦惱了一陣子。

───

一天,和T一邊吃飯,一邊聽她吐苦水。她默默訴說着,新工作的壓力很沉重。

看見她熟練地點起香煙,吐出煙圈的那刻,我忽然明白到,是時候放棄這份藏在心中七年的思念了。

我仍然很想留在她身邊,很想看見她的笑容。但是,我永遠記得的,是課堂上她的側面,是地鐵站裡她的背影,是她那把紅色的傘子。可惜,那些都只是我心中的幻象。

這麼多年來,因為那些在她身邊團團轉的男生,我始終沒有勇氣接近她,沒嘗試去了解她。不經不覺中,時機便過去了。

她已經不再是那個漂亮可愛的小女生。在我眼前的,是個成熟,複雜的女人。我卻仍和昨天一樣,只是個在她身邊呆呆偷看的小男生。我真的不適合她,她有更好的選擇。

自那天起,我便很努力地不再想她。三年後,她結了婚,和丈夫到了外地生活。自此之後,我再沒聽過她的消息。

───

很多很多年後,從別人口中得知,那時候的T,是曾經喜歡過我的。我聽到了,心中沒有遺憾,還感到有點快樂。我覺得,這已是最好的結局。

因為,直到現在,我也不能肯定,那是一份怎樣的感情。

我被她的美麗吸引,想一直留在她身邊,希望能帶給她快樂。可是,我卻從來沒想過,應該怎樣去明白她的一顆心。

也許,那是少年人必經的 infatuation 階段。只是我易放難收,才傻瓜地放在心中,拖拖拉拉了那麼多年。

也許,就算我敢表白,就算就算她真的能接受,到最後,我還是會把事情弄壞的。

也許,只怪我當時年紀太小,還未懂得怎樣去愛她。

Monday, December 08, 2008

怪屋疑雲



我置身於一間很大很大的屋中。

屋子四邊都是落地玻璃窗,溫煦的陽光照遍每個角落。室內的裝飾,簡單而高雅,漂亮得有如設計雜誌中的照片。

房子聳立在山頂,三面是一望無盡的蔚藍海洋,另一面是一望無盡的青翠森林。我沿著玻璃窗,在房子中四處跑,生怕看少一眼,眼前風景便會突然消失掉。

我想告訢別人,我發現了這處美麗的地方。但是,開了很多扇門,從一個房間走到別一個房間,卻一個人也看不見。我心中越來越著急。

驀地發覺,門不見了,玻璃窗也不見了,屋子變了一個密封的房間。我很害怕,怕從此再看不見外邊的海洋和森林。

就在那一刻,夢中的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做夢,而且快要醒來了。心中感到很絕望,很傷心。

睜開眼,床邊的鬧鐘,剛好指向七時正。

───

做過不少古怪的夢,通常一睡醒便忘得七七八八。

昨天這個夢,沒有甚麼特別情節,卻一瞬間經歷喜和悲,又帶點寓言的味道。特立此存照。

那房子,那風景,真的很美,讓人感動得幾乎想落淚。

Friday, December 05, 2008

Al Franken




上月的美國大選中,我最留意的,除了總統競選和加州反同性婚姻的 Proposition 8 之外,還有明尼蘇逹州的參議員選舉。關注的原因,是因為民主黨的候選人 Al Franken

Al Franken 是 Saturday Night Live 的老臣子,是資深的諧星和作家。但他的幕前演出,已是十多二十年前的事。對 Al Franken 的認識,主要是透過他的三本書:"Rush Limbaugh Is a Big Fat Idiot”, “Lies and the Lying Liars Who Tell Them”,”The Truth (with Jokes)

單看書名,已知 Franken 非善男信女。三本書談的都是美國政治怪現象,都是旗幟鮮明的反右派立場。Franken 的筆觸,嬉笑怒罵中帶點執著,是笑裡藏刀的幽默,風格有點近似 Michael Moore 的電影。因此,和 Moore 一樣,他亦是很多共和黨人恨之入骨的對象。

布殊在任八年,造就了一個繁榮的政治笑話市場(Jon Stewart 稱之為諷刺工業綜合體 satirical industrial complex)。本來,Franken 只是其中一個 political satirist;但他為了打破右派壟斷政治 talk show 的局面,在2004年成立了第一個全國性的左派電台 Air America。自此之後,我便開始注意他的消息,知道他有意參加2008年的參議員選舉。

兩年前,看了關於他的記錄片"Al Franken : Godspoke"後,感到在他的笑話背後,是對政治的熱誠,更是成了他的紛絲:



(請留心5分20秒開始,Franken 向一群中學生拆穿 Fox News 謊言那一段。)(伊拉克和加州大小相若 = 美軍死亡率低於加州謀殺率???)

Franken 半途出家從政,而且身為喜劇演員,有數之不盡的黑材料,選情一直不被看好。但2008是非一般的選舉年。民主黨的氣勢,令 Franken 和共和黨現任參議員 Norm Coleman 爭持不下。結果,投票結束後,二人票數相近得叫人難以相信。

第一次點票的結果是,在近三百萬票中,Coleman 僅僅領先215票。由於差距如此細微(少於總票數的萬分之一),法例規定要人手重新點票。

一個月後的今天,點票還在進行中。Al Franken 能不能成為 SNL 產生的第一位參議員,仍是未知之數。

───

在明尼蘇逹州的點票過程中,凡有爭議的選票,都會在網站公開。某些選民的神聖一票,看了真的令人笑破肚皮。這兩張,是我最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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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不能不重溫 Franken 和 Ann Coulter 的一段精彩對話。

Coulter 是惡名召彰的右派喉舌。訪問中,主持人問她會選擇當那位能改變歷史的政治人物。Coulter 說,她會選擇當羅斯福總統,去阻止 New Deal 的誕生。(羅斯福被公認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美國總統。他在三十年代推行的 New Deal 社會保障,改善了千萬美國人的生活)

Franken 的回應,一矢中的,不留情地揭穿 Coulter 的虛偽:



“I would be Hilter!”

" You get to call off the New Deal, I'd like to call off......the Holocaust......but I'll keep the Volkswagons"

Sunday, November 30, 2008

百份百無聊



1. 忍了三天不喝咖啡。
2. 早上醒來,好像睡得好了點。
3. 立刻煮了一壼香濃的 illy,獎勵自己。

4. 很想練習煎荷包蛋,但每次都害怕失敗。
5. 每次反轉蛋黃前,也會懸崖勒馬,告訢自己,sunny-side-up 一樣是蛋。

6. 上網看新聞,才知道李嘉欣結婚了。
7. 趕緊到 youtube,重溫她和舊情人十多年前的深情對話。

8. 拿起紙筆,細心研究「飛」這個字,怎寫才美觀。
9. 寫了一頁,都是怪怪的,歪歪斜斜,不能平衡。

10. 不懂法語,卻喜歡聽人說法語。
11. 完全受不了法國口音的英語,每次聽見,都會起雞皮疙瘩。

12. 一邊入油,一邊緊張地看着油泵的數目字。
13. 放鬆手掣,成功把數字停在32.88,心中感到無比滿足。
14. 下次要挑戰3388。

15. 到了一間很大的戲院看電影。
16. 完場後,混在人群中,到洗手間轉了一個圈。
17. 完事後,再混在人群中,鑽進另一個放映室,看下一齣。

18. 看了兩星期,仍未看完一本小說,時間都不知花了在那兒。
19. 今天買了兩本小說。

20. 麥兜的原意,是為了讓社會關注弱智人仕?
21. 麥嘜最初是不懂說話的嗎?忘記了。

22. 我要養一隻貓,每晚陪我說說話。
23. 我要叫他做叮噹。
24. 不過,叮噹會很寂寞。
25. 不如養多一隻,叫叮鈴。
26. 忽然想起多啦A夢,又為叮噹感到悲哀。

27. 難得四天假期,要好好想想可以寫甚麼。
28. 四天過去了,仍未想到可以寫些甚麼。

Wednesday, November 26, 2008

看風景的人



天空不停下着雨,日子忙裡又覺無聊;心,自自然然湧起旅行的念頭。

到了外地,離開生活的框框,感覺也會敏銳一些,能留意到平常不留意的事,感受到平常感受不到的心情。

漸漸地,已習慣了一個人旅行。一個人在途上,不用遷就誰,專心看自己想看的東西,是很自由自在的。但,獨自出發,獨自回來,又好像久缺了一點甚麼。

或許,途上的快樂,始終是想和別人分享的。

記得很久以前,曾經許下夢想,希望能和喜歡的人,一起看遍全世界值得看的風景.

旅行,是二人重新認識對方旳過程。多平凡的感情,在異地風光中,也會沾上半分旑旎的光采。每個國家,每座城市,都是記憶的書簽,記住了一段段值得回味的章節。

如果旅行的意義,是為了創造日後的回憶;那麼,一人上路,實在是太孤獨了。

紐約燠熱骯髒的地鐡站,東京窄得放不下行李箱的房間,布拉格找不到旅館的焦急傍晚……再不愜意的旅程,有你同行,回憶中都會變得豐富,變得動人。

一次又一次出發,是因為我貪婪。我要看遍你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神態,再把它們一一鎖進心的角落。

記得櫻花的美,只因黑髮上粉紅色的花瓣。忘了起飛降落的城市,忘不了機艙中那雙惺忪睡眼。

這麼大的花花世界,我只想拖着你的手,到處看呀看,一起走呀走。

走到盡頭處,遊人離去了,風景也變得暗淡;掌心微暖的餘溫,仍是久久不散。

Sunday, November 23, 2008

Robert Capa

上星期介紹了十九世紀的攝影歷史,今天想說說一位二十世紀的攝影記者。

我是看過紐約 International Center of Photography 的一展覽後,才認識 Robert Capa 的。我認為,Capa 是百多年攝影史上最傳奇的攝影家。

Robert Capa ,原名 Andrei Friedmann,匈牙利出生。他早年在德國柏林從事黑房工作,學會攝影;後來為逃避納綷政權到了法國。在巴黎,Friendmann 看見美國記者拍的照片能賣高些價錢,便虛構了一個不存在的身份,說他的照片是一個美國人 Robert Capa 拍攝的。其後,他便一直以 Robert Capa 為名。

Capa 報導的第一場戰爭,是三十年代的西班牙內戰。這張"The Death of a Loyalist militiaman",是他最早的成名作,也是也最受爭議的照片:



早期的相機,外型笨重,記者不可能近距離拍攝戰爭。Capa 以他的 35mm Leica ,捕捉了軍人到下前的那一剎,在當時是十分令人震動的畫面。(不過,後來有人質疑照片做假,為此爭論了很多年。)

西班牙內戰結束後,Capa 在中國留了半年,拍攝抗日戰爭的情況: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Capa 跟隨盟軍到過北非,意大利,德國等戰場(他甚至曾和傘兵一起空降德國前線):




他最為人熟悉的二戰照片,是一九四四年六月六日拍攝的諾曼地登陸實況。




照片模糊,並不是 Capa 失準,而是黑房技術員匆忙下出錯,把底片烘懷了。(Life 雜誌刊登照片時,卻欺騙讀者,說是戰況太激烈,令攝影師無法穩定鏡頭云云。)

二戰後,Capa 在美國住了一段時間。Capa 是明星級的攝影記者,愛酒,愛賭,愛女人;也認識很多當代名人,替其中不少拍過照片。如畢加索:



海明威:



最為人津津樂道的,相信是他跟英格烈褒曼的一段戀情。據說,英格烈褒曼是希望和他結婚的;但因為 Capa 害怕婚姻的束縛,戀情才告終。



竟然有人能拒絕英格烈褒曼這樣的美女,對此希治閣感到大惑不解。電影後窗(Rear Window)中, Jimmy Stewart 飾演的那位不解 Grace Kelly 溫柔的攝影記者,便是希治閣按 Capa 性格塑造出來的角色。

一九五四年,Capa 到了法屬越南報導法越戰爭。五月二十五日,他在戰場上誤踏地雷身亡。這是他最後的照片:



Capa 死時,左手是緊握着相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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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Capa 不單是一位傳奇的攝影記者,甚至可以說是二十世紀其中一位最傳奇的人物。換了是你,你願不願意像他一樣壯烈犠牲,去換取如此精采的一生?

(本來,四十歲便去世,還要走得如此痛苦,我絕對是萬萬不願的。但想到英格烈褒曼……)

Saturday, November 22, 2008

Red River Valley



十六年前,慳妹睡醒,阿博兌現了「遲啲娶你做老婆」的諾言。

十六年後,他們該是一家大小在踏單車吧。

Sunday, November 16, 2008

早期攝影



這張 Joseph Nicephore Niepce 在一八二六年拍攝的風景照,相信是歷史上的第一張照片。不過,照片曝光需時八小時,而且效果粗糙,所以沒有普及起來。

Louis Daguerre 改良了 Niepce 的方法,把感光物質鍍在磨平的銀鏡上;效果清晰了,曝光時間也減至數分鐘。這種最早期的照片,叫做 daguerreotype,在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大受歡迎。人類首次能把眼睛見到的影像,永遠保存下來。

Daguerreotype 的金屬片,是密封在精緻旳盒子中的:




Daguerreotype 的缺點是價格昂貴,一般人不能負擔。第二是銀面反光,只得很狹窄的觀看角度(viewing angle)。因此,後來出現了以玻璃代替金屬的 Ambrotype



(你沒看錯,這一小塊玻璃,售價是四百五十美元)

和使用薄鐵片,價錢便宜,但相片質素甚差的 Tintype



Daguerreotype,ambrotype 和 tintype 均沒有底片,每張都是獨一無二,沒法複製的。

最早期的底片技術,是以紙張為底片的 Calotype。但紙的 contrast 低,要到以玻璃為底片的 wet collodion 技術出現,底片才慢慢取代 daguerreotype 和 ambrotype。

Wet collodion 的處理過程十分麻煩,因為玻璃底片一定要在感光物質仍「濕潤」時曝光和沖印。若要拍攝戶外照片的話,便得把整個黑房帶到攝影場地。

到了十九世紀末,gelatin-silver process 出現;繁複的早期攝影技術,便一步步被改良成為我們熟悉的菲林(膠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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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技術一出現,便成為了藝術家們新的創作途徑。很多早期的藝術照片,今天看來,一點也不過時。

十九世紀中,曾經一度流行把不同照片拼湊起來的「人手 photoshop」。如 Rejlander 的 Two Ways of Life:



和 Henry Peach Robinson 的 Fading Away:



(當觀眾知道照片中垂危的少女 ,其實是由健康的「演員」假扮後,紛紛指責 Robinson 詐騙。)

Julia Margaret Cameron 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拍的人像照,手法是劃時代的創新:





最令我震撼的,是 Lewis Carroll(就是愛麗斯夢遊仙境的作者 Lewis Carroll )拍的兒童照。照片中的明明是小孩,Carroll 卻完全不把他們當作小孩。其挑戰道德禁忌之處,令人瞠目結舌。



(Alice Liddell,是 Carroll 筆下的愛麗斯的藍本)



(Irene MacDonald。試想今天那一本雜誌,敢拿這張照片作封面?)

───

這是我沖印的第一卷菲林:



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密室中,手忙腳亂,根不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結果,底片上不了軸,報銷了半卷菲林,真對不起我的小模特兒。(但我不會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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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數碼相機出現後,拍照越來越容易,照片,卻是越來越不珍貴了。

從前,家家戶戶也有多本珍藏的相簿。今天,相片就在電腦和手機中,在 flickr 和 facebook 上;但因為太方便了,我們好像都忘記了把照片放了在那兒,也忘記了要把它們好好保存下來。

三四十年後,當硬碟不再轉動,當 facebook 成為歷史時,我們又能不能找回記憶中的畫面?

Thursday, November 13, 2008

旅行的意義



這幾年,和中文樂壇是完全脫離了關係。平常聽的,都是十年以上的舊唱片舊歌。

知道陳綺貞這名字,也知道很多人喜歡她,卻從沒聽過她的歌曲。直到前天,朋友好心傳來數首她的歌,才第一次認識她的聲音。

純淨的嗓音,是一種久違了的,清新的感動。一聽,便鍾情了。

  卻說不出你愛我的原因
  卻說不出你欣賞我哪一種表情
  卻說不出在什麼場合我曾讓你分心
  說不出離開的原因


那樣動人的聲音,誰會想離開?

Saturday, November 08, 2008

In the Windmills of Your Mind



在這個晴朗的秋天早晨,我不能相信,你已經離我而去。

你一定沉默了很久,忍受了很久。

我記得,第一次看見你時,也是個陽光普照的秋日。在灰灰的故鄉,你拿着花,匆忙走過學校的矮牆。牆上的標語,陽光中的花朵,即使在今天,依然是那麼的清晰。

你說你早知道我在看你,可是我一直都不相信。現在,我終於想起來了:那低頭的微笑,分明是在竊笑偷看的傻子。

記憶的隧道,到處漆黑一片。回頭望向隧道的起點,卻是光亮得教人不能直視。

眼前是綠油油的草地。我到底在甚麼地方?

然後,我們帶着青澀的希望,來到繁華的都市。

某個雨天,我們在電影院,電影的名字是……算了吧。但我記得,你很喜歡影片中那首歌。完場後,在滴雨的簷篷下,你輕輕哼着迴盪的旋律。一輛紅色的車子駛過馬路,濺起的水花,沾濕了你的裙子。

歌是怎樣唱的?怎麼想不起來了?那個可惡的司機!

「秋天的樹葉,轉變成她頭髮的顏色……」

黃昏的海灘上,我和你輕鬆地亂唱着。是芭堤雅,還是夏威夷?嗯,應該都不是吧。

你問,看見你的頭髮時,我會想到甚麼?我輕捏你的髮梢,很認真地說:

「芝麻糊。」

你一邊笑,一邊追着我喊打。細沙上,是兩行長長的足印。

現在幾點鐘了?我有點餓,該吃午飯了。

突然,記憶中的長髮,無聲無息地換上了另一張臉孔。她是誰?樣子是陌生的,但青春的身體,雪白的臂胳,卻又似曾相識。

對不起,我不知道為甚麼要那樣做。可是,我不能不那樣做。

你坐在沙發上,牆上是我們的合照。我永遠不會忘記,你靜靜聽我說完一堆解釋的說話後,那聲輕得不能再輕的冷笑。

你知不知道,這一笑,我在心中放了多少個日子?今天,我連她的樣子和名字也忘了,你還是不相信我嗎?

記憶的漣漪,一圈一圈慢慢散開。皺起的湖水,最終也會回復平靜。

後來,我們到了遙遠的國家,陌生的城市。但我一直弄不清楚,你的沉默,是因為你已經忘記了,還是因為你已經放棄了?抑或,你要待到最後這刻,才重重給我最大的傷害?

陽光越來越猛,我仍不知道自己身處何方。我很想站起來,卻發現已失去了站立的力氣。

然後,你終於出現了。你拿着一束鮮花,一步步向我走過來;淡綠色的裙子,在草地上隨風搖曳。

我有很多話想和你說啊!你卻比我先開口:

「爺爺,你怎麼到了這裡?」

我的腦海一片混亂。但來不給發問,芸兒已走到我後面,逕自把輪椅往前推。

我們走過顛簸的小路,回到了草地的另一端。芸兒把花束交給我,我彎下身,把它放在石碑前的台階上。

環視四周,大家都在交頭接耳交談着。偏偏沒有人能告訢我,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

我記起來了,我有些很重要的說話還未說。我捉着芸兒的手,很小心地,一字一字地告訴她:

「我想吃芝麻糊。」

我不知她有沒有聽懂。

芸兒笑了。那充滿溫柔和諒解的笑容,和照片中的你,完全是同一個模樣。我忽然莫名地悲哀起來。

在這個晴朗的秋天早晨,我還是不能相信,你已經離我而去。


(圖片取自 FreeFoto.com

Wednesday, November 05, 2008

What a Night



紛亂的世界裡,每天都發生着不同的事情。這麼多大大小小的新聞,十年二十年後,我們又記得多少?

美國人常說的集體記憶,多是近代的國家大事。最常聽見的一句,是「甘迺迪總統遇刺時,你在做甚麼?」

JFK,也可以換成 MLK(馬丁路德金),或是 John Lennon。較近期的,則有挑戰者號穿梭機爆炸,和九一一恐佈襲擊等大事。

除了登陸月球外,能令國民留下深刻印象的,幾乎沒有一件是好事。

在我的個人回憶中,真正震撼心靈的大新聞,想起來只得三宗。

一是1989年春天某個週末的一場風波。二是和所有美國人同樣感到震驚的2001年9月11日。三是2003年4月1日,聽見熟悉的偶像殞落在亂作一團的城市裡時,心中那不能言喻的愕然。同樣地,也是沒有一件是好事。

2008年11月4日,將是很多美國人一生都不會忘記的一個晚上,我想,我也會永遠記住這晚的意義。

不過,和以往不同的是,這一次,應該是一件好事。

───

看了整夜電視,感受最深旳,竟是這個片段:



Jesse Jackson 是著名的黑人民權領袖,曾於八十年代參加總統競選。他是電視新聞節目的常客,但因為說話時有點滑稽的腔調,常被傳媒取笑。

在美國,人人都認得他。但今天晚上,他只是芝加哥 Grant Park 千萬群眾中的一人。十一時過後,他也和其他人一樣,在歡呼聲中,默默地流著淚。

隔了一會,我才記起:四十年前,當馬丁路德金在 Memphis 遇害時,Jesse Jackson 是在現場的。

Sunday, November 02, 2008

Hope

2004 年十一月二日深夜,電視傳來共和黨在俄亥俄州領先的消息。午夜過後,票數相距越拉越遠,克里輸掉了總統選舉,布殊成功連任。

那夜,心情當然是十分沮喪。淩晨一時,全無睡意,唯有拆開剛買的 The West Wing 第三季 DVD,在電視劇虛構的白宮中逃避現實。

第三季中,President Barlett 正開展他的連任競選。第一集結尾時,總統的智囊們在爭論演辭用字是否太艱深。 Barlett 是這樣說的:

“It’s not our job to appeal to the 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 It’s our job to raise it"

聽了這句話後,心情是更加的低落了。

四年轉眼過去,West Wing 亦早已結束,可幸的是,四年後的這次選舉,讓人看到了那一絲 raise the common denominator 的希望。

星期二晚,會不會又是一個失眠夜?

───

這一兩年看過的無數照片中,這一張,我覺得最能反映這次選舉的歷史意義:



God bless America.

Wednesday, October 29, 2008

秋天日記



踏入十月,工作忽然忙碌起來,每天都在辦工室磨蹭到近八點才下班。上課的日子,更是九點多十點才回到家門。弄點吃的,洗罷碗盤後,電視已開始播放深夜節目,David Letterman 已在說着他的第三個笑話。

碰巧又是選舉季節,要趕着消化網上電視上的新聞,時間更是賣少見少。書讀少了,電影看少了,blog 也寫少了。人,也好像在不知不覺中蒼老了。

蒼老,亦是因為生活中愈來愈沉重的無力感。每天扳起面孔,用不熟悉的語言,討論三年五年後的操作系統;而會議室柔和燈光之外,世界正緩緩地在我們眼前崩壞掉。那種格格不入的荒謬,令人窒息,令人只想快點離開。

曾經,常常感嘆時光飛逝,埋怨留不住半點感動的情懷。曾經,以為只要等一等,竭一竭,總能在某天找回遺失了的東西。

時間仍然溜得飛快,值得感動的事情仍是越來越少。只是,我已經不再那麼容易傷感了。因為,隨着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已漸漸忘記了在追求甚麼,忘記了尋找的過程。

心,也漸漸失去了感受世界的能力。

Saturday, October 25, 2008

假如他是真的

長逹兩年的美國總統競選,已進入最後十天的倒數階段。傳媒雖然沒有明言,但誰都知道,大局已定,麥凱恩已沒勝算。

Fivethiryeight.com 預測麥凱恩只得4%機會能入主白宮。現在已經不是誰輸誰贏的問題,而是奧巴馬最後會贏多少。樹倒胡孫散,近日亦紛紛傳出共和黨內訌,麥營要員各自謀後路的新聞。

不過,想談的,是上週包威爾(Colin Powell)支持奧巴馬的聲明中的一段說話。

包威爾是共和黨三朝完老,是第一次伊拉克戰爭的英雄,也是布殊首任的國務卿。他對布殊攻打伊拉克持保留態度,卻沒有挺身而出,最後落得諳然下台。但在一般美國人心中,他聲望仍然很高。他這次倒戈挺奧,是放棄了在共和黨的政治前途。

訪問中,包威爾簡要地列舉出支持奧巴馬的原因:他競選活動的包容性,他表現出的智慧,和他當選後能帶來的轉變。包威爾也批評了麥凱恩的不是:佩林是個不合資格的副總統,和麥凱恩陣營近月骯髒的競選手段。

他持別提到,共和黨暗示奧巴馬是回教徒的手法:

"I’m also troubled by, not what Senator McCain says, but what members of the party say. And it is permitted to be said such things as, “Well, you know that Mr. Obama is a Muslim.”

奧巴馬當然不是回教徒,那不過是右派抺黑的謠言。但包威爾更進一步,給了一個主流媒介從沒說過的答案:

"But the really right answer is, what if he is? Is there something wrong with being a Muslim in this country?"

假如他是真的,那又如何?

林肯解放黑奴一百四十六年後,美國快將出現第一位黑人總統。我不是美國人,也不算十分擁護奧巴馬,卻也十分期待着十一月四日那歷史性時刻的來臨。

但,要逹到真正的人人平等,仍然是一段漫長的路。

───

包威爾說,他對這點感受至深,是因為這張陣亡回教士兵母親的照片:



這張叫人沉重黑白照,包含了士兵的光榮,母親的悲傷,教徒的虔誠,夭折的夢想。難怪身經百戰的老將軍,也為之動容了。

Monday, October 20, 2008

給女兒的信

親愛的女兒:

你好嗎?這是爸爸寫給你的第一封信。

寫這信時,我們還未見面。因為,我還未認識你的媽媽,你還未出生。不過我知道,你會看到這封信。

首先,爸爸得讚讚你。你應該是個在外國長大的小孩,能夠看懂中文,已是很不容易了。你可能很討厭形狀奇怪的中文字,但我希望你繼續用心學習下去。到你長大一些,便會明白原因。

這是爸爸給你的第一份功課:看完這信後,你要寫一封中文信給我。

現在是2008年的十月。今年,世界發生了很多事情。五月,中國發生了一場悲慘的地震。八月,北京舉辦了盛大的奧運會。上月,出現了全球的金融危機。兩星期後,美國將舉行一次很重要的總統大選。

這一切事情,將來你都會在書本上看到(不過,到你長大時,可能已經沒有書本了)。爸爸不知道,你會生活在一個怎樣的世界中。它或者比現在安定,或者比現在混亂。但無論如何,你要相信世界是美麗的,不要害怕面對它。

爸爸沒有甚麼訓導的說話給你,你就記住這句吧:媽媽和我,只希望你得到一樣東西 ─ 快樂。但你也要記住:不用太過努力找尋它。

不明白嗎?不要緊。將來你長大了,自然會明白的。

好了,快去寫你的信吧。爸爸希望,能快些和你見面。

愛你的爸爸

───

Ralph Bulkley 是 Antionides & Company 證券公司的員工,和妻子 Ruth 住在丹佛市。一九二六年五月,在他們的兒子 Ralph Bulkley Jr. 出生後不久,Ralph 到了鄰近的懷俄明州探望他的哥哥。

那是二十世紀的二十年代,飛機仍未普及。剛巧,丹佛市郵政局長宣佈,第一批運往丹佛市的空郵信件,將於一九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由懷俄明州首航出發。Ralph 覺得那會是有紀念價值的信件,便在五月二十八日寫了這三頁信,寄給當時只得四星期大的兒子(按圖放大):





在信中,他提到當年 AmundsenByrd 駕駛飛機飛越北極的新聞。他說,將來兒子一定可以乘飛機往紐約渡週末,然後在星期一早上趕回丹佛上班:

"You will no doubt be able to spend weekends in New York and be on the job here in Denver again by Monday morning.”

Ralph 也不忘教訓四星期大的兒子,說有時候他在公眾場合的行為,算不上是個有教養的年輕人:

"I must say now, however, that at times your actions around polite society are not exactly those of a wellbred young man.”

他又告訴兒子,媽媽和祖母如何地努力替他洗澡。他認為,兒子將是全丹佛市最乾淨的小孩:

"My opinion is that you will be the cleanest kid in Denver.”

簡單幽默的一封信,洋溢着初為父親的喜悅,和對兒子的愛護。這種超越時空的通信,感覺很特別,有點兒「觸不到的戀人」般的浪漫。

這麼有意義的信件,是應該交回給家人好好保存的。可惜,始終追查不到 Bulkley 家族後人的下落。這封信,便暫時代他們看管着吧。

(上面那封信,是我模仿的創作。正如 mum 在留言中所說,我不明白為人父母的心境。所以嘛,只能憑空想像虛構的人,虛構的情了。)

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秋色

Michelle 搞秋天派對,我沒飲品,沒食物,不敢參加。但剛巧今天拍了兩張秋天的照片,也湊熱鬧貼貼吧。





西雅圖的秋天才剛開始,秋意不是太濃。很多樹仍未轉色,街上也沒太多落葉。



誰會留心 長街幾多足印
印著往事 諾言 一起走這一生......

Thursday, October 16, 2008

Starry Starry Night



ReadandEat 說梵高,令我又想到這首歌:

Starry starry night
Paint your palette blue and grey
Look out on a summer's day
With eyes that know the darkness in my soul.
Shadows on the hills
Sketch the trees and the daffodils
Catch the breeze and the winter chills
In colors on the snowy linen land

And now I understand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
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

Starry starry night
Flaming flowers that brightly blaze
Swirling clouds in violet haze
Reflect in Vincent's eyes of china blue
Colors changing hue
Morning fields of amber grain
Weathered faces lined in pain
Are soothed beneath the artist's loving hand

And now I understand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
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

For they could not love you
But still your love was true
And when no hope was left in sight on that starry starry night
You took your life as lovers often do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Vincent
This world w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Starry starry night
Portraits hung in empty halls
Frameless heads on nameless walls
With eyes that watch the world and can't forget
Like the stranger that you've met
The ragged men in ragged clothes
The silver thorn of bloody rose
Lie crushed and broken on the virgin snow

And now I think I know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re not listening still
Perhaps they never will


梵高的畫,我不能說懂得欣賞。但 Don McLean 這首 Vincent 美麗的歌詞,寫出了藝術家孤芳自賞的孤獨,和被疾病折磨的痛苦,我覺得十分動人。這是我最喜愛的英文歌之一。

這首歌有很多不同版本。Don McLean 的原唱固然動聽,但我更喜歡這個女聲演繹的爵士樂版本,聽來彷彿多了一層幽怨。

今天卻發現,原來杜麗莎也曾唱過這首歌:



真的很好聽。

可能因為 Don McLean 的 American Pie ,可能因為梵高的結局,每次聽到這歌,都不期然會想到離開了的張國榮。

Sunday, October 12, 2008

從 The One 到 That One

還剩三星期便是美國大選日。這是昨天 pollster.com 的選舉人票和民調形勢:




奧巴馬以320票遙遙領先麥凱恩的158 票。十多個決勝負的 battleground states,差不多全一面倒傾藍,沒有一州是共和黨佔優。

網上市場 intrade 的最新盤口,是奧巴馬77%,麥凱恩 23%:



九月初,佩林的提名,為麥凱恩打了一支強心針。誰也預料不到,一個月後,情況會這樣一面倒。

九月十五日的金融海嘯,令麥凱恩陣腳大亂,接二連三出錯;兩場辯論又佔不到優勢。到了這星期,不得不回歸人身攻擊,說人民還未知道誰才是真正的奧巴馬。

但奧巴馬已被傳媒全面起底近兩年,究竟還有那些底細未看清楚?共和黨一方面把他和激進牧師扯上關係,另一方面又強調他是 Barack Hussein Obama,要人聯想他是回教徒,那算不算是精神分裂?

民主黨在形勢大好下,策略也變得保守了,小心翼翼地只求不出錯,等待麥營繼續自我毁滅。不過,美國總統大選一向有「十月驚喜」的傳統,接下來的二十多天,會不會出現變卦?

可以說,現在最能令麥凱恩起死回生的,不是佩林,不是奧巴馬,也不是 Warren Buffet。

是拉登。

───

週二晚的辯論,沉悶無比,我懷疑有沒有觀眾真的在聽二人所說的內容。

結果是,奧巴馬以坐姿勝出:



絕對相信,在民主黨的辯論預備中,有專人量度櫈子高度,再反覆測試那一個才是最優雅的姿勢。Jon Stewart 說,奧巴馬酷得有如在拍攝六十年代騷靈唱片封套:



反觀麥凱恩,奧巴馬發言時,他卻在台上散步,慘被各節目主持嘲弄了整個星期:



整場辯論,唯一讓人興奮的,怕是麥凱恩那句語出驚人的"That One"。That One 者,意思應是「嗰條友」和「嗰隻嘢」之間吧。四個月前,麥營嘲笑奧巴馬是高高在上的 The One。四個月後,再把他貶成不值一晒的 That One。首尾呼應,可謂用心良苦。

辯論結束後一小時,已有人登記了www.thatone08.com 網站,賣 That One 的T恤。效率之快,令人嘆為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