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0, 2014

法國遊記 - 摩納哥


這次旅程中,摩納哥是我堅持一定要到的地方。

面積才二平方公里的國家,半天便走遍全國,所以我們只預備在那兒逗留數小時。吃罷午餐,才慢條斯理步往尼斯車站出發。

摩納哥雖自成一國,實際上是法國的一部份;下了火車,便已走進另一國國境。這裡是富人的天堂,港灣泊滿了價值連城的遊艇。但密密麻麻的遊艇,也令普通市民和我等普通遊客,水花也沾不到一滴。

蒙地卡羅,其實不過是一座賭場和幾條街道,根本揹負不上賭城的稱號。賭場外停泊了多部名車,有在遍地暴富的矽谷也不曾見的 Bugatti,但看來只是賭場招徠遊客的展覽品。

下午三時,場內小貓三兩,玩的幾乎全是中國遊客。不要說澳門和拉斯維加斯,就是美國荒山野嶺任何一個土著賭場,也要比它熱鬧。或許,邦先生邦女郎要待到午夜才出現吧。

匆忙在賭場轉了一圈,然後在旁邊的咖啡座喝了杯貴得不合理的咖啡。

摩納哥的皇宮也沒甚麼氣派,小小的廣場,沒甚麼特色的建築,一名士兵孤零零地站崗。倒是在往皇宮路上,遇上警車開路,隱約望見車上坐著一位金髮女子。唯有催眠自己,有幸見了當今皇妃一面。

印象較深的,是那些面向港灣,依山建築的住宅大廈,和記憶中的香港有幾分相似。是記憶中,因為今天站在維港畔,都看不見太平山了。

總的來說,摩納哥名氣雖大,卻沒有特別值得遊覽的地方,半天順道到此一遊,已足夠矣。

當然,若閣下揮霍得起的話,又另作別論。

───

 
事實是,堅持一定要到摩納哥,只因為想看看這個花園。

美麗,安靜的花園,是住宅群中的一片小小空間。花園裡,種植了很多不同品種的玫瑰,但最特別的,是這座屹立一角的銅像。


到摩納哥,是為了看一看這個 Grace Kelly 渡過後半生的南歐小國,在此懷緬她的氣質,她傳奇的一生,和那帶點哀痛的結局。

Her Serene Highness Grace of Monaco,才是永永遠遠的摩納哥皇妃。

Thursday, April 03, 2014

法國遊記 – 尼斯


(因為某個人的緣故,這篇蜜月遊記停了一年半,到今天才決心繼續寫下去。都快結婚兩週年了。)

計劃中,尼斯只是旅程的中轉站,沒打算多作逗留。

第一晚,訂了在港口 Le Port 的餐廳,試試傳統的 Bouilliabaise 海鮮湯。看時候還早,我們便從海灘出發,穿過舊城區,繞過山坡上的公園,散步到尼斯港。

(按地圖,路還不算太遠。但途中一名男子向我們揮手,說 往 Le Port 應走另一條路下山。結果害我們繞了一個大圈才到餐廳,白白走了半小時寃枉路。)

那頓 Bouilliabaise 晚餐,或者是我不懂欣賞,只覺味道濃了一點,價錢貴了一點。但真的有很多很多魚。

我們沒有在尼斯觀光,連 Matisse Museum 也沒去,只在酒店附近隨便逛逛。 逛了Cours Saleya 的花墟,感覺是太擁擠,太多遊客。也在 Vieux Nice 舊城窄巷蹓躂,有點像到了意大利;可是,也是太多遊客了。


尼斯的海灘並不是沙灘,而是舖滿圓滑碎石的石灘。看見別人天體日光浴,我只在想,躺在磷磷碎石上,有多不舒服。

不過,一望見那蔚藍的海水,便會立刻原諒這個沒有幼白細沙的海灘。那海水,藍得像下了染料一樣。在尼斯的三天,我們每天都走到 Promenade 看海。看着藍寶石般閃爍的海水,彷彿有治療心靈的功效,令人入迷。

雖然沒甚麼特別吸引的景物,但尼斯給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不為甚麼,只因為它那一彎蔚藍的地中海。

Antibes

在尼斯有半天空檔,本想到 St Paul de Vence,但嫌路程遠了點,而且實在很怕那又是一個滿山遊客的風景點。(我真是個很怕遊客的遊客!)

上網找到一間不錯的餐廳,便決定坐半小時火車到 Antibes 午餐。(又是吃!)

(餐廳有點不好找,轉了好幾圈小巷才找到。怎料侍應說正門就在海邊大道,真的不能盡信 google。)

那兒的環境,食物,服務都很令人滿意。坐在園林景緻的餐廳,嚐着鮮美的鵝肝,還真慶幸選了這蜜月地點。世上值得旅遊的地方,數之不盡;但能和舌尖一起旅行的,委實不多。


Anitibes  不是熱門遊客區,是個美麗,古老的海旁小鎮。只是,在南法個多星期,開始對油畫般的碎石路紅磚牆有了免疫力。只記得,除了吃,便是在鎮上到處找有免費 wi-fi 的 café,因為要計劃那天在尼斯的晚餐。(又是吃!)

Wednesday, July 11, 2012

法國遊記 – Villeneuve-les-Avignon


在亞維農那幾天,我們不是住在市內,而是住在羅納河(Rhone River)對岸的 Villeneuve-les-Avignon

(Villeneuve 該是「新城」的意思,這裡姑且稱之為阿維農鎮)

住在阿維農鎮,是因為市內找不到合適的酒店。阿維農市酒店雖多,但真正高級的只得兩三間(蜜月假期,住宿好一點也不太過份吧)。誤打誤撞下,終於選了在對岸小鎮的酒店 Le Prieure。

(酒店本是一幢中世紀修道院,外貌古舊,房間卻是整潔新穎,浴室更是大得嚇人。不是誇張說,每晚淋浴梳洗時,真的走得有點累。)

起初有些擔心酒店離火車站太遠,交通不太方便。但原來從附近的巴士站,十分鐘車程便到達阿維農市中心。第一天,我們還撐着傘,在微雨中走了半小時,跨過羅納河「進城」。

Villeneuve-les-Avignon 不是旅遊熱點,鎮上最繁榮的只得一條大街,一個小廣場。在這恬靜的小村落,村民們自有他們的一套作息規律。

(到雜貨舖想買點東西, 卻碰上下午一時至三時午飯時間,吃了閉門羹。鎮上餐廳的營業時間,更是令人無從觸摸,會不會摸門釘,只能聽天由命。)

在阿維農鎮逗留了幾天,也沒有安排甚麼 行程。除了參觀山坡上的古堡 St Andre Fort,就是每天早上到麵飽店買牛角飽,對着人家的屋頂和窗戶拍照,和在路邊採採野花(!)。



本是無心插柳下選的目的地,也沒有刻意經營特別的節目,反成了旅程中最安靜,最愜意的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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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時多,我在鎮上一邊散步,一邊覓食。突然,聽到一把小孩的聲音說“a very beautiful camera”,轉身看看,路邊一個小女孩正看着我微笑。呆了兩三秒,才意識到,她說的,是我揹着那部用了六年的老爺單反機!

把相機交給她玩了一會兒,讓她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到我為她拍照時,她的同伴立刻蜂擁而上:


這,也是我在十五天蜜月旅程中,唯一的一次艷遇」。

Thursday, June 28, 2012

法國遊記 ﹣ 普羅旺斯

Palais des Papes

Avignon

從三藩市飛往巴黎,住了一晚,翌日便到 Gare de Lyon 乘 TGV 火車到亞維農。車票是個多月前在 Raileuro 網站買的。奇怪的是,頭等車廂竟然比經濟車廂便宜。

巴黎和亞維農相距七百公里,兩個半小時便到達。想起來,三藩市和洛杉磯距離也差不多,但相信我有生之年,也乘搭不到那一列加州的高速火車。

Pont d'Avignon

在電視看了 Rick Steve 的旅遊節目,才知道亞維農這地方。原來十四世紀時,羅馬教廷曾經遷移到亞維農,經過六十七年,七位教宗後,才搬回梵諦岡。

教宗宮殿 Palais des Papes 十分龐大,我們只參觀了一小部份。據說,亞維農教延當年極盡奢華,宮殿金碧輝煌。不過法國革命後,豪華裝飾都被折掉,如今只剩一間間幽暗的房間。

亞維農的另一名勝 Pont d’Avignon,是一條九百年歷史,橫跨羅納河兩岸的橋樑,但現在只餘下半截斷橋。法國童謠《Sur le pont d'Avignon》,唱的就是在這橋橋底跳舞的情景。可惜,當日下着滂沱大雨,我們只能被困在橋底,和數隻白鴿一起,呆呆站了大半小時。

亞維農位於鐵路中樞,酒店餐館林立,是遊覽普羅旺斯不錯的「基地」之選。但是它人多、車多,感覺是煩囂了一點,沒有南法的小鎮風情。下一次, 我會選擇留在 Aix-en-Prov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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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ssillon

Luberon

到普羅旺斯,當然要看看 Luberon 山區的村落。Luberon 是薰衣草之鄉,不過六月不是盛開季節,看不到那漫山遍野的紫。

我們沒駕車,只能跟着導遊,走馬看花地到處看了大半天。Gordes,Roussillon 都是名不虛傳地美麗,我卻覺得有些像《愛蓮說》般,只可遠觀,不可褻玩。

Gordes
遠看,小鎮是叫人屏神靜氣的優雅漂亮;走在其中,店舖街道都好像十分人工化。而且,真的是太多太多遊客了。

出發前,特地讀了 Peter Mayle 的《A year in Provence》(書其實不怎麼好看。作者寫當地人熱情、懶散、愛吃愛喝,有點兒太過卡通化)。或者,要真正感受 Luberon 的氣息,得像 Mayle 那樣,找個寧靜的村落,定居下來,逐天逐天發掘每個小鎮的情趣。(發夢中)

離開 Luberon 前,在那騙遊客去購物的薰衣草商店博物館,身邊人學會了 Fine Lavende 和 Lavendin 的分別,興奮得如發現新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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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es

Arles  是個破落的小城,不像 Roussillon 般叫人驚艷,亦沒有 St-Remy-de-Provence 的格調,只得殘舊的街道,寥落的商店,和一座古羅馬競技場

我卻頗喜歡 Arles。二千多年的歴史,是真正的古老,不是裝扮出來的門面功夫。

當然,到 Arles 遊覽,主要是因為梵高。梵高在 Arles 的日子,是他的藝術巔峰,而他也在這個城市漸漸失去了理智。


很喜歡寧靜的 Espace Van Gogh。梵高割下自己的耳朵後,就是在這裡療傷。醫院現在變了辦公室,花園被佈置成百多年前畫中的模樣。



最失望的,要算是 Café Van Gogh。食物差得完全不能下嚥,簡直是侮辱了梵高的名字。

我不明白,為甚麼每到一個地方,老是喜歡這些無聊的「到此一遊」行為,到處尋找別人昔日的足跡。還好,有人雖然也不明白,還是陪我舟車勞頓,無聊地走走走了一整天。

Wednesday, June 20, 2012

法國遊記 ﹣ 序


忙忙碌碌過了大半年,也把這裡荒廢了大半年,很慚愧。不過,這年頭,已沒甚麼人仍在看 blog 寫 blog 了。


我不懂寫遊記,總覺得把看過玩過吃過的一一詳盡列覧,實在沒甚麼意思。但這不是一次普通的旅程,容許我嘮叨地把東西寫下來;是和大家分享,更是要讓自己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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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這玩意,90﹪屬於新娘的管轄範圍,新郎只是個大配角。為了短短一天,兩場宴會,她已嘔心瀝血分身不暇。計劃蜜月旅程這等瑣碎事兒,順理成章地成為我這配角的責任。

去哪裡好呢?

太熱,太冷,太落後,太麻煩的,統統不作考慮。我們都不愛攀山戲水,不愛陽光海灘,夏威夷馬爾代夫加勒比海等等也不合適。美加,當然不會選擇;日本,過了櫻花,未到紅葉,六月的京都又嫌太悶熱。

世界那麼大,我們卻只能往歐洲去。

新娘子嘴刁,英國德國,沒甚麼好吃;意大利菜,又不是我們的喜好。本想從巴塞隆那經法國南部往巴黎,但兩星期時間不夠用,巴塞和巴黎的單程機票也貴得不合理。

結果,我倆是循規蹈矩地,在法國逛了半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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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法晴空萬里,風景優美,又可遊覽城市村莊古跡,倒是很適合悠閒的蜜月假期。而且,巴黎﹣普羅旺斯﹣蔚藍海岸 (Cote d'Azur) 這路線,一直想實踐已久,也算是償了個小小的心願。

遊覽普羅旺斯,最理想當然是自駕。我們懶,不想在假期駕車,所以選擇了住在交通較方便的「大」城市亞維農 (Avignon)。

本來,覺得康城、尼斯都好像不太吸引,有點猶豫疑該不該到 Cote d'Azur。但,我真的很想往摩納哥看一看,最後還是決定了在尼斯停留數天。

巴黎﹣亞維農﹣尼斯﹣巴黎,十五天旅程,就此敲定。

Sunday, November 06, 2011

背誦《長恨歌》



記性一向不好,近年更是每況愈下。碰見一、兩年不見的面孔,每每名字已在嘴邊,偏偏就是說不出來。

蘇格拉底認為,文字令人善忘;依賴書本記錄知識,會令人變得空洞。今天看來,他的憂慮雖然荒謬,卻仍有一點兒道理。先有記憶,才能累積成知識,再昇華成智慧;這是求學問的不二法門,絕無捷徑。

蘇格拉底至今過了二千五百年,人類的記憶,再次面臨嚴峻的考驗。今天,你還記得幾多個電話號碼?(雖然好像已經沒有人打電話了)。當所有文字和資料,都是 information at your fingertip 時,無可避免的是,它們都不再是 information in your brain。

所以,我贊成學生應多點背誦。不只是學生,成年人也不應該放棄背誦。

為了不讓記憶力退化,我會不時胡亂挑些東西來背,如美國總統年表,五十州和州府的名字,American Pie 的歌詞(雖然背了也不明白 Don McClean 在說甚麼)等等。

最有興趣的,還是背唐詩;最有成就感的,是背誦《長恨歌》。

背《長恨歌》,是從小的心願。一百二十句,八百四十字,看似很艱巨;但《長恨歌》中有很多膾炙人口的名句,每天讀四句八句,兩三星期便能琅琅上口。

背誦詩詞,除了可以訓練記憶,還可以放鬆神經。集中精神從「漢皇重色思傾國」起默念,有排除雜念的功效。特別是在臨睡前,往往楊貴妃未死,我已經睡死了。

背了《長恨歌》,當然要背《琵琶行》。《琵琶行》比《長恨歌》短,文字較淺白,故事也沒有《長恨歌》的轉折,背起來是容易得多。

不過,坦白說,我不喜歡這兩首詩,因為我不懂欣賞詩歌中的情感。

《長恨歌》文字精練、華麗,但我不認為詩中歌頌的,是一段流傳千古的愛情。

玄宗對貴妃的思念,是不憤國破家亡的羞辱,是自責不能保住愛妃的性命,但絕對不是「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一往情深。蓬萊宮中日月長的仙凡相會,七月七日長生殿的盟誓,不過是白居易美化的創作,我就是覺得有點神怪、牽強。

《琵琶行》中,歌女老大嫁作商人婦,獨對月明江水寒;心中惦念的,卻是「五陵少年爭纏頭,血色羅裙翻酒汚」的糜爛歲月。同是天涯淪落人的白居易,感懷臥病失意,「取酒還獨傾」的落泊,本也算悲壯;但他不過在投訴缺乏文娛消遣(潯陽地僻無音樂,終歲不聞絲竹聲),不滿意居住環境(住近湓江地低濕,黃蘆苦竹繞宅生),還為此哭濕了青衫,感覺是有些彆忸。

唐詩中,始終最喜歡李白的《將進酒》。「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的狂傲瀟灑,堪稱古今一絕。

接下來,還是重新背誦《蜀道難》、《夢遊天姥吟留別》、《廬山謠寄盧侍御虛舟》等幾首李太白長詩吧。

Friday, October 28, 2011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年初時,公司決定招聘一名新同事。據云,是為了減輕我的工作負擔。(但我沒有工作負擔啊!)

美國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但在矽谷,聘人仍然很難。看了數十份履歷,見了四、五人,仍沒有合適的人選。

T 君是最後一位應徵者。技術問題他答得不錯,經驗也豐富(履歷上如是);不過他面試時表現平板,欠了點熱誠(至少也該裝一裝吧),本來並沒打算考慮他。

另一個不能說出口的原因,是 T 君年紀已經很大。不是歧視長者,但這份工作,真的需要多點活力,才做得來。

誰知兩天後,director 說預算隨時會被削,要馬上敲定人選。蜀中無大將,T 忽然變了首選,我則多了一位不是我選擇的「下屬」。

怎料得到,面試的那兩個多小時,原來已是T在本公司事業的最高峰。

T 上班後,給我的第一印象,是經常處於迷茫,呆滯的狀態。教他東西時,他永遠在點頭附和,卻看得出,他根本一點兒也沒聽進耳內。

一次,T 約了客戶在 A 座大堂見面,他竟然可以三小時後才電郵對方,說「我弄錯去了 B 座,可不可以明天再來?」一個正常人,在等了十五分鐘後,怎也會立刻打電話\SMS\IM\whatsapp\電郵聯絡對方吧?

對有興趣的項目,他可以幹得很起勁。問題是,他認為只靠數十年經驗,就能應付新工作,完全不想學習新的技能。

三個月後,對他已半放棄。他也可以隱形一般,兩星期不作一聲,不主動問有甚麼工作可做,亦無人知道他在做甚麼。

到上月,終於公事公辦,向高層說,不建議繼續 T 的合約。

如此年紀,如此經濟氣候,他實在沒可能找回同等待遇的工作了。科技界,是一門「不許人間見白頭」的行業;所以我發誓,五十歲前,就算不能退休,也一定要轉行。

又要開始挑選履歷,和準備那些三小時的馬拉松面試。不過,這次一定會堅持,只選剛畢業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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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我的工作,不會拿出 110% 的努力,卻怎也會交出七、八成功課。

職業無分貴賤,每一份工作,都藏有無窮學問。在星巴克,看見 barista 同時調製十數杯飲品,我會感到嘆為觀止。店員站了一天仍笑臉迎人,服務員能記得整桌人的不同菜式,他們的工作,我都做不來。

我只是個資質平平的庸才,不過多讀幾年書,便幹着不勞心也不勞力的工作, 平白賺比別人多兩三倍的薪水。其實,一直都很慚愧。

朋友說,一個人的價值,不是取決於本身的能力,而是由旁人的無能來決定的。或者,和別人相比,我已經很優秀,但我總是對自己沒信心。

因為沒信心,即使每天不停地學習,仍是覺得不足,也常常擔心前途。因為沒信心,所以不敢走出 comfort zone;工作了十多年,只能算是稱職,談不上甚麼表現。

喬布斯在那篇傳世的「求知若飢、虛心若愚」演說中,教導年輕人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當年不相信,覺得那是億萬富豪發跡後的風涼說話。做喜愛的工作,談何容易?現實中,又有幾人能做得到?

今天,不得不信矣。年輕人,應該盡早弄清楚興趣所在,在經濟能力容許下,找尋那 dream job。Love or no love, it makes all the difference。

可惜,我已經走得太遠,也不再年經。不能回頭重新 do what I love,只得努力地嘗試 love what I do。

Saturday, September 17, 2011

悼 Borders



第一次踏足 Borders(應該是在洛杉磯的 Beverly Center),亦是第一次接觸美國的「超級書局」。看到它那寬敝舒適,分類仔細的格局;有如劉姥姥入大觀園,目不暇給,流連忘返。

一轉眼,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住在西雅圖時,Borders 就在家附近;那幾年,在店裡消磨了不少時間。搬來三藩市後,湊巧新居附近又是一間 Borders。因此,對 Borders 的招牌,可說是有一點點特殊的感情。

Mega bookstore 方興未艾時,人人都手拿咖啡,在沙發坐上一兩小時,然後空手離去。我也是一樣,常常把書局當作圖書館,預覽過後,才回家上 Amazon 購買。所以,很久以前已經懷疑,這門生意怎麼可能維持下去。

大約 2002 年左右,Borders 改變方針,撥出大量空間擺放 DVD 和 CD。已經 21 世紀了,還在賣 CD?從那時起,便感到它命不久矣。


拖了這麼多年,這星期,Borders 終於全綫結束營業。從今以後,美國只餘一間大型書店。(不知道 Barnes and Noble 的非網上業務還能捱多久?)

又忽然感到,Borders 結業, 是一個分水嶺,一個新時代的開端。

電子書將取代傳統書本,已是不爭的事實。兩年前,我還以為人類尚未進化到這桯度;一塊電子板,還未能取代數百年根深蒂固的習慣。今天,當蘋果賣了數千萬部 iPad 後,才明白到,是我低估了人類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再過十五年,真不知道有多少書店能夠生存下來。書,不會完全消失,但它將如黑膠唱片般,成為小眾的懷舊玩意。

或許有一天,當我對着孫兒說,從前爺爺天天揹着十數磅書本上學時 ,他會瞪大眼睛,笑我在撒謊。

然後,小指頭一按最新款的 iNanny Nano,專心地重看投射在客廳半空的 Harry Potter 五十週年記念 3D 復刻版。

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困境中的美國



十年前的那個早晨,打開電腦,看到「美國被襲擊」的標題;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黑客們真神通廣大,竟能成功入侵 CNN 等 A 級網站。

當時,並未熟悉這個國家;緊張過,激昂過後,沒留下太多的記憶。我是到了伊拉克戰爭前夕,才開始關心美國政治。

這十年來,美國元氣大傷,九一一是導火綫。一場恐佈襲擊,誘發出很多一直存在的危機,做成今天這個困局。

我認為,當下美國最大的問題,是到處都充滿了「負能量」。

種族問題,是個百多年都未能解決的死結;衍生出來的貧窮,罪案問題,是拖慢社會發展步伐的負能量。

兩年一次的國會選舉,令議員們一上任,便立刻準備下屆競選;當選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再當選。這樣子努民傷財的白癡制度,亦是一種負能量。

在我看來,過份注重四大球類運動,也是一種負能量。運動本是健康的,但美式足球、棒球、籃球、冰上曲棍球實在消耗國民太多的精神和時間,也歪曲了兒童和少年人的價值觀。

九一一後,最負面的能量,當然是十年漫長的反恐戰,和兩場至今仍未完結的戰爭。投入了數萬億美元,沾汚了國家的名聲,換來的是......我也不知是甚麼。

還有,兩黨的政治分歧越來越嚴重,簡直是寸步難行。多少時間,多少金錢,多少人材,就耗掉在小孩子般的「務必要讓對方難堪」的漫罵和攻擊中。

然後,一場金融海嘯,數百萬房子被封,數百萬人失去工作。哀鴻遍野下,負面情緒籠罩全國。這就是今天的美國。

但我不相信,美國會從此衰落下去。

這國家,仍擁有最好的大學,最尖端的科技研究,仍握着人類知識寶庫的鑰匙。別的國家,很難趕得上這優勢。

美國貧富雖然懸殊,但階級觀念薄弱,沒有太多商賈、高官、貴族等既得利益階層。大多數美國人,仍然相信憑個人努力和才能創追未來的「美國夢」。這向上攀升的活動力 (veritcal mobility),是社會發展動力的根源。

更重要的是,我相信美國人的素質。

你或者在問:美國人天真、無知、自大,有甚麼素質可言?從前我也這樣想。但是,我一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美國人並不犬儒。

甚麼是不犬儒?是尊重別人的貢獻;是認真地為社區,為社會出一分力;是一份擇善的固執;是不會把「不要吃虧」當作人生宗旨。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頂尖的長春藤大學,11% 的畢業生會暫時捨棄高薪厚識,報名參加 Teach for America 計劃,希望畢業後到貧窮社區的學校當兩年教師。

我想,只要一天不失去這股「傻勁」,這仍是個有希望的國家。

美國不再是超級強國,美國人已慢慢地接受了這事實。其實,超人一天到晚四處奔走捍衛地球,也挺累的。

當不成超級強國,當一個普普通通的強國,也不錯啊。

Monday, September 05, 2011

甜圈圈店旁的女嬰

slate.com 這篇文章,寫的是作者 Patti Waldmeir 和友人,在上海的小巷裡,發現一名棄嬰的經過。

女嬰只有數週大,被遺棄在美式甜圈圈店 Dunkin's Donuts 旁邊。那是個聖誕前的冬日,她被包得緊緊,身旁放滿了奶粉和尿布。

(後來從作者的電郵中得知,甜圏圏店就在四季酒店附近)

很明顯,女嬰的家人希望發現棄嬰的,是個富有的路人,或者是個外國人。

Patti 替女嬰取了一個名字,叫她作 Baby Donuts。店員通知了公安,Patti 便一直抱着 Donuts,直到救護車載她離開。

文中她問,在這個鑽石 iPad 和鍍金豪華轎車的國度,還有嬰兒被遺留在無名巷里嗎?(容我再加一句:這也是個父母讓小孩颷車的國度。)

但她當然明白,在中國,棄嬰不是新聞。Patti 的兩個女兒,就是從中國領養的孤兒。文章中,她說了一些關於在中國領養孤兒的的現狀。

那天之後,Patti 託人到處找尋 Baby Donuts ,也親自到醫院詢問;卻都不得要領,處處碰壁。原來,中國已不太希望外國人插手國內孤兒的事情。

Patti 想到一個辦法:她告訴上海政府,正在寫一篇關於 Donuts 的報導,並可能在文章中,說出「現有的制度令她無法幫助孤兒」。(“in which I might find it necessary to mention that the system meant I was not allowed to help her”)

結果,稍稍施壓下,政府馬上幫她找到了 Donuts,並安排前往探望。

在她筆下,Donuts 的孤兒院環境很好,員工都很盡心照顧小孩。我希望那是事實,但也不能不懷疑,那是因為國外媒體的報導,才特別安排的一場戲。

Patti 又說到,近十萬名在二、三十年前被領養的中國兒童,已經長大成人。中國政府不想他們覺得被「袓國」拋棄,十分歡迎他們回國,甚至舉辦孤兒院 reunion party。但是,卻不鼓勵他們找尋親生父母。

事實是,很多養父養母都難以決定應否鼓勵子女尋回親生父母。Patti 的憂慮是,萬一發現孩子是被拐的,那將是養父養母最大的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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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i 搬到中國居住後,亦帶着八歲的大女兒 Grace,探訪她從前住過的孤兒院。

離開孤兒院後,Grace 對她說:「她或者可以付那罰款。」("she could have paid the fine.")

整篇文字中,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這句話。

一個小孩子,能平常她接受被親母遺棄這事實,已經是一件很難理解的事情。

或許,Patti 從小給她灌輸的思想是,親生父母是愛她的,是「邪惡」的一孩政策迫他們放棄她。

但,小女孩卻不是這個想法。

她在想,或許親生媽媽付得出那筆超生的罸款?或許親生父母根本沒想過留住她?

那是她生命中一個永遠無法填補的空白。小小的腦袋,只能努力地想像那個不認識的母親,想像她到底愛不愛自己。

那情景,不知怎的,觸動了我心中某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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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填補那片空白,在文章的結尾,Patti 承諾,將來一定要告訴 Donuts:那個冬天,媽媽如何把她包得暖暖的,如何為她預備了足夠的奶粉和尿布。

很美麗的一段文字,且在此抄下來:
“But wherever she ends up, and whenever she gets adopted, I will make sure that Donuts knows just how well she was swaddled; and that her mother chose a mild night, after a run of freezing evenings; and that she picked a busy time at the doughnut shop; and that she put her baby against a wall, behind a gate, sheltered but easily discovered—by people who went there craving a doughnut fix and came away touched by an event they will always remember.

And most of all, I will tell her the one thing that I can never tell my own children with certainty: that her mother loved her. Because if it was not love lurking among all those nappies and bottles and formula tins, I have never seen love before. I hope one day she will think on those things, and forgive the mother who left her there.”

「無論她在何處,無論她何時被收養,我也會確保 Donuts 能知道:她的襁褓是包裹得如何穩妥;她媽媽選了嚴冬後的一個和暖的傍晚,在甜圈圈店的繁忙時間,把她放在閘門後的牆邊,一個安全但又容易被發現的地方 - 被為了甜圈圈而來,卻帶着感動離去的人們所發現。

最重要的是,我會告訴她一件事,一件我不能肯定地告訴我女兒的事:她的媽媽是愛她的。因為,若隱藏在那些尿布、奶瓶、奶粉中的不是愛,那我便從沒見過愛了。

我希望有一天,當她想到這些東西時,會原諒把她遺留在那裡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