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7, 2011

A Dark Day (in American Politics)



今天,是美國政壇黑暗的一天。

奧巴馬終於做了一件從沒美國總統做過的事情:公開自己的出生證明。

雖然早已預料白宮有此一著,不過仍是感到很失望。

不是對白宮失望(少許),也不是對那些堅持總統不是在美國出生的 birther 失望(不用理會狂熱的陰謀論者)。

只是覺得,堂堂國家完首,竟因為惡意的謊言,要拿出生證明書來澄清;美國的政治淪落至這地步,真的很丟臉,很悲哀。

其實,大家心知肚明,birther 質疑的,根本不是奧巴馬的出生地點。

他們看不過眼的,是他的膚色。

就算出示了證書,他們仍是會找另一個藉口,去渲泄那道「他不配當我的總統」的憤慨。

這不是種族歧視,又是甚麼?

且看誰會先投下那枚「N 字」炸彈吧!

Tuesday, April 19, 2011

港劇‧港片



我是喝 TVB 奶水長大的,不過已一,兩年沒瞄過無綫的電視劇。從頭到尾看畢一套連續劇,也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這幾年,聽到別人談論金枝慾孽幗國梟雄,其實也想看一看。可惜,當時沒時間;到熱潮過後,便沒興趣。

可能因為時運低,前天竟在機緣巧合下,看了一個多小時的《女拳》。

真的,真的很恐佈。(但不是劇中的血腥場面。)

TVB 劇集水準低落,已非一日之寒。但因為太久沒見識過,這回的確有點震撼:原來是可以差成這個樣子的。

不知怎去形容那感覺。就像一個小時候的玩伴,三十年後重逢,他仍是那副吊兒郎當不思進取的模樣。是懷緬中帶些傷感,可惜中又有點厭惡,可說是百感交集。

暫且不談場面單薄,佈景簡陋,演技生硬;只說說其劇情。個多小時的節目,幾乎用盡了所有陳腔濫調,公式化得如在唸教科書。

然後,是在最後十五分鐘內火速地死人塌樓,昏迷報復,成親大團圓。

如果是有心創作,但手高眼低,倒還算了。但明顯地,製作人根本從沒想過寫得好一點。(只要一點點就夠了。)

很想知道,編劇們對著如此劇本,會不會暗地發笑?(「咁都過到骨,哈哈哈!」)

為甚麼會弄成這樣?是市場萎縮?是人材凋零?還是觀眾質素不濟?

昨天讀報,看到這段娛樂新聞:

「無綫以《女拳》大結局撼《金像獎頒獎禮》,平均收視32點(觀眾人數204萬),最高34點。」

這樣的產品質素,應該是壟斷市場三十年的必然結果。

───

說完電視,順便發一發對電影的牢騷。

看了半齣近日的話題作《單身男女》,真的受不了。

受不了的,不是天方夜談的童話情節。其實 Romcom 這 genre,不外乎是讓男男女女(主要是女女)幻想九十分鐘吧。(在男觀眾角度來看,高圓圓雖然平凡,勉強也算討好。)

受不了的,是那層過份造作的中產糖衣(不過呢,能送豪宅求愛,應是富豪級了),內裡包裝着的,卻是初中生般的幼稚愛情觀。(火星男?想起也毛骨悚然。)

(單身男子車上藏有避孕套,就如女生手袋中長備衞生巾一樣理所當然;理應放心才是,何事大動肝火?)

還有,古天樂扮演的 investment banker,終日無所事事假公濟私在辦公室調情,開會時一句「rule #1: cannot lose money, rule #2: cannot break rule #1」(大意如此)便煞有介事地離場;加上不好笑的林雪在插科打諢,唉。

(我知道,這是喜劇,但可不可以 pro 一點點?)(還是那句:只要一點點就夠了。)

相比下,同樣是通俗的 mass entertainment,十年前的《孤男寡女》是出色得多了。

這部《單身男女》,真的支撐不到完場。

(OK,我看的是網上盜版。佔了便宜,還要「唱衰」人家,實在缺德。罪過罪過。)

Thursday, March 31, 2011

念 Leslie

八年前的今日,是我正式走進「成年人」這身份的第一天。

因為,那天發生了兩件事情。

第一件,是家事。在辦工室接到媽的電話,她說被公司辭退了。本來不是甚麼大事,但不知為何,心情有點兒複雜。

或者,自懂事以來,媽都在工作。想到她可能以後也不再上班,心裡一時未能接受這落差。又或者,我醒覺到,父母已到了要退下來的年紀,而我正在重蹈他們昔日營營役役的覆轍。

另外一件,是震驚很多人的大新聞。

我不是張國榮歌迷,十一二歲時,迷的是譚詠麟。現在想起,只怪自己年紀少,沒品味;只懂隨波逐流,人聽我聽。(雖然,八十年代 Leslie 的歌曲,也多是媚俗之作)

欣賞 Leslie,是他破天荒公開性取向後的事。能夠我行我素,不理別人歪曲的眼光,才算是個真正的 artist。(聽說,現在還有男「歌星」敢公開說,自己為了半張床照曝光而流淚)

那天駕車途中,電台的新聞報告傳來「藝人張國榮……」的消息。一聽這五個字,已知道是甚麼回事。

自那天起,我意識到,童年少年的片段,已是抓不緊的回憶,只會逐日逐日離我愈來愈遠。

那份「失去」的悵然,加上生活中的不如意,令我覺得成年人的路很難行。那感觸,一直在心裡纏繞了多年仍不散。

今天,心情已不再唏噓。但每到愚人節,都會想起,2003 年那個紛亂的春天,那個殘酷的玩笑。

或許,他走得那樣轟烈,才能成為永遠的 legend。

五十年後,一百年後,當今天舞台上下所有人都變得面目模糊時,Leslie,仍然是天上的一顆耀眼明星。

Friday, December 31, 2010

蝸居



早前讀到一則很悲哀的新聞,說六成香港的大學生,視買樓為十年內的人生目標。

我想,假如我留在香港,應該也在為那數百平方尺心力交瘁。

在香港成長,不斷吸收着地產資訊,小小年紀便明白甚麼是建築面積實用面積,知道這個屋苑比那個屋苑設備豪華。經過港島半山和南區,我喜歡窺望沿路的豪宅別墅;彷彿重門深鎖的另一邊,是人生幸福的泉源。

現在想來,在如此扭曲的價值觀下成長,也是件很悲哀的事情。

在外國長大後,卻沒把置業這回事放在心上。我認為,買賣自住的房屋致富,只是在某些時間空間才出現的特殊例子。(如地少人多的香港,如經濟起飛的中國)

很多人只看見上升的樓價,卻忽略了首期的機會成本,買賣的交易費用,和房子維修等等隱藏了的開支。能獲利,也不過是因為供屋過程中的強迫儲蓄,賺了卻不能套現。把資金鎖死在居住的房屋中,其實是很不明智的投資。

而且,一直過着流離的生活,兩三年便搬往另一個城市;未能安定下來,也不可能下置業的決心。

但這態度,和老爸老媽那套背道而馳。這些年來,實在聽了不少「租房就是拿自己的錢替別人買房」,「現在不買以後都買不起」等冷言冷語。任憑拿出多少數據,都動搖不了他們那套「買了房子才算成功」的哲學。

不過,這幾年美國房地產大瀉,無數人被房價拖垮,兩老好像已沒那麼多嘀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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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認為買屋不是好的投資,但擁有一個棲身之所,是動物性的本能慾望,不能單以金錢來衡量。

我也想擁有自己的房子,因為我是個 house porn addict。

看到室內設計雜誌中,那些柔和的顏色,優美的線條,心頭會一陣軟綿綿,恨不得蝸居立刻變成雜誌中那些國色天香的模特兒。

但住在租來的房子裡,油漆顏色也改不了,不用說大興土木,移牆拆壁了。

買房子,是為了能裝飾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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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這個昂貴得令人咋舌的城市中,我們買了一間很小很小的屋子,過着一段很忙很忙的日子。

這,也是半年沒更新這 blog 的主要原因。

美國經濟這樣差,明年屋價可能還會繼續下滑。房子究竟買得合不合時,我們都不太清楚。

不過,就像人生大部份事情一樣,我們可能永遠都不知道選擇的對錯。既然還算負擔得來,又覺得快樂的話,便應該是一條正確的道路。

其他的,不外乎是一場數字遊戲;將來的事,將來再想吧。我們還要煩惱牆壁的顏色,沙發的款式......

Wednesday, December 15, 2010

面書之謎



Facebook 的 CEO Mark Zuckerberg ,最近真是紅得發紫。

網站每天都在報導他的產品,他的捐獻;戲院在放映他的電影(聽說是奧斯卡大熱之選);現在還當上 Time 的年度風雲人物。少年得志,鋒頭比當年的 Bill Gates 還要凌厲。

但老實說,到現在我還是弄不懂 ,面書如此紅火,究竟是怎樣一回事。

FB 剛出現時,我對它嗤之以鼻,覺得不過是 friendster 的翻版,不用理會。

到兩三年前,仍覺得 FB 唯一的優勢,是它的市場佔有率。骨子裡,它不過是個讓人貼貼照片,看看舊同學近況的社交網站。FB 沒啥高科技成份,沒有完整的 business model,只是個包裝得體的交友網站,隨時有被別人取代的可能。

我得承認,我看錯了。

Smartphone 普及化,和 GPS check-in 的功能,令我開始對 FB 改觀。當每一位消費者都成了24小時流動廣告版,FB 的確能改變未來的消費和宣傳模式,而從中獲利。

但我還是不了解,面書有何價值數千億的吸引力?因為,我真的不太用得着它的「服務」。

我是個很自閉的人,不喜歡別人知道我去了那裡,吃過甚麼;不想全世界知道我今天心情如何;更不希望剛認識的新同事看到我小學同學的最新近況。(我知道,能控制誰看到誰,但為甚麼要自找麻煩呢?)

早已不是"OMG,xx is going out with yy!!!"的年齡;朋友們的 FB,卻盡變了親子王國 / 育嬰指南,實在提不起興趣蹓躂。

對我來說,面書只得兩個主要功能。一是找尋失散了的舊同學舊朋友,二是看看別人的生活照;是個一星期瀏覽兩遍的網站。

所以我一直不明白,為甚麼傳媒能把 Facebook 說成像是印刷術般的偉大發明,把 Zuckerberg 捧成廿一世紀的 Guttenberg。

直到兩星期前,收到老媽寄來的 friend request 後,方才領悟到,我又看錯了。

時代的巨輪,滾滾前進,絕對不以人們的意志轉移;不明白,還是要適應。

因為,這是個勇敢的新世界。

Wednesday, November 03, 2010

選舉後感




共和黨重奪美國國會,重挫奧巴馬,是意料中事,本也不想寫甚麼(真的很久很久很久沒寫了)。

但聽了當選參議員的極右派 Rand Paul 這段話,卻是不吐不快:

“Thomas Jefferson wrote that 'Government is best that governs least.' Likewise, freedom is best when enjoyed by the most”

( 其實 Government is best that governs least 根本不是出自 Jefferson,不過也罷了。)

在《The West Wing》劇中,曾解釋過何謂 Ten Words:十個字以下,讓人一聽便明白的答案,就是 Ten Words。

"Government is best that governs least" 是最好的例子。說它不對嗎?聽起來卻好像有點玄機,有些哲理。說它對嗎?難道短短六字真的能詮釋甚麼政治智慧?

同樣的例子,在美國政壇比比皆是:

”Rising tide lifts all boats”
” No child left behind”
“Culture of life”
” Government is not the solution, government is the problem”
”Don’t let government stands between you and your doctor”

(就連奧巴馬的 "yes we can",我也覺得是求選票的技倆。)

更不要說 Rand Paul 接着那句拼湊出來的"freedom is best when enjoyed by the most"了。我看, "Government is best that governs least. Likewise, two bucks can buy more candies than one ” 意思也還差不多。

美國,就是充斥滿這些遠看獨到精闢,近看空洞無力的政治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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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認為,奧巴馬是個有遠見,有才能的領袖。但(某些)美國人期待他像小羅斯福般,帶領國家進入新時代,是太脫離現實了。

在現今的政治氣候,二十四小時新聞,網絡全天候轟炸下, 已沒可能出現政治巨人。白宮能有效率地做出一點點成績,已是上上籤。

或許這政權真的生不逢時。金融海嘯,錯不在奧巴馬。這兩年忙於救災,救了銀行,又要救車廠。兩年下來,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房地產死氣沈沈,都成了他的錯。

醫療改革一役,奧巴馬卻是太輕敵,低估了共和黨"Hell No!" 誓不合作的決心。結果,反覆爭吵了近一年後,共和黨一票也拿不到,反淘空了民主黨的政治資本。

失掉國會控制權,奧巴馬在未來兩年是寸步難行,很難通過重要法案。至於2012年大選,唯有寄望共和黨蜀中無大將了。希望 Sarah Palin 加入戰團,也祝她能成功取得黨內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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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女友問:為甚麼支持民主黨?

今天再想了一會,答案仍然是一樣:因為我不相信市場是萬能的。

市場可以成就一間 Google,但市場永遠解放不了黑奴。市場能漏出千億桶油污,卻救不了墨西哥灣的一隻海鷗。

沒有人一出生便希望成為社會的負擔。同樣地,也沒人能完完全全的自食其力,白手興家。

成功總要靠點天時地利運氣,失敗也不一定是因為懶惰懦弱無能。既生活在同一個社會,同一個地球,為別人作一點承擔,是很自然的事,沒有甚麼公平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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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覺得,年輕人熱情,難免有點兒左傾。但隨着年紀增長,世界觀自然會變得保守,自己也不會例外。

現在一把年紀,亦勉強算是個既得利益者;難道是時候歸隊,放棄 liberalism 的觀念,乖乖做個保守中年人?

應該不會了。

Thursday, May 27, 2010

《盛世》



第一次看到《盛世》的介紹,已很想讀這本小說。等了半年,終於按捺不住,把書買了回家。(在外國買中文書,可不是普通的貴。)

小說應該算是不錯的。但因為對它有期望,讀後,反感到有些失望。

《盛世》的故事,發生在 2013 年;世界經濟崩潰,唯獨中國一枝獨秀。主角老陳,是個曾在中台港美生活的文化人。他以前半生的名氣,在北京過着舒適的半退休生活。

一切欣欣向榮,全國洋溢着一股難以明狀的幸福感;而對盛世前的往事,人人都記憶模糊。文革,也只剩下陽光璨爛的懷舊回憶。

小說的前半部,以老陳為中心,扼要地寫出「世界經濟進入冰火期,中國盛世正式開始」後,中國大陸的昇平景象。

可惜,故事發展到一半,除了老陳和他的愛人小希,還加入了追查盛世真相的方草地,和失眠的國家領導人何東生。討論的除了政治經濟,還包括宗教問題,網絡文化,民間維權;變得有點兒失焦。

到了最後五十頁,領導人何東生把全球政經形勢,和「冰火盛世計劃」的前因後果娓娓道來,猶如一人自顧自在講課。我只能說,那是我最討厭的小說結局方式。

不過,我頗喜歡《盛世》最後留下的一個懸疑:連國家領導人也解釋不到,為甚麼全國人民會集體失憶,完全忘掉從前的黑暗日子。

我想,作者的意思是:只要社會穩定,人民嚐到甜頭,政府不用大費周張,老百姓也會選擇自動失憶。

所以,《盛世》其實不是一本預言小說。它寫的,是中國的現狀。

Friday, May 21, 2010

信者得救



想寫點東西,卻沒甚麼可記的事,就談談一則熱門話題吧。

這廣告如何離譜,如何不濟,大家都討論過。倒不如換個角度,嘗試欣賞它的可取之處。

首先,廣告製作精緻,驟看還以為在賣謢膚品或護舒寶。和孩童時看慣的政府宣傳片(例一例二)相比,自不可同日而語。

我還一直以為,中學畢業派對是洋鬼子玩意。這廣告證明了,香港不只是亞洲都會,已是個真正和世界接軌的國際城市。可恨在我成長的年代,只得街口酒樓的特價謝師宴,沒有女同學坦胸露臂的 senior prom。生不逢時,生不逢時。

整個廣告,最精采的是那句「信任,讓夢想成真」。這意念含糊,模稜兩可的口號,看似信口開河,實質暗藏了符合國情的大智慧。此例一開,「沉默,不等於懦弱」「忍耐,也可以是愛」等曲線愛國口號,將來必紛紛出籠,長賣長有。

但這廣告最偉大的地方,正是它的「九唔搭八」。

政府宣傳片,多是「清潔香港,人人有責」「亞姐捐血,亞哥捐血」等直腸直肚 ,「慌死你唔明」的 propaganda。這次,政府卻把它拍得如黃家衞般隱晦,分明是要培養市民獨立思考的能力。

媽媽是誰?女兒是誰?媽媽忙為他人作嫁衣裳,代表了甚麼?媽媽服務的新郎新娘子又是誰?裙子款式為何改了?究竟合不合身?不合身也要穿嗎?短短六十秒,每秒都充滿疑團,一點也不簡單。

正在讀陳冠中的《盛世》。看來,香港的盛世,快要正式開始了。

Tuesday, April 27, 2010

華人蝦寮



在一本介紹三藩市歷史的書中,讀到十九世紀末華人捕蝦的事跡。原來在離市區不遠的 China Camp State Park,尚有一條華人聚居村落的遺址。趁着週末晴空萬里,便和女朋友去了半天「郊遊」。

在淘金熱的高峰,舊金山四分一的淘金者是中國人;到金鑛被採空後,很多華人去了修築橫美鐵路。1869年,鐵路完工,部份華人便在海灣旁重操家鄉的故業,捕蝦為生。

China Camp 蝦寮全盛時,居住了五百多名華人。捕回來的蝦,除少部份活蝦出售外,大部份都是曬成蝦米,賣回中國。(我是那天才知道,蝦米是煮熟後才曬乾的)

到了 1880 年代,灣區人口增多,華人受到白人越來越嚴厲的排斥。州政府更通過歧視法例,令捕蝦的華人也成為被排擠的對象。從此,蝦寮開始沒落,華人都回到熟悉的唐人街,幹回洗衣店,中國餐館等和白人沒直接競爭的工作。

今天在蝦寮,住着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伯 Frank Quan;他是百多年前蝦農的後人,仍然會出海捕蝦。不過捕回來的蝦,多是作魚餌之用。

站在風光如畫的 China Camp 沙灘,很難想像得到,當年在這裡生活的中國人,面對的是怎樣的困難。在沒有電話沒有 facebook 的年代,離鄉別井,聚居在陌生國家的小漁村,天天辛勞地捕蝦曬蝦米,真的很不可思議。

昔日漁民日曬雨淋地在海灣捉蝦,今日我躲在同一灣畔的冷氣房間中對著電腦捉蟲;同樣是在外國生活的中國人,當中卻隔了一百三十年翻天覆地的變化。人類文明,應該還是在進步中的。

───

今天的華人蝦寮,只剩下一個碼頭,幾間舊屋,和沙灘上的一艘破船:




碼頭旁是個展覽館,簡單地介紹了華人捕蝦的歷史:



碰到一位九十三歲的老婆婆,她說有問題想問我們。還以為會是「how to say thank you in chinese?」等老掉牙客套話,想不到她的問題竟然是「怎樣才是正確寄 email 的方法?」,真正是「估佢唔到」:



沙灘旁邊是一間非常舊式的小吃店,可惜關了門,有人只能望門輕嘆:



最後,為了記念昔日的蝦農,也為了資助今日的漁民,我們在日本餐館點了五美元一件的甜蝦刺身。很折墮,也很好吃。

Thursday, April 08, 2010

「實用」廚房小玩意

Bed Bath & Beyond 是美國的一間大型連鎖店,專售各類廚房浴室家庭用品,是我經常陪別人逛的商店。

無聊時,在店內四處看看,也可學到點東西。原來廚房用具,已經進化至如此境地。

有專用來切生菜的刀:



和專切西柚的:



去蘆筍皮的刨子:



切酸瓜片的:



切牛油果片的:



去士多啤梨「頂」的不知是甚麼東東:



和去番茄「芯」的:



去櫻桃核的「機器」(很可愛,但研究了一會兒,也不知怎樣運作):



保存吃剩的半個牛油果:



保存吃剩的半條香蕉(!):



最後,是我最喜愛的......



洋蔥眼鏡!!!

是不是全部都很「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