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7, 2011

悼 Borders



第一次踏足 Borders(應該是在洛杉磯的 Beverly Center),亦是第一次接觸美國的「超級書局」。看到它那寬敝舒適,分類仔細的格局;有如劉姥姥入大觀園,目不暇給,流連忘返。

一轉眼,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住在西雅圖時,Borders 就在家附近;那幾年,在店裡消磨了不少時間。搬來三藩市後,湊巧新居附近又是一間 Borders。因此,對 Borders 的招牌,可說是有一點點特殊的感情。

Mega bookstore 方興未艾時,人人都手拿咖啡,在沙發坐上一兩小時,然後空手離去。我也是一樣,常常把書局當作圖書館,預覽過後,才回家上 Amazon 購買。所以,很久以前已經懷疑,這門生意怎麼可能維持下去。

大約 2002 年左右,Borders 改變方針,撥出大量空間擺放 DVD 和 CD。已經 21 世紀了,還在賣 CD?從那時起,便感到它命不久矣。


拖了這麼多年,這星期,Borders 終於全綫結束營業。從今以後,美國只餘一間大型書店。(不知道 Barnes and Noble 的非網上業務還能捱多久?)

又忽然感到,Borders 結業, 是一個分水嶺,一個新時代的開端。

電子書將取代傳統書本,已是不爭的事實。兩年前,我還以為人類尚未進化到這桯度;一塊電子板,還未能取代數百年根深蒂固的習慣。今天,當蘋果賣了數千萬部 iPad 後,才明白到,是我低估了人類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再過十五年,真不知道有多少書店能夠生存下來。書,不會完全消失,但它將如黑膠唱片般,成為小眾的懷舊玩意。

或許有一天,當我對着孫兒說,從前爺爺天天揹着十數磅書本上學時 ,他會瞪大眼睛,笑我在撒謊。

然後,小指頭一按最新款的 iNanny Nano,專心地重看投射在客廳半空的 Harry Potter 五十週年記念 3D 復刻版。

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困境中的美國



十年前的那個早晨,打開電腦,看到「美國被襲擊」的標題;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黑客們真神通廣大,竟能成功入侵 CNN 等 A 級網站。

當時,並未熟悉這個國家;緊張過,激昂過後,沒留下太多的記憶。我是到了伊拉克戰爭前夕,才開始關心美國政治。

這十年來,美國元氣大傷,九一一是導火綫。一場恐佈襲擊,誘發出很多一直存在的危機,做成今天這個困局。

我認為,當下美國最大的問題,是到處都充滿了「負能量」。

種族問題,是個百多年都未能解決的死結;衍生出來的貧窮,罪案問題,是拖慢社會發展步伐的負能量。

兩年一次的國會選舉,令議員們一上任,便立刻準備下屆競選;當選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再當選。這樣子努民傷財的白癡制度,亦是一種負能量。

在我看來,過份注重四大球類運動,也是一種負能量。運動本是健康的,但美式足球、棒球、籃球、冰上曲棍球實在消耗國民太多的精神和時間,也歪曲了兒童和少年人的價值觀。

九一一後,最負面的能量,當然是十年漫長的反恐戰,和兩場至今仍未完結的戰爭。投入了數萬億美元,沾汚了國家的名聲,換來的是......我也不知是甚麼。

還有,兩黨的政治分歧越來越嚴重,簡直是寸步難行。多少時間,多少金錢,多少人材,就耗掉在小孩子般的「務必要讓對方難堪」的漫罵和攻擊中。

然後,一場金融海嘯,數百萬房子被封,數百萬人失去工作。哀鴻遍野下,負面情緒籠罩全國。這就是今天的美國。

但我不相信,美國會從此衰落下去。

這國家,仍擁有最好的大學,最尖端的科技研究,仍握着人類知識寶庫的鑰匙。別的國家,很難趕得上這優勢。

美國貧富雖然懸殊,但階級觀念薄弱,沒有太多商賈、高官、貴族等既得利益階層。大多數美國人,仍然相信憑個人努力和才能創追未來的「美國夢」。這向上攀升的活動力 (veritcal mobility),是社會發展動力的根源。

更重要的是,我相信美國人的素質。

你或者在問:美國人天真、無知、自大,有甚麼素質可言?從前我也這樣想。但是,我一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美國人並不犬儒。

甚麼是不犬儒?是尊重別人的貢獻;是認真地為社區,為社會出一分力;是一份擇善的固執;是不會把「不要吃虧」當作人生宗旨。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頂尖的長春藤大學,11% 的畢業生會暫時捨棄高薪厚識,報名參加 Teach for America 計劃,希望畢業後到貧窮社區的學校當兩年教師。

我想,只要一天不失去這股「傻勁」,這仍是個有希望的國家。

美國不再是超級強國,美國人已慢慢地接受了這事實。其實,超人一天到晚四處奔走捍衛地球,也挺累的。

當不成超級強國,當一個普普通通的強國,也不錯啊。

Monday, September 05, 2011

甜圈圈店旁的女嬰

slate.com 這篇文章,寫的是作者 Patti Waldmeir 和友人,在上海的小巷裡,發現一名棄嬰的經過。

女嬰只有數週大,被遺棄在美式甜圈圈店 Dunkin's Donuts 旁邊。那是個聖誕前的冬日,她被包得緊緊,身旁放滿了奶粉和尿布。

(後來從作者的電郵中得知,甜圏圏店就在四季酒店附近)

很明顯,女嬰的家人希望發現棄嬰的,是個富有的路人,或者是個外國人。

Patti 替女嬰取了一個名字,叫她作 Baby Donuts。店員通知了公安,Patti 便一直抱着 Donuts,直到救護車載她離開。

文中她問,在這個鑽石 iPad 和鍍金豪華轎車的國度,還有嬰兒被遺留在無名巷里嗎?(容我再加一句:這也是個父母讓小孩颷車的國度。)

但她當然明白,在中國,棄嬰不是新聞。Patti 的兩個女兒,就是從中國領養的孤兒。文章中,她說了一些關於在中國領養孤兒的的現狀。

那天之後,Patti 託人到處找尋 Baby Donuts ,也親自到醫院詢問;卻都不得要領,處處碰壁。原來,中國已不太希望外國人插手國內孤兒的事情。

Patti 想到一個辦法:她告訴上海政府,正在寫一篇關於 Donuts 的報導,並可能在文章中,說出「現有的制度令她無法幫助孤兒」。(“in which I might find it necessary to mention that the system meant I was not allowed to help her”)

結果,稍稍施壓下,政府馬上幫她找到了 Donuts,並安排前往探望。

在她筆下,Donuts 的孤兒院環境很好,員工都很盡心照顧小孩。我希望那是事實,但也不能不懷疑,那是因為國外媒體的報導,才特別安排的一場戲。

Patti 又說到,近十萬名在二、三十年前被領養的中國兒童,已經長大成人。中國政府不想他們覺得被「袓國」拋棄,十分歡迎他們回國,甚至舉辦孤兒院 reunion party。但是,卻不鼓勵他們找尋親生父母。

事實是,很多養父養母都難以決定應否鼓勵子女尋回親生父母。Patti 的憂慮是,萬一發現孩子是被拐的,那將是養父養母最大的夢魘。

———

Patti 搬到中國居住後,亦帶着八歲的大女兒 Grace,探訪她從前住過的孤兒院。

離開孤兒院後,Grace 對她說:「她或者可以付那罰款。」("she could have paid the fine.")

整篇文字中,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這句話。

一個小孩子,能平常她接受被親母遺棄這事實,已經是一件很難理解的事情。

或許,Patti 從小給她灌輸的思想是,親生父母是愛她的,是「邪惡」的一孩政策迫他們放棄她。

但,小女孩卻不是這個想法。

她在想,或許親生媽媽付得出那筆超生的罸款?或許親生父母根本沒想過留住她?

那是她生命中一個永遠無法填補的空白。小小的腦袋,只能努力地想像那個不認識的母親,想像她到底愛不愛自己。

那情景,不知怎的,觸動了我心中某處地方。

———

為了填補那片空白,在文章的結尾,Patti 承諾,將來一定要告訴 Donuts:那個冬天,媽媽如何把她包得暖暖的,如何為她預備了足夠的奶粉和尿布。

很美麗的一段文字,且在此抄下來:
“But wherever she ends up, and whenever she gets adopted, I will make sure that Donuts knows just how well she was swaddled; and that her mother chose a mild night, after a run of freezing evenings; and that she picked a busy time at the doughnut shop; and that she put her baby against a wall, behind a gate, sheltered but easily discovered—by people who went there craving a doughnut fix and came away touched by an event they will always remember.

And most of all, I will tell her the one thing that I can never tell my own children with certainty: that her mother loved her. Because if it was not love lurking among all those nappies and bottles and formula tins, I have never seen love before. I hope one day she will think on those things, and forgive the mother who left her there.”

「無論她在何處,無論她何時被收養,我也會確保 Donuts 能知道:她的襁褓是包裹得如何穩妥;她媽媽選了嚴冬後的一個和暖的傍晚,在甜圈圈店的繁忙時間,把她放在閘門後的牆邊,一個安全但又容易被發現的地方 - 被為了甜圈圈而來,卻帶着感動離去的人們所發現。

最重要的是,我會告訴她一件事,一件我不能肯定地告訴我女兒的事:她的媽媽是愛她的。因為,若隱藏在那些尿布、奶瓶、奶粉中的不是愛,那我便從沒見過愛了。

我希望有一天,當她想到這些東西時,會原諒把她遺留在那裡的媽媽。」

Friday, August 26, 2011

師奶狂想曲﹣談《犀利人妻》



前陣子,電視台在播台劇《犀利人妻》。我們晚晚獃在電視機前,一直看到劇終。

(還好用 DVR 去掉廣告,省了很多時間。)(這版本也實在太過贅長,分明是「發水」劇。一小時節目,「實用面積」只得三十分鐘。)

以下是超濃縮劇情簡介:

人物:老婆,老公,表妹/小三,某君

老公老婆女兒一家幸福/老婆收容表妹/老公表妹暗渡陳倉/老婆被蒙在鼓裡/東窗事發/哭哭啼啼/離婚/老婆得某君激勵重新振作/老公潦倒落魄/小三神經兮兮/某君追求老婆 (被拒)/老公小三吵吵鬧鬧/老公小三分手/老公欲吃回頭草(也是被拒)/老婆某君重逢/完

如此劇情,可以想像得到,是如何的婆婆媽媽。我們也是邊看邊罵,不過又邊罵邊看。

《犀利人妻》最大的敗筆,是小三黎薇恩那角色。她既非天姿國色,性格亦一點不可愛(正確點說,是頗為討厭);老公再不濟,也是個見過世面的男人,竟為她自掘墳墓,實在毫無說服力。難道真是只貪一時的方便?

老公溫瑞凡,也是個在現實世界沒可能存在的角色。都偷吃偷到一起旅遊了,還堅持守身如玉;身為男人,我覺得絕對是十萬個沒可能。(忍了那麼久,結果還是在老婆床上一發不可收捨,何苦?)(事後卻不清理戰場,令人摸不着頭腦,也十分缺德。)

他離婚前後,完全是判若兩人。之前走路有風,之後雙眼紅腫,動不動便一行清淚,窩囊得要命。明明是副總裁的級數,卻要到處搖尾乞憐,是甚麼年代了?會有人因婚外情被整個業界排擠嗎?

不過,劇名是《犀利人妻》,老公小三都是配角,老婆才是重點。謝安真這人妻,是個徹頭徹尾的童話角色。且看:

﹣ 家住複式花園洋房,老公瀟灑能幹,女兒聰明可愛。
﹣ 十年人妻生涯,仍是隋棠般修長的模特兒身裁。
﹣ 離婚後,孩子屋子車子全歸名下,生活依舊無憂。
﹣ 一個月內極速變身,由美麗變得更美麗;還成了明星,被狗仔隊跟蹤。
﹣ 全世界(女兒,公婆,親人,朋友,全台灣)都站在自已一邊。
﹣ 比老公更年青更精壯更富有的男子痴心一片,苦苦追求。
﹣ 老公欲續舊情,痛哭流涕表白後,回應一句大快人心的「我回不去了」。
﹣ 最後,專心發展事業,成為女強人。

可見,戲是拍給人妻看的;讓師奶觀眾們代入這人妻角色中,幻想一番。《犀利人妻》,是一部師奶狂想曲。

但我不是師奶,卻從頭到尾一滴不漏地看到最終回,說來也有點兒臉紅。為甚麼呢?

或者,是潛意識中希望,編劇手法能高明一點,讓瑞凡和薇恩那段孽戀有個好結局。可惜,最後成了對外遇男的道德大審判,令我看得意興闌珊(雖然也是意料中事)。

劇雖然爛,但偶然也有佳句。如完場前,老公把鑰匙交給老婆,正式終結十年夫妻關係;彼此都接受了現實,繼續各自的人生。那簡單的一幕,交代得很好。

另外,整齣劇的人物,情節,佈景,對白,都很......日劇(原來真的曾在日本播出)。很多年沒看過日劇了,這次算是懷舊一下。

還有,林凡的兩首歌,很好聽。

Sunday, August 21, 2011

絮語

(這篇零碎片段,寫了很久很久,一直沒寫完。被人再三催促後,今天下定決心,一定要貼出來。一定要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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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看了 Keren Ann 的演唱會。雖然明知不會有驚喜,但畢竟是歌迷的責任,不能不去。

初段的快歌,Keren 唱得有點兒吃力;到拿起木結他,才算進入狀態。到了《Chelsea Burns》,看她一人操控結他和口琴,唱着紐約街頭那場不知是真是假的火災;心,彷彿又拾回第一次聽 Keren 時的感動。

Keren 的新專輯改變了路綫,加入了多些流行原素。我卻還是喜歡她那些簡簡單單,如夢囈般的歌曲。

迷上她,是因為她的歌,陪我渡過了兩年寂寞的日子。“street ahead of happiness, still wondering who to blame”,《Chelsea Burns》中那份把快樂遺留在街角的悵然,完全是自己當日的心情。

現在已不再迷惘,回想那段迷失的日子,竟還有點淒美。只是,絕不想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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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和女朋友到 Napa Valley 渡了一個週末,上星期又和家人去釀酒區玩了半天。

每次到 Napa,心情都特別愉快。不過嘛,Napa 有的只是高級餐廳,渡假酒店,和一畂又一畂翠綠的葡萄園,實在也不可能不愉快。

我們都不喝酒,到 Napa 最大的目的,是吃。這次又到了 Redd 餐廳吃飯。很喜歡那裡簡單明亮的感覺;當然,食物亦是好得無可挑剔。

對餐館,我從來沒甚麼所謂,不難吃便算是好。Redd 是少有的例外。可惜,個多小時的車程,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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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送的《1Q84》第三冊,一直擱着未看。上月打開,卻發現已經忘記了第一,二冊的內容,結果又從頭再讀了一遍。

老實說,對村上,已沒太多貼心的感動。村上式的寂寞,從前有些嚮往;經歴過後,還不過成長中的一段路程。做人哩,總不能十多二十年長久地沉溺在少年的鬱悶中。

感受最深的,是天吾和青豆那段荳芽戀。可不可能在十歲時便找到終身對象?在孩子和少年之間那段尷尬年紀的情愫,算不算是愛情?

關於這點,還有些感想,或許會再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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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用 Mac 寫東西,仍未習慣鍵盤的操作。

Mac 的聯想字次序也真夠嚇人。鍵入愛,頭三位的聯想字竟然是「愛笑」,「愛九」,和「愛樂」!「愛情」?請到第六版。

(因為公事,這刻正身在蘋果總部的飯堂,待會或許該找喬布斯先生投訢投訢。)

曾經很抗拒 Mac,結果還是做了 Mac 人,真是世事難測。雖然 Mac 和 Windows 用法差不多,但我覺得 Mac 有點藝術家脾氣;有些地方,好像一定要按喬先生的本子辦事似的。

不過,這也是蘋果成功的地方。電腦只是一件工具,太多的功能,太快的速度,根本沒用處。簡單,方便,美觀才是皇道。

看老媽拿着 iPad 縱橫馳騁,便明白,蘋果盈利能屢創新高,自有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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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說些甚麼。

如果數年前,有人告訢我,今日的我將會過着如此如此的生活,我一定不會相信他。

說實話,我真的很快樂 。幹着自由的工作,沒有想得到而得不到的東西,和喜歡的人,嘻嘻笑笑又一天。做人如斯,已經「還得神落」,不敢有更多奢求。

但為甚麼,心中仍有一點點的 discontent?是介懷工作上的掣肘,未能更上一層?是埋怨自已做事沒恆心,做甚麼也做不出成績?我真的不清楚。

又問自己,三十多年光陰中,有沒有真正覺得自豪的事情?

本來,我以為答案一定是「沒有」。可是,認真想了一會,原來還是有的。

就是這個 blog。

這裡,曾經認真地放下不少的心思和時間;這裡,可說一生中唯一一次不求回報,自發努力的成果。

結論是,我是不應該放棄的,因為答案可能就在這個角落。

即使生活忙碌,即使沒有人看,也要盡量繼續寫下去。我喜歡寫的感覺,也需要在自己的文字中認識自己。

Wednesday, April 27, 2011

A Dark Day (in American Politics)



今天,是美國政壇黑暗的一天。

奧巴馬終於做了一件從沒美國總統做過的事情:公開自己的出生證明。

雖然早已預料白宮有此一著,不過仍是感到很失望。

不是對白宮失望(少許),也不是對那些堅持總統不是在美國出生的 birther 失望(不用理會狂熱的陰謀論者)。

只是覺得,堂堂國家完首,竟因為惡意的謊言,要拿出生證明書來澄清;美國的政治淪落至這地步,真的很丟臉,很悲哀。

其實,大家心知肚明,birther 質疑的,根本不是奧巴馬的出生地點。

他們看不過眼的,是他的膚色。

就算出示了證書,他們仍是會找另一個藉口,去渲泄那道「他不配當我的總統」的憤慨。

這不是種族歧視,又是甚麼?

且看誰會先投下那枚「N 字」炸彈吧!

Tuesday, April 19, 2011

港劇‧港片



我是喝 TVB 奶水長大的,不過已一,兩年沒瞄過無綫的電視劇。從頭到尾看畢一套連續劇,也是六,七年前的事了。

這幾年,聽到別人談論金枝慾孽幗國梟雄,其實也想看一看。可惜,當時沒時間;到熱潮過後,便沒興趣。

可能因為時運低,前天竟在機緣巧合下,看了一個多小時的《女拳》。

真的,真的很恐佈。(但不是劇中的血腥場面。)

TVB 劇集水準低落,已非一日之寒。但因為太久沒見識過,這回的確有點震撼:原來是可以差成這個樣子的。

不知怎去形容那感覺。就像一個小時候的玩伴,三十年後重逢,他仍是那副吊兒郎當不思進取的模樣。是懷緬中帶些傷感,可惜中又有點厭惡,可說是百感交集。

暫且不談場面單薄,佈景簡陋,演技生硬;只說說其劇情。個多小時的節目,幾乎用盡了所有陳腔濫調,公式化得如在唸教科書。

然後,是在最後十五分鐘內火速地死人塌樓,昏迷報復,成親大團圓。

如果是有心創作,但手高眼低,倒還算了。但明顯地,製作人根本從沒想過寫得好一點。(只要一點點就夠了。)

很想知道,編劇們對著如此劇本,會不會暗地發笑?(「咁都過到骨,哈哈哈!」)

為甚麼會弄成這樣?是市場萎縮?是人材凋零?還是觀眾質素不濟?

昨天讀報,看到這段娛樂新聞:

「無綫以《女拳》大結局撼《金像獎頒獎禮》,平均收視32點(觀眾人數204萬),最高34點。」

這樣的產品質素,應該是壟斷市場三十年的必然結果。

───

說完電視,順便發一發對電影的牢騷。

看了半齣近日的話題作《單身男女》,真的受不了。

受不了的,不是天方夜談的童話情節。其實 Romcom 這 genre,不外乎是讓男男女女(主要是女女)幻想九十分鐘吧。(在男觀眾角度來看,高圓圓雖然平凡,勉強也算討好。)

受不了的,是那層過份造作的中產糖衣(不過呢,能送豪宅求愛,應是富豪級了),內裡包裝着的,卻是初中生般的幼稚愛情觀。(火星男?想起也毛骨悚然。)

(單身男子車上藏有避孕套,就如女生手袋中長備衞生巾一樣理所當然;理應放心才是,何事大動肝火?)

還有,古天樂扮演的 investment banker,終日無所事事假公濟私在辦公室調情,開會時一句「rule #1: cannot lose money, rule #2: cannot break rule #1」(大意如此)便煞有介事地離場;加上不好笑的林雪在插科打諢,唉。

(我知道,這是喜劇,但可不可以 pro 一點點?)(還是那句:只要一點點就夠了。)

相比下,同樣是通俗的 mass entertainment,十年前的《孤男寡女》是出色得多了。

這部《單身男女》,真的支撐不到完場。

(OK,我看的是網上盜版。佔了便宜,還要「唱衰」人家,實在缺德。罪過罪過。)

Thursday, March 31, 2011

念 Leslie

八年前的今日,是我正式走進「成年人」這身份的第一天。

因為,那天發生了兩件事情。

第一件,是家事。在辦工室接到媽的電話,她說被公司辭退了。本來不是甚麼大事,但不知為何,心情有點兒複雜。

或者,自懂事以來,媽都在工作。想到她可能以後也不再上班,心裡一時未能接受這落差。又或者,我醒覺到,父母已到了要退下來的年紀,而我正在重蹈他們昔日營營役役的覆轍。

另外一件,是震驚很多人的大新聞。

我不是張國榮歌迷,十一二歲時,迷的是譚詠麟。現在想起,只怪自己年紀少,沒品味;只懂隨波逐流,人聽我聽。(雖然,八十年代 Leslie 的歌曲,也多是媚俗之作)

欣賞 Leslie,是他破天荒公開性取向後的事。能夠我行我素,不理別人歪曲的眼光,才算是個真正的 artist。(聽說,現在還有男「歌星」敢公開說,自己為了半張床照曝光而流淚)

那天駕車途中,電台的新聞報告傳來「藝人張國榮……」的消息。一聽這五個字,已知道是甚麼回事。

自那天起,我意識到,童年少年的片段,已是抓不緊的回憶,只會逐日逐日離我愈來愈遠。

那份「失去」的悵然,加上生活中的不如意,令我覺得成年人的路很難行。那感觸,一直在心裡纏繞了多年仍不散。

今天,心情已不再唏噓。但每到愚人節,都會想起,2003 年那個紛亂的春天,那個殘酷的玩笑。

或許,他走得那樣轟烈,才能成為永遠的 legend。

五十年後,一百年後,當今天舞台上下所有人都變得面目模糊時,Leslie,仍然是天上的一顆耀眼明星。

Friday, December 31, 2010

蝸居



早前讀到一則很悲哀的新聞,說六成香港的大學生,視買樓為十年內的人生目標。

我想,假如我留在香港,應該也在為那數百平方尺心力交瘁。

在香港成長,不斷吸收着地產資訊,小小年紀便明白甚麼是建築面積實用面積,知道這個屋苑比那個屋苑設備豪華。經過港島半山和南區,我喜歡窺望沿路的豪宅別墅;彷彿重門深鎖的另一邊,是人生幸福的泉源。

現在想來,在如此扭曲的價值觀下成長,也是件很悲哀的事情。

在外國長大後,卻沒把置業這回事放在心上。我認為,買賣自住的房屋致富,只是在某些時間空間才出現的特殊例子。(如地少人多的香港,如經濟起飛的中國)

很多人只看見上升的樓價,卻忽略了首期的機會成本,買賣的交易費用,和房子維修等等隱藏了的開支。能獲利,也不過是因為供屋過程中的強迫儲蓄,賺了卻不能套現。把資金鎖死在居住的房屋中,其實是很不明智的投資。

而且,一直過着流離的生活,兩三年便搬往另一個城市;未能安定下來,也不可能下置業的決心。

但這態度,和老爸老媽那套背道而馳。這些年來,實在聽了不少「租房就是拿自己的錢替別人買房」,「現在不買以後都買不起」等冷言冷語。任憑拿出多少數據,都動搖不了他們那套「買了房子才算成功」的哲學。

不過,這幾年美國房地產大瀉,無數人被房價拖垮,兩老好像已沒那麼多嘀咕了。

───

雖然我認為買屋不是好的投資,但擁有一個棲身之所,是動物性的本能慾望,不能單以金錢來衡量。

我也想擁有自己的房子,因為我是個 house porn addict。

看到室內設計雜誌中,那些柔和的顏色,優美的線條,心頭會一陣軟綿綿,恨不得蝸居立刻變成雜誌中那些國色天香的模特兒。

但住在租來的房子裡,油漆顏色也改不了,不用說大興土木,移牆拆壁了。

買房子,是為了能裝飾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

於是,在這個昂貴得令人咋舌的城市中,我們買了一間很小很小的屋子,過着一段很忙很忙的日子。

這,也是半年沒更新這 blog 的主要原因。

美國經濟這樣差,明年屋價可能還會繼續下滑。房子究竟買得合不合時,我們都不太清楚。

不過,就像人生大部份事情一樣,我們可能永遠都不知道選擇的對錯。既然還算負擔得來,又覺得快樂的話,便應該是一條正確的道路。

其他的,不外乎是一場數字遊戲;將來的事,將來再想吧。我們還要煩惱牆壁的顏色,沙發的款式......

Wednesday, December 15, 2010

面書之謎



Facebook 的 CEO Mark Zuckerberg ,最近真是紅得發紫。

網站每天都在報導他的產品,他的捐獻;戲院在放映他的電影(聽說是奧斯卡大熱之選);現在還當上 Time 的年度風雲人物。少年得志,鋒頭比當年的 Bill Gates 還要凌厲。

但老實說,到現在我還是弄不懂 ,面書如此紅火,究竟是怎樣一回事。

FB 剛出現時,我對它嗤之以鼻,覺得不過是 friendster 的翻版,不用理會。

到兩三年前,仍覺得 FB 唯一的優勢,是它的市場佔有率。骨子裡,它不過是個讓人貼貼照片,看看舊同學近況的社交網站。FB 沒啥高科技成份,沒有完整的 business model,只是個包裝得體的交友網站,隨時有被別人取代的可能。

我得承認,我看錯了。

Smartphone 普及化,和 GPS check-in 的功能,令我開始對 FB 改觀。當每一位消費者都成了24小時流動廣告版,FB 的確能改變未來的消費和宣傳模式,而從中獲利。

但我還是不了解,面書有何價值數千億的吸引力?因為,我真的不太用得着它的「服務」。

我是個很自閉的人,不喜歡別人知道我去了那裡,吃過甚麼;不想全世界知道我今天心情如何;更不希望剛認識的新同事看到我小學同學的最新近況。(我知道,能控制誰看到誰,但為甚麼要自找麻煩呢?)

早已不是"OMG,xx is going out with yy!!!"的年齡;朋友們的 FB,卻盡變了親子王國 / 育嬰指南,實在提不起興趣蹓躂。

對我來說,面書只得兩個主要功能。一是找尋失散了的舊同學舊朋友,二是看看別人的生活照;是個一星期瀏覽兩遍的網站。

所以我一直不明白,為甚麼傳媒能把 Facebook 說成像是印刷術般的偉大發明,把 Zuckerberg 捧成廿一世紀的 Guttenberg。

直到兩星期前,收到老媽寄來的 friend request 後,方才領悟到,我又看錯了。

時代的巨輪,滾滾前進,絕對不以人們的意志轉移;不明白,還是要適應。

因為,這是個勇敢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