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2, 2014


我很喜愛小孩子,但一直以為,當爸爸是很遙遠,很遙遠的事。

到照超聲波那天,知道是男孩後,才驀然驚醒,原來已經迫近眉睫了。

幻想中,我是個討小女孩歡心的爸爸。男孩子?我要教他玩 baseball 嗎?(我不懂啊!)(希望他不會愛上 hockey 吧!)很多事情都毫無頭緒,日子卻逐漸迫近,心情複雜得很。

本來,是打算結婚後,再過一兩年寧靜二人世界的。只是我們年記已不少,也聽過很多失敗的例子,現實不容許我們拖太久。

又想,生孩子呢,還得看點天意,最快也要一年半載吧。

怎知道,結婚未到一週年,baby 已經滿月,效率高得沒浪費一丁點時間。只能說,是我們低估了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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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想過,到底該不該生?

愛小孩,當然是主要的原因;但喜歡的東西,不一定要擁有。這麼大的責任,不能一句「我喜歡」,便隨便弄出人命。

家庭壓力,倒是有一點點。四位準公公婆婆爺爺嫲嫲引頸以待,就算不至於「不孝有三」,怎也是老人家心中的一根刺。

現實一點說,生孩子,是買個保險,是為免將來後悔。這事情,過了時機便不能回頭,今天倆口子樂得逍遙,說不定老了會長嗟短嘆。

不過最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她會是個好媽媽,我也應該是個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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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主觀地以為,生孩子是「人生最快樂的事」,是「一定正確的選擇」。

和小朋友嬉笑,看著小孩成長,當然是快樂的,但我們也不應忘記為人父母的辛酸。

先不說懷孕和分娩,那是男人無法體會的痛。由呱呱墮地,到背著書包上學去,父母的時間,可說是全數交了給小人兒。犠牲睡眠,犧牲生活質素,是一定的了;也可能耽誤了事業,放棄了興趣,疏離了友情。

或許,為孩子付出是值得的。但總不能說,除小孩外,其他的全不重要吧。

養孩子,從奶粉尿片到大學學費,一切一切都是用金錢換回來的。開支多了,而我們選擇了全職媽媽的道路,收入卻是短了一大截。養兒能不能防老,仍是未知之數;退休戶口數字減半,卻是鐵一般的事實。

還有的是,孩子,是會改變夫妻關係的。可能變好,也可能變壞,但肯定和從前不一樣。二人的生活重心,已轉移到第三者身上;濃情蜜意,卿卿我我,那敵得過半夜哭啼,發燒咳嗽,和一張幼稚園報名表格?

當了爸爸,令我更了解,為甚麼有些朋友會堅決不要小孩。

生兒育女,是對小生命永遠的承諾。一百個家庭,是一百個不同的故事;踏不踏出這一步,旁人不該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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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寫過一篇《給女兒的信》,模仿別人穿越時空和未來的子女通訊。事與願違,終歸還是押錯了注。

現在,把親愛的女兒,換成親愛的兒子,他應該不會介意吧?

還是那一句,不用他成功,不用他富有,也不需要他才華洋溢。

快樂,便好了。

Thursday, April 24, 2014

小兒今天一歲了。

他會很大聲,不停地"da da da"自說自話。說完了,會滿足地傻笑,一副很滿意自己表達能力的模樣,雖然我們都不明白他在說甚麼。

他房間的書架上,擺了十數本圖畫書。早上起床,他會指著書架,呀呀呀地要拿書看。但每本書放到手上,他都搖頭不要;因為他記得,每一本都已經看過很多很多遍。

最近,他會打開書本,呀呀呀地嚷,要我們讀書給他聽。他聽得懂嗎?還是只愛聽別人說話的聲音?但他卻不太愛聽故事,只喜歡別人指著書上的字讀給他聽。

他應該是個很怕悶的小孩。對他來說,一個人睡覺,一個人在車子後座,甚至一個人坐嬰兒車,都是天大的苦差,常常哭得死去活來。

他也喜歡看人。五、六個月大時,他愛看年輕女子(前途無可限量哦!),老人家一逗他便會哭。現在膽子大了,會望著陌生人微笑。無所事事時,我便抱他到隔鄰的商場,一起坐在長椅上看人來人往。

我們沒買太多玩具,家裡的玩具多是別人送的禮物。不過,真正的玩具,他通常玩數天便會厭倦;反而不是玩具的玩具,他卻樂此不疲。

給他一張紙巾,他會很用心地把它撕碎再撕碎(然後把碎片吞進肚內繼續研究)。我的咖啡豆研磨,已變了他的私人玩具;吃飯時,一定要拿在手裡轉啊轉,才能安靜下來。

生孩子過程中,男人是個「斟茶遞水」的配角。孩子出生後,既餵不了奶,吃的穿的都是媽媽在思量,我充其量只是偶爾換換尿片,洗澡穿衣,哄他睡覺,如此而已。

相處的大部份時間,其實都是在陪他玩。我仍未能確認,「爸爸」飾演的,究竟是個怎樣的角色。

但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能當他的朋友;一起成長,一起學習,一起玩耍,給他一個屬於兒童世界的童年。

Saturday, April 19, 2014

法國遊記 - 巴黎

這是我們第二次到巴黎。兩年前,在鐵塔旁邊住了兩星期,該看的都看過了,這次便沒再往羅浮宮.凡爾賽宮等地方。每天都睡到午飯時間才出門,然後即興地到處遊蕩,玩得很"hea"。

本想到 Giverny 看 Monet 的花園,還是因車程太遠,放棄了。 Musée d'Orsay 卻是必到之處 ;印象派的聖殿,無論看幾多次都不會厭倦。

《Before Sunset》中,Jesse 和 Celine 走過空中花園,再到電影中看起來很浪漫的 café 談九年來的住事。很清楚記得,Jesse 環顧咖啡室時,那一聲 "Wow" 的讚嘆。


Promenade plantée 花團錦簇,又能探看兩旁民居風情,是頗有趣的地方,可惜我們沒多餘時間和力氣,未能走到長廊盡頭。 Le Pure Café,wow,還是記住電影中那版本算了。



Montmartre,只要避開廣場的旅客黑點,還是個很值得漫步的山丘小城。


雙風車餐廳,上次到巴黎時剛巧餐廳在裝修,錯過了。又是另一個朝聖地點,實際不過一間普通的餐廳,那有 Amélie 中的靈氣?

 
循例又到聖心教堂的石階前坐一會,看看風景,看看人。
 

在地鐵看到 Eugene Atget 展覽的廣告,便抽了半天去 Musée Carnavalet。很高興意外地看到大師的作品,另一驚喜是 Carnavalet 古樸優雅的花園,是拍照的好地點。




酒店在凱旋門旁,香榭麗舍的名店,我們只是路過。卻碰上同胞攔路,懇求代買 Vuitton 包包,也算是開了眼界。


在巴黎,吃當然是最重要的。上次太大意,墮入了很多陷阱食肆;這回不敢掉以輕心,還真做了好些準備功夫。





到 Le Meurice 下午茶,純粹是滿足虛榮心。裝飾是富麗堂皇,只是吃的沒甚麼特別,四十歐元一客,太昂貴了。

 
Mariage Frères 是百多年名店,有千百款茶葉可供選擇,點心也很可口。我們五時才開始下午茶,還省了一天的晚飯錢。買回來的 Lily of the Valley 茶葉,現在差不多天天都在泡。 
 

不懂欣賞尼斯的 Bouilliabaise,但又在巴黎吃了頓海鮮宴。小龍蝦很特別,Sole Meunière 雖然油膩了點,但真的很好吃。不過,炒蝦拆蟹,始終還是中菜好。


最懷念的,要算是在小店  Bigarrade 的一頓午餐。地點有點偏遠,店面也沒甚麼裝飾。但每道菜都很精緻,美味,完全值得那兩顆星星。




巴黎,a movable feast,是個該放鬆心情.停下腳步來慢慢品嚐的城市。

不急於看,因為我們知道,始終還是會一次又一次地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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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婚前婚後,我們的生活一點也沒改變;婚禮,多少是為了應酬親戚朋友的一台戲。而蜜月,則是一個讓自己奢侈兩星期的藉口。忙碌了近一年,這旅程,便當作是我倆送給我倆的結婚禮物吧!

也料不到,這一切都是暴風雨來臨的前夕。我們的生活,原來正步向翻天覆地,永遠不能回頭的變化...

Thursday, April 10, 2014

法國遊記 - 摩納哥


這次旅程中,摩納哥是我堅持一定要到的地方。

面積才二平方公里的國家,半天便走遍全國,所以我們只預備在那兒逗留數小時。吃罷午餐,才慢條斯理步往尼斯車站出發。

摩納哥雖自成一國,實際上是法國的一部份;下了火車,便已走進另一國國境。這裡是富人的天堂,港灣泊滿了價值連城的遊艇。但密密麻麻的遊艇,也令普通市民和我等普通遊客,水花也沾不到一滴。

蒙地卡羅,其實不過是一座賭場和幾條街道,根本揹負不上賭城的稱號。賭場外停泊了多部名車,有在遍地暴富的矽谷也不曾見的 Bugatti,但看來只是賭場招徠遊客的展覽品。

下午三時,場內小貓三兩,玩的幾乎全是中國遊客。不要說澳門和拉斯維加斯,就是美國荒山野嶺任何一個土著賭場,也要比它熱鬧。或許,邦先生邦女郎要待到午夜才出現吧。

匆忙在賭場轉了一圈,然後在旁邊的咖啡座喝了杯貴得不合理的咖啡。

摩納哥的皇宮也沒甚麼氣派,小小的廣場,沒甚麼特色的建築,一名士兵孤零零地站崗。倒是在往皇宮路上,遇上警車開路,隱約望見車上坐著一位金髮女子。唯有催眠自己,有幸見了當今皇妃一面。

印象較深的,是那些面向港灣,依山建築的住宅大廈,和記憶中的香港有幾分相似。是記憶中,因為今天站在維港畔,都看不見太平山了。

總的來說,摩納哥名氣雖大,卻沒有特別值得遊覽的地方,半天順道到此一遊,已足夠矣。

當然,若閣下揮霍得起的話,又另作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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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堅持一定要到摩納哥,只因為想看看這個花園。

美麗,安靜的花園,是住宅群中的一片小小空間。花園裡,種植了很多不同品種的玫瑰,但最特別的,是這座屹立一角的銅像。


到摩納哥,是為了看一看這個 Grace Kelly 渡過後半生的南歐小國,在此懷緬她的氣質,她傳奇的一生,和那帶點哀痛的結局。

Her Serene Highness Grace of Monaco,才是永永遠遠的摩納哥皇妃。

Thursday, April 03, 2014

法國遊記 – 尼斯


(因為某個人的緣故,這篇蜜月遊記停了一年半,到今天才決心繼續寫下去。都快結婚兩週年了。)

計劃中,尼斯只是旅程的中轉站,沒打算多作逗留。

第一晚,訂了在港口 Le Port 的餐廳,試試傳統的 Bouilliabaise 海鮮湯。看時候還早,我們便從海灘出發,穿過舊城區,繞過山坡上的公園,散步到尼斯港。

(按地圖,路還不算太遠。但途中一名男子向我們揮手,說 往 Le Port 應走另一條路下山。結果害我們繞了一個大圈才到餐廳,白白走了半小時寃枉路。)

那頓 Bouilliabaise 晚餐,或者是我不懂欣賞,只覺味道濃了一點,價錢貴了一點。但真的有很多很多魚。

我們沒有在尼斯觀光,連 Matisse Museum 也沒去,只在酒店附近隨便逛逛。 逛了Cours Saleya 的花墟,感覺是太擁擠,太多遊客。也在 Vieux Nice 舊城窄巷蹓躂,有點像到了意大利;可是,也是太多遊客了。


尼斯的海灘並不是沙灘,而是舖滿圓滑碎石的石灘。看見別人天體日光浴,我只在想,躺在磷磷碎石上,有多不舒服。

不過,一望見那蔚藍的海水,便會立刻原諒這個沒有幼白細沙的海灘。那海水,藍得像下了染料一樣。在尼斯的三天,我們每天都走到 Promenade 看海。看着藍寶石般閃爍的海水,彷彿有治療心靈的功效,令人入迷。

雖然沒甚麼特別吸引的景物,但尼斯給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不為甚麼,只因為它那一彎蔚藍的地中海。

Antibes

在尼斯有半天空檔,本想到 St Paul de Vence,但嫌路程遠了點,而且實在很怕那又是一個滿山遊客的風景點。(我真是個很怕遊客的遊客!)

上網找到一間不錯的餐廳,便決定坐半小時火車到 Antibes 午餐。(又是吃!)

(餐廳有點不好找,轉了好幾圈小巷才找到。怎料侍應說正門就在海邊大道,真的不能盡信 google。)

那兒的環境,食物,服務都很令人滿意。坐在園林景緻的餐廳,嚐着鮮美的鵝肝,還真慶幸選了這蜜月地點。世上值得旅遊的地方,數之不盡;但能和舌尖一起旅行的,委實不多。


Anitibes  不是熱門遊客區,是個美麗,古老的海旁小鎮。只是,在南法個多星期,開始對油畫般的碎石路紅磚牆有了免疫力。只記得,除了吃,便是在鎮上到處找有免費 wi-fi 的 café,因為要計劃那天在尼斯的晚餐。(又是吃!)

Wednesday, July 11, 2012

法國遊記 – Villeneuve-les-Avignon


在亞維農那幾天,我們不是住在市內,而是住在羅納河(Rhone River)對岸的 Villeneuve-les-Avignon

(Villeneuve 該是「新城」的意思,這裡姑且稱之為阿維農鎮)

住在阿維農鎮,是因為市內找不到合適的酒店。阿維農市酒店雖多,但真正高級的只得兩三間(蜜月假期,住宿好一點也不太過份吧)。誤打誤撞下,終於選了在對岸小鎮的酒店 Le Prieure。

(酒店本是一幢中世紀修道院,外貌古舊,房間卻是整潔新穎,浴室更是大得嚇人。不是誇張說,每晚淋浴梳洗時,真的走得有點累。)

起初有些擔心酒店離火車站太遠,交通不太方便。但原來從附近的巴士站,十分鐘車程便到達阿維農市中心。第一天,我們還撐着傘,在微雨中走了半小時,跨過羅納河「進城」。

Villeneuve-les-Avignon 不是旅遊熱點,鎮上最繁榮的只得一條大街,一個小廣場。在這恬靜的小村落,村民們自有他們的一套作息規律。

(到雜貨舖想買點東西, 卻碰上下午一時至三時午飯時間,吃了閉門羹。鎮上餐廳的營業時間,更是令人無從觸摸,會不會摸門釘,只能聽天由命。)

在阿維農鎮逗留了幾天,也沒有安排甚麼 行程。除了參觀山坡上的古堡 St Andre Fort,就是每天早上到麵飽店買牛角飽,對着人家的屋頂和窗戶拍照,和在路邊採採野花(!)。



本是無心插柳下選的目的地,也沒有刻意經營特別的節目,反成了旅程中最安靜,最愜意的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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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時多,我在鎮上一邊散步,一邊覓食。突然,聽到一把小孩的聲音說“a very beautiful camera”,轉身看看,路邊一個小女孩正看着我微笑。呆了兩三秒,才意識到,她說的,是我揹着那部用了六年的老爺單反機!

把相機交給她玩了一會兒,讓她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到我為她拍照時,她的同伴立刻蜂擁而上:


這,也是我在十五天蜜月旅程中,唯一的一次艷遇」。

Thursday, June 28, 2012

法國遊記 ﹣ 普羅旺斯

Palais des Papes

Avignon

從三藩市飛往巴黎,住了一晚,翌日便到 Gare de Lyon 乘 TGV 火車到亞維農。車票是個多月前在 Raileuro 網站買的。奇怪的是,頭等車廂竟然比經濟車廂便宜。

巴黎和亞維農相距七百公里,兩個半小時便到達。想起來,三藩市和洛杉磯距離也差不多,但相信我有生之年,也乘搭不到那一列加州的高速火車。

Pont d'Avignon

在電視看了 Rick Steve 的旅遊節目,才知道亞維農這地方。原來十四世紀時,羅馬教廷曾經遷移到亞維農,經過六十七年,七位教宗後,才搬回梵諦岡。

教宗宮殿 Palais des Papes 十分龐大,我們只參觀了一小部份。據說,亞維農教延當年極盡奢華,宮殿金碧輝煌。不過法國革命後,豪華裝飾都被折掉,如今只剩一間間幽暗的房間。

亞維農的另一名勝 Pont d’Avignon,是一條九百年歷史,橫跨羅納河兩岸的橋樑,但現在只餘下半截斷橋。法國童謠《Sur le pont d'Avignon》,唱的就是在這橋橋底跳舞的情景。可惜,當日下着滂沱大雨,我們只能被困在橋底,和數隻白鴿一起,呆呆站了大半小時。

亞維農位於鐵路中樞,酒店餐館林立,是遊覽普羅旺斯不錯的「基地」之選。但是它人多、車多,感覺是煩囂了一點,沒有南法的小鎮風情。下一次, 我會選擇留在 Aix-en-Prov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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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ssillon

Luberon

到普羅旺斯,當然要看看 Luberon 山區的村落。Luberon 是薰衣草之鄉,不過六月不是盛開季節,看不到那漫山遍野的紫。

我們沒駕車,只能跟着導遊,走馬看花地到處看了大半天。Gordes,Roussillon 都是名不虛傳地美麗,我卻覺得有些像《愛蓮說》般,只可遠觀,不可褻玩。

Gordes
遠看,小鎮是叫人屏神靜氣的優雅漂亮;走在其中,店舖街道都好像十分人工化。而且,真的是太多太多遊客了。

出發前,特地讀了 Peter Mayle 的《A year in Provence》(書其實不怎麼好看。作者寫當地人熱情、懶散、愛吃愛喝,有點兒太過卡通化)。或者,要真正感受 Luberon 的氣息,得像 Mayle 那樣,找個寧靜的村落,定居下來,逐天逐天發掘每個小鎮的情趣。(發夢中)

離開 Luberon 前,在那騙遊客去購物的薰衣草商店博物館,身邊人學會了 Fine Lavende 和 Lavendin 的分別,興奮得如發現新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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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es

Arles  是個破落的小城,不像 Roussillon 般叫人驚艷,亦沒有 St-Remy-de-Provence 的格調,只得殘舊的街道,寥落的商店,和一座古羅馬競技場

我卻頗喜歡 Arles。二千多年的歴史,是真正的古老,不是裝扮出來的門面功夫。

當然,到 Arles 遊覽,主要是因為梵高。梵高在 Arles 的日子,是他的藝術巔峰,而他也在這個城市漸漸失去了理智。


很喜歡寧靜的 Espace Van Gogh。梵高割下自己的耳朵後,就是在這裡療傷。醫院現在變了辦公室,花園被佈置成百多年前畫中的模樣。



最失望的,要算是 Café Van Gogh。食物差得完全不能下嚥,簡直是侮辱了梵高的名字。

我不明白,為甚麼每到一個地方,老是喜歡這些無聊的「到此一遊」行為,到處尋找別人昔日的足跡。還好,有人雖然也不明白,還是陪我舟車勞頓,無聊地走走走了一整天。

Wednesday, June 20, 2012

法國遊記 ﹣ 序


忙忙碌碌過了大半年,也把這裡荒廢了大半年,很慚愧。不過,這年頭,已沒甚麼人仍在看 blog 寫 blog 了。


我不懂寫遊記,總覺得把看過玩過吃過的一一詳盡列覧,實在沒甚麼意思。但這不是一次普通的旅程,容許我嘮叨地把東西寫下來;是和大家分享,更是要讓自己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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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這玩意,90﹪屬於新娘的管轄範圍,新郎只是個大配角。為了短短一天,兩場宴會,她已嘔心瀝血分身不暇。計劃蜜月旅程這等瑣碎事兒,順理成章地成為我這配角的責任。

去哪裡好呢?

太熱,太冷,太落後,太麻煩的,統統不作考慮。我們都不愛攀山戲水,不愛陽光海灘,夏威夷馬爾代夫加勒比海等等也不合適。美加,當然不會選擇;日本,過了櫻花,未到紅葉,六月的京都又嫌太悶熱。

世界那麼大,我們卻只能往歐洲去。

新娘子嘴刁,英國德國,沒甚麼好吃;意大利菜,又不是我們的喜好。本想從巴塞隆那經法國南部往巴黎,但兩星期時間不夠用,巴塞和巴黎的單程機票也貴得不合理。

結果,我倆是循規蹈矩地,在法國逛了半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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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法晴空萬里,風景優美,又可遊覽城市村莊古跡,倒是很適合悠閒的蜜月假期。而且,巴黎﹣普羅旺斯﹣蔚藍海岸 (Cote d'Azur) 這路線,一直想實踐已久,也算是償了個小小的心願。

遊覽普羅旺斯,最理想當然是自駕。我們懶,不想在假期駕車,所以選擇了住在交通較方便的「大」城市亞維農 (Avignon)。

本來,覺得康城、尼斯都好像不太吸引,有點猶豫疑該不該到 Cote d'Azur。但,我真的很想往摩納哥看一看,最後還是決定了在尼斯停留數天。

巴黎﹣亞維農﹣尼斯﹣巴黎,十五天旅程,就此敲定。

Sunday, November 06, 2011

背誦《長恨歌》



記性一向不好,近年更是每況愈下。碰見一、兩年不見的面孔,每每名字已在嘴邊,偏偏就是說不出來。

蘇格拉底認為,文字令人善忘;依賴書本記錄知識,會令人變得空洞。今天看來,他的憂慮雖然荒謬,卻仍有一點兒道理。先有記憶,才能累積成知識,再昇華成智慧;這是求學問的不二法門,絕無捷徑。

蘇格拉底至今過了二千五百年,人類的記憶,再次面臨嚴峻的考驗。今天,你還記得幾多個電話號碼?(雖然好像已經沒有人打電話了)。當所有文字和資料,都是 information at your fingertip 時,無可避免的是,它們都不再是 information in your brain。

所以,我贊成學生應多點背誦。不只是學生,成年人也不應該放棄背誦。

為了不讓記憶力退化,我會不時胡亂挑些東西來背,如美國總統年表,五十州和州府的名字,American Pie 的歌詞(雖然背了也不明白 Don McClean 在說甚麼)等等。

最有興趣的,還是背唐詩;最有成就感的,是背誦《長恨歌》。

背《長恨歌》,是從小的心願。一百二十句,八百四十字,看似很艱巨;但《長恨歌》中有很多膾炙人口的名句,每天讀四句八句,兩三星期便能琅琅上口。

背誦詩詞,除了可以訓練記憶,還可以放鬆神經。集中精神從「漢皇重色思傾國」起默念,有排除雜念的功效。特別是在臨睡前,往往楊貴妃未死,我已經睡死了。

背了《長恨歌》,當然要背《琵琶行》。《琵琶行》比《長恨歌》短,文字較淺白,故事也沒有《長恨歌》的轉折,背起來是容易得多。

不過,坦白說,我不喜歡這兩首詩,因為我不懂欣賞詩歌中的情感。

《長恨歌》文字精練、華麗,但我不認為詩中歌頌的,是一段流傳千古的愛情。

玄宗對貴妃的思念,是不憤國破家亡的羞辱,是自責不能保住愛妃的性命,但絕對不是「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一往情深。蓬萊宮中日月長的仙凡相會,七月七日長生殿的盟誓,不過是白居易美化的創作,我就是覺得有點神怪、牽強。

《琵琶行》中,歌女老大嫁作商人婦,獨對月明江水寒;心中惦念的,卻是「五陵少年爭纏頭,血色羅裙翻酒汚」的糜爛歲月。同是天涯淪落人的白居易,感懷臥病失意,「取酒還獨傾」的落泊,本也算悲壯;但他不過在投訴缺乏文娛消遣(潯陽地僻無音樂,終歲不聞絲竹聲),不滿意居住環境(住近湓江地低濕,黃蘆苦竹繞宅生),還為此哭濕了青衫,感覺是有些彆忸。

唐詩中,始終最喜歡李白的《將進酒》。「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的狂傲瀟灑,堪稱古今一絕。

接下來,還是重新背誦《蜀道難》、《夢遊天姥吟留別》、《廬山謠寄盧侍御虛舟》等幾首李太白長詩吧。

Friday, October 28, 2011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



年初時,公司決定招聘一名新同事。據云,是為了減輕我的工作負擔。(但我沒有工作負擔啊!)

美國經濟不景,失業率高企,但在矽谷,聘人仍然很難。看了數十份履歷,見了四、五人,仍沒有合適的人選。

T 君是最後一位應徵者。技術問題他答得不錯,經驗也豐富(履歷上如是);不過他面試時表現平板,欠了點熱誠(至少也該裝一裝吧),本來並沒打算考慮他。

另一個不能說出口的原因,是 T 君年紀已經很大。不是歧視長者,但這份工作,真的需要多點活力,才做得來。

誰知兩天後,director 說預算隨時會被削,要馬上敲定人選。蜀中無大將,T 忽然變了首選,我則多了一位不是我選擇的「下屬」。

怎料得到,面試的那兩個多小時,原來已是T在本公司事業的最高峰。

T 上班後,給我的第一印象,是經常處於迷茫,呆滯的狀態。教他東西時,他永遠在點頭附和,卻看得出,他根本一點兒也沒聽進耳內。

一次,T 約了客戶在 A 座大堂見面,他竟然可以三小時後才電郵對方,說「我弄錯去了 B 座,可不可以明天再來?」一個正常人,在等了十五分鐘後,怎也會立刻打電話\SMS\IM\whatsapp\電郵聯絡對方吧?

對有興趣的項目,他可以幹得很起勁。問題是,他認為只靠數十年經驗,就能應付新工作,完全不想學習新的技能。

三個月後,對他已半放棄。他也可以隱形一般,兩星期不作一聲,不主動問有甚麼工作可做,亦無人知道他在做甚麼。

到上月,終於公事公辦,向高層說,不建議繼續 T 的合約。

如此年紀,如此經濟氣候,他實在沒可能找回同等待遇的工作了。科技界,是一門「不許人間見白頭」的行業;所以我發誓,五十歲前,就算不能退休,也一定要轉行。

又要開始挑選履歷,和準備那些三小時的馬拉松面試。不過,這次一定會堅持,只選剛畢業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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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我的工作,不會拿出 110% 的努力,卻怎也會交出七、八成功課。

職業無分貴賤,每一份工作,都藏有無窮學問。在星巴克,看見 barista 同時調製十數杯飲品,我會感到嘆為觀止。店員站了一天仍笑臉迎人,服務員能記得整桌人的不同菜式,他們的工作,我都做不來。

我只是個資質平平的庸才,不過多讀幾年書,便幹着不勞心也不勞力的工作, 平白賺比別人多兩三倍的薪水。其實,一直都很慚愧。

朋友說,一個人的價值,不是取決於本身的能力,而是由旁人的無能來決定的。或者,和別人相比,我已經很優秀,但我總是對自己沒信心。

因為沒信心,即使每天不停地學習,仍是覺得不足,也常常擔心前途。因為沒信心,所以不敢走出 comfort zone;工作了十多年,只能算是稱職,談不上甚麼表現。

喬布斯在那篇傳世的「求知若飢、虛心若愚」演說中,教導年輕人 “Keep looking, don't settle”,“You've got to find what you love”。當年不相信,覺得那是億萬富豪發跡後的風涼說話。做喜愛的工作,談何容易?現實中,又有幾人能做得到?

今天,不得不信矣。年輕人,應該盡早弄清楚興趣所在,在經濟能力容許下,找尋那 dream job。Love or no love, it makes all the difference。

可惜,我已經走得太遠,也不再年經。不能回頭重新 do what I love,只得努力地嘗試 love what I 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