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4, 2008
Thursday, December 18, 2008
看不懂的《海角七號》
《海角七號》,我看不懂。
不懂的不是劇情(事實也沒有甚麼劇情可言),是不懂電影有甚麼吸引力,能如此受歡迎。
要給電影評分的話,我只能說是剛剛合格。《海角七號》的故事簡單流暢,是其可取之處。但劇本實在是太多陳腔濫調了。可以說,每分鐘都隱藏了一個 cliché。
雜牌軍組成樂團,為表演機會奮鬥,已經是濫得不能再濫的題材。
結他手懷才不遇,回鄉避世,被眾人熱誠感動,重拾自信?
女主角酒後吐真情,跟男主角一夜間互生情愫?
Cliché 這東西,每部電影也有。但太多了,變成劇情跟着既定軌跡自動前進,觀眾便無法投入。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阿嘉和友子那段全無火花的感情。二人從見面到上床,到底有沒有說超過十句話?友子向他大發雷霆,所為何事?甚麼事令這對「眼超超」互「睥」的冤家,突然間愛得難捨難離?
(最可笑的,是一夜纏綿醒來後,男主角竟和女主角賭氣,爭奪床上的氈子蔽體!這樣的男人,不曉得是心靈上的技術性失誤,還是腦袋裡的結構性危機。)
就是那句「留下來,或者我跟你走」,都有點怪怪的,滑頭的感覺,仿佛潛台詞是「如果你不肯留下來的話,我才會跟你走」。為甚麼阿嘉不說「不要走,好嗎?」,「我們一起走吧」,或者最最簡單的一句「我愛你」?(我知道,這是雞蛋裡挑骨頭,總之有點不爽就是了。)
《海角七號》的靈魂,是那七封六十年前的情信。可惜,電影對那段六十年前的愛情,著墨實在太少了。除了幾段徐志摩式的獨白外,觀眾完全不知發生了甚麼事。日本老師因何鍾情台灣學生友子?他回到日本後,為甚麼不寄出那七封信?(可能電影有談及,只是我忽略了)
還有,阿嘉會日文嗎?(他明明在看信,應該懂吧。)(但她和友子說的是國語啊!)(若他不懂日文,友子有向他解釋信的內容嗎?)(沒解釋的話,他何來寫歌詞的靈感?)
《海角七號》裡唯一可愛的角色,是彈鍵盤忽快忽慢,被上帝趕出教堂,但唱流行曲也不忘「阿門」的小女孩大大。大大在海邊輕吻思念妻子的交通警那一幕,是全片最大的驚喜。
或者,這是部政治電影,當中的情味,要台灣人才能感受得到。但是,台灣的事情,我也算有點認識。最近的《Slumdog Millionaire》,說的是印度孟買貧民窟的故事,肯定不比台灣和日本親切,但我卻看得比海角投入得多了。
真的覺得,《海角七號》是部很普通的片子。我想是我看不懂吧。想看台灣人情和風景的話,我還是推薦兩年前的《單車環島日誌練習曲》。
__
把舊情信交回主人家手中的故事,這兒也有一個。
沒有俊男美女,也沒有為劇情需要而神出鬼沒的彩虹,卻保證是貨真價實的真人真事。小弟不是范逸臣,但這幾封信,肯定送得比他賣力。
找天把故事改頭換面,再加插幾分懷才不遇,一段異地戀情,篇成劇本,應該也有叫座力的。
至於戲名,就叫 《Lost in Seattle》吧。反正,在這個城市裡,我一直都很感到很迷失。
Monday, December 15, 2008
記得當時年紀小
本來,這篇想寫的,是一個早構思好的故事。
但寫到一半,發覺越寫越不對勁:故事變了自述,一字一句,都是自己多年前的記憶。擱筆兩星期,最後還是決定不寫故事,改談回憶算了。
不過,十多年前的往事,是回憶還是故事,都有點模糊不清。而且,過了這麼久,已經忘一大半。若不記下來,餘下的,恐怕很快也會灰飛煙滅。
───
中學最後的一個學期,我選讀了經濟課。學期開始,老師把全班學生分成四人小組。於是,我認識了和我同組的T。
那時的T,只能以兩個字來形容:漂亮。長長直髮,薄薄倔強的嘴唇,還有笑起來時,瞇成一彎月亮的眼睛,不知迷倒多少男生。開學那天,坐在她旁邊,我心裡想,這可是幾生修來的福氣。
然而,在美女同學面前,我只是個動彈不得的笨拙男生。整整五個月,也是坐在一旁,呆呆地望着她。除功課外,始終沒和她多說半句話。
不過,能夠回答她的問題;知道在她心中,自己至少是個成績好,不討厭的書呆子,已經很滿足了。
怎也想不到,事情會出現意想不到的變化。
───
在學期即將結束前的一天,我早了點到課室,一個人在看書。或許是手上的中文書吸引了她的注意力,T一坐下,我們便交談起來。
她說,從前看書時,會抄下喜歡的句子。
忽然間,我不知何故,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我也喜歡寫東西,有時候會寫下心中想到的事情。
她聽了,問:「可不可以給我看?」
我大吃一驚,後悔說多了話,被她當場拆穿這「偽文藝」的把戲。但除了一聲唯唯諾諾的「好呀」,我還能說些甚麼?
兩天後,心情恍惚地拿了最最矯情的一篇夢囈回學校。下課後,深呼吸一口氣,把那兩頁紙交了給她。T轉動着大眼睛,不消一會便看完了。
然後,她默不作聲,把臉頰埋在臂膀中,一動也不動地,伏在桌子上近兩分鐘。
看着她披在桌上的長髮,我嚇得神不守舍,只懂結結巴巴地問「你沒事吧?」
───
或許是太緊張了,之後的事情,我真的完全沒印象。她好像甚麼也沒說,把文章交回給我,便離開課室。
料不到,第二天課堂上,T遞給我一本筆記本。我打開一看,正是她從書上抄下來的文字。
就這樣,在學期的最後幾天,我開始了和她之間的友誼。
那時候,我們仍未知道會上那所大學。所以,我只視那是一場美麗的誤會。考試完畢,彼此交換過電話號碼後,便各自離開了學校,結束了中學的生活。
但一星期後,不知是那裡來的勇氣,我竟然打了個電話給她,問她能不能出來見面。
她竟然爽快地答應了。
───
那天,我和她到了城市邊緣的一個公園(我正在幹暑期工,那天是騙了公司一天病假的。不過,我沒有告訴她)。我是個沒車子的窮學生,要她擠公車到老遠的地方,心裡有點難堪,感覺是委屈了她。
和她逛了半天,但做過甚麼,都忘記了,好像是踏單車,盪鞦韆,和拍了幾張照片(真是純情得有點兒噁心)。
其實,去那裡,做甚麼,都是藉口而已。我想的,不過是想待在她身邊,看她多一眼吧。
───
和T第一次的約會,算是個小小的成功(至少我認為是)。但那年暑假,我卻很少和她見面。
原因是,我真的沒有甚麼期望,甚至可說是有點絕望。她雖然沒有男友,但單是在我認識的同學中,對她有意思的,起碼也有兩三個。其他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更肯定不止此數。
每隔一兩星期,我便會找個微不足道的藉口,給她電話。奇怪的是,她又會跟我談到很多事情。我是那時候才知道,女孩子是可以拿着電話,喋喋不休四五個小時,也面不改容的。
───
夏天過去,我和T進了同一所大學的不同學系。
開學前一天,她說想在下午到校園看看。我說有空,可以陪她一起去。
實情是,那天早上,我要回學校辦登記手續。但我怕她不懂得在那裡下車(不要問我,我也不明白自己在想甚麼);辦完事情後,便急急趕回她家附近的車站,再和她一起坐車返回市中心校園。當然,這一切,都沒有告訴她。
現在回想,搞那麼多小動作,並不是真的為她著想,不過是想盡量陪她多一會兒吧。
───
大學開學後的一兩個月,我們見面的次數頻密了。每星期也會約她吃午飯,或者陪她上課,也會幫她修改功課。(我還可以做甚麼呢?)
印象很深刻的,是一天吃過飯後,我們一起從唐人街慢慢走回學校。那天烏雲密佈,她淘氣地拿著一把鮮紅色的傘子,踢踢躂躂地,走在舖滿落葉的秋天街頭。
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到,我真的很喜歡她。而且,不只因為她的外貌。
那一天,我也感到,這樣子跟在她身後,和她說說笑,是我唯一的位置。因此,這也是我的最佳位置。
───
但是,T始終是個美麗出眾的女孩子,我知道,很多人在追求她。我甚至覺得,她有點享受和身邊男生的曖昧關係。
華人學生的圈子那麼小,我也道聽途說了很多關於她的傳聞;亦曾經在不同的場合,見過她和不同的男伴在一起。
因此,我在那年她的生日,送了一束花給她後,便決定了不再找她。
雖然,功課忙碌時,工作無聊時,寂寞時,熱鬧時,心裡都很想念她,但都盡力地按捺住想找她的念頭。
而且,偶爾和她通電話時,她不是投訴身邊男伴的行為,便是哭着說和男友鬧翻了。我想,她總不會不知道我的心思吧。這個情人知己的角色,我實在當不來。有意無意中,和她說話時,我的語氣也冷淡了。
之後那兩三年,我們很少見面;到畢業時,大家已沒有聯絡。
───
出到社會做事後,因某些緣故,和T又恢復了來往。不過,都只是偶爾吃吃飯,聚聚舊,和看過一兩場電影而已。
那時的我,仍是沒甚麼自信。但我覺得,自己已沒中學時那麼笨,也有份不錯的職業,曾經天真地考慮過,該不該真真正正的追求她。
可是,她依然是那副模稜兩可的態度,還是會漫不經心地,跟我說着她和其他男子間的事。
記得有一次,她說很想去旅行,但沒旅伴,問我有沒有假期。到我說有假期時,她卻若無其事地,顧左右而言它。我還特地請了半天假,去辦理護照特快續期呢。(當然,我又是沒告訴她。)
心情,仿佛又回到大學一年級的那段日子,著實苦惱了一陣子。
───
一天,和T一邊吃飯,一邊聽她吐苦水。她默默訴說着,新工作的壓力很沉重。
看見她熟練地點起香煙,吐出煙圈的那刻,我忽然明白到,是時候放棄這份藏在心中七年的思念了。
我仍然很想留在她身邊,很想看見她的笑容。但是,我永遠記得的,是課堂上她的側面,是地鐵站裡她的背影,是她那把紅色的傘子。可惜,那些都只是我心中的幻象。
這麼多年來,因為那些在她身邊團團轉的男生,我始終沒有勇氣接近她,沒嘗試去了解她。不經不覺中,時機便過去了。
她已經不再是那個漂亮可愛的小女生。在我眼前的,是個成熟,複雜的女人。我卻仍和昨天一樣,只是個在她身邊呆呆偷看的小男生。我真的不適合她,她有更好的選擇。
自那天起,我便很努力地不再想她。三年後,她結了婚,和丈夫到了外地生活。自此之後,我再沒聽過她的消息。
───
很多很多年後,從別人口中得知,那時候的T,是曾經喜歡過我的。我聽到了,心中沒有遺憾,還感到有點快樂。我覺得,這已是最好的結局。
因為,直到現在,我也不能肯定,那是一份怎樣的感情。
我被她的美麗吸引,想一直留在她身邊,希望能帶給她快樂。可是,我卻從來沒想過,應該怎樣去明白她的一顆心。
也許,那是少年人必經的 infatuation 階段。只是我易放難收,才傻瓜地放在心中,拖拖拉拉了那麼多年。
也許,就算我敢表白,就算就算她真的能接受,到最後,我還是會把事情弄壞的。
也許,只怪我當時年紀太小,還未懂得怎樣去愛她。
但寫到一半,發覺越寫越不對勁:故事變了自述,一字一句,都是自己多年前的記憶。擱筆兩星期,最後還是決定不寫故事,改談回憶算了。
不過,十多年前的往事,是回憶還是故事,都有點模糊不清。而且,過了這麼久,已經忘一大半。若不記下來,餘下的,恐怕很快也會灰飛煙滅。
───
中學最後的一個學期,我選讀了經濟課。學期開始,老師把全班學生分成四人小組。於是,我認識了和我同組的T。
那時的T,只能以兩個字來形容:漂亮。長長直髮,薄薄倔強的嘴唇,還有笑起來時,瞇成一彎月亮的眼睛,不知迷倒多少男生。開學那天,坐在她旁邊,我心裡想,這可是幾生修來的福氣。
然而,在美女同學面前,我只是個動彈不得的笨拙男生。整整五個月,也是坐在一旁,呆呆地望着她。除功課外,始終沒和她多說半句話。
不過,能夠回答她的問題;知道在她心中,自己至少是個成績好,不討厭的書呆子,已經很滿足了。
怎也想不到,事情會出現意想不到的變化。
───
在學期即將結束前的一天,我早了點到課室,一個人在看書。或許是手上的中文書吸引了她的注意力,T一坐下,我們便交談起來。
她說,從前看書時,會抄下喜歡的句子。
忽然間,我不知何故,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我也喜歡寫東西,有時候會寫下心中想到的事情。
她聽了,問:「可不可以給我看?」
我大吃一驚,後悔說多了話,被她當場拆穿這「偽文藝」的把戲。但除了一聲唯唯諾諾的「好呀」,我還能說些甚麼?
兩天後,心情恍惚地拿了最最矯情的一篇夢囈回學校。下課後,深呼吸一口氣,把那兩頁紙交了給她。T轉動着大眼睛,不消一會便看完了。
然後,她默不作聲,把臉頰埋在臂膀中,一動也不動地,伏在桌子上近兩分鐘。
看着她披在桌上的長髮,我嚇得神不守舍,只懂結結巴巴地問「你沒事吧?」
───
或許是太緊張了,之後的事情,我真的完全沒印象。她好像甚麼也沒說,把文章交回給我,便離開課室。
料不到,第二天課堂上,T遞給我一本筆記本。我打開一看,正是她從書上抄下來的文字。
就這樣,在學期的最後幾天,我開始了和她之間的友誼。
那時候,我們仍未知道會上那所大學。所以,我只視那是一場美麗的誤會。考試完畢,彼此交換過電話號碼後,便各自離開了學校,結束了中學的生活。
但一星期後,不知是那裡來的勇氣,我竟然打了個電話給她,問她能不能出來見面。
她竟然爽快地答應了。
───
那天,我和她到了城市邊緣的一個公園(我正在幹暑期工,那天是騙了公司一天病假的。不過,我沒有告訴她)。我是個沒車子的窮學生,要她擠公車到老遠的地方,心裡有點難堪,感覺是委屈了她。
和她逛了半天,但做過甚麼,都忘記了,好像是踏單車,盪鞦韆,和拍了幾張照片(真是純情得有點兒噁心)。
其實,去那裡,做甚麼,都是藉口而已。我想的,不過是想待在她身邊,看她多一眼吧。
───
和T第一次的約會,算是個小小的成功(至少我認為是)。但那年暑假,我卻很少和她見面。
原因是,我真的沒有甚麼期望,甚至可說是有點絕望。她雖然沒有男友,但單是在我認識的同學中,對她有意思的,起碼也有兩三個。其他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更肯定不止此數。
每隔一兩星期,我便會找個微不足道的藉口,給她電話。奇怪的是,她又會跟我談到很多事情。我是那時候才知道,女孩子是可以拿着電話,喋喋不休四五個小時,也面不改容的。
───
夏天過去,我和T進了同一所大學的不同學系。
開學前一天,她說想在下午到校園看看。我說有空,可以陪她一起去。
實情是,那天早上,我要回學校辦登記手續。但我怕她不懂得在那裡下車(不要問我,我也不明白自己在想甚麼);辦完事情後,便急急趕回她家附近的車站,再和她一起坐車返回市中心校園。當然,這一切,都沒有告訴她。
現在回想,搞那麼多小動作,並不是真的為她著想,不過是想盡量陪她多一會兒吧。
───
大學開學後的一兩個月,我們見面的次數頻密了。每星期也會約她吃午飯,或者陪她上課,也會幫她修改功課。(我還可以做甚麼呢?)
印象很深刻的,是一天吃過飯後,我們一起從唐人街慢慢走回學校。那天烏雲密佈,她淘氣地拿著一把鮮紅色的傘子,踢踢躂躂地,走在舖滿落葉的秋天街頭。
那一天,我第一次感到,我真的很喜歡她。而且,不只因為她的外貌。
那一天,我也感到,這樣子跟在她身後,和她說說笑,是我唯一的位置。因此,這也是我的最佳位置。
───
但是,T始終是個美麗出眾的女孩子,我知道,很多人在追求她。我甚至覺得,她有點享受和身邊男生的曖昧關係。
華人學生的圈子那麼小,我也道聽途說了很多關於她的傳聞;亦曾經在不同的場合,見過她和不同的男伴在一起。
因此,我在那年她的生日,送了一束花給她後,便決定了不再找她。
雖然,功課忙碌時,工作無聊時,寂寞時,熱鬧時,心裡都很想念她,但都盡力地按捺住想找她的念頭。
而且,偶爾和她通電話時,她不是投訴身邊男伴的行為,便是哭着說和男友鬧翻了。我想,她總不會不知道我的心思吧。這個情人知己的角色,我實在當不來。有意無意中,和她說話時,我的語氣也冷淡了。
之後那兩三年,我們很少見面;到畢業時,大家已沒有聯絡。
───
出到社會做事後,因某些緣故,和T又恢復了來往。不過,都只是偶爾吃吃飯,聚聚舊,和看過一兩場電影而已。
那時的我,仍是沒甚麼自信。但我覺得,自己已沒中學時那麼笨,也有份不錯的職業,曾經天真地考慮過,該不該真真正正的追求她。
可是,她依然是那副模稜兩可的態度,還是會漫不經心地,跟我說着她和其他男子間的事。
記得有一次,她說很想去旅行,但沒旅伴,問我有沒有假期。到我說有假期時,她卻若無其事地,顧左右而言它。我還特地請了半天假,去辦理護照特快續期呢。(當然,我又是沒告訴她。)
心情,仿佛又回到大學一年級的那段日子,著實苦惱了一陣子。
───
一天,和T一邊吃飯,一邊聽她吐苦水。她默默訴說着,新工作的壓力很沉重。
看見她熟練地點起香煙,吐出煙圈的那刻,我忽然明白到,是時候放棄這份藏在心中七年的思念了。
我仍然很想留在她身邊,很想看見她的笑容。但是,我永遠記得的,是課堂上她的側面,是地鐵站裡她的背影,是她那把紅色的傘子。可惜,那些都只是我心中的幻象。
這麼多年來,因為那些在她身邊團團轉的男生,我始終沒有勇氣接近她,沒嘗試去了解她。不經不覺中,時機便過去了。
她已經不再是那個漂亮可愛的小女生。在我眼前的,是個成熟,複雜的女人。我卻仍和昨天一樣,只是個在她身邊呆呆偷看的小男生。我真的不適合她,她有更好的選擇。
自那天起,我便很努力地不再想她。三年後,她結了婚,和丈夫到了外地生活。自此之後,我再沒聽過她的消息。
───
很多很多年後,從別人口中得知,那時候的T,是曾經喜歡過我的。我聽到了,心中沒有遺憾,還感到有點快樂。我覺得,這已是最好的結局。
因為,直到現在,我也不能肯定,那是一份怎樣的感情。
我被她的美麗吸引,想一直留在她身邊,希望能帶給她快樂。可是,我卻從來沒想過,應該怎樣去明白她的一顆心。
也許,那是少年人必經的 infatuation 階段。只是我易放難收,才傻瓜地放在心中,拖拖拉拉了那麼多年。
也許,就算我敢表白,就算就算她真的能接受,到最後,我還是會把事情弄壞的。
也許,只怪我當時年紀太小,還未懂得怎樣去愛她。
Monday, December 08, 2008
怪屋疑雲
我置身於一間很大很大的屋中。
屋子四邊都是落地玻璃窗,溫煦的陽光照遍每個角落。室內的裝飾,簡單而高雅,漂亮得有如設計雜誌中的照片。
房子聳立在山頂,三面是一望無盡的蔚藍海洋,另一面是一望無盡的青翠森林。我沿著玻璃窗,在房子中四處跑,生怕看少一眼,眼前風景便會突然消失掉。
我想告訢別人,我發現了這處美麗的地方。但是,開了很多扇門,從一個房間走到別一個房間,卻一個人也看不見。我心中越來越著急。
驀地發覺,門不見了,玻璃窗也不見了,屋子變了一個密封的房間。我很害怕,怕從此再看不見外邊的海洋和森林。
就在那一刻,夢中的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做夢,而且快要醒來了。心中感到很絕望,很傷心。
睜開眼,床邊的鬧鐘,剛好指向七時正。
───
做過不少古怪的夢,通常一睡醒便忘得七七八八。
昨天這個夢,沒有甚麼特別情節,卻一瞬間經歷喜和悲,又帶點寓言的味道。特立此存照。
那房子,那風景,真的很美,讓人感動得幾乎想落淚。
Friday, December 05, 2008
Al Franken
上月的美國大選中,我最留意的,除了總統競選和加州反同性婚姻的 Proposition 8 之外,還有明尼蘇逹州的參議員選舉。關注的原因,是因為民主黨的候選人 Al Franken。
Al Franken 是 Saturday Night Live 的老臣子,是資深的諧星和作家。但他的幕前演出,已是十多二十年前的事。對 Al Franken 的認識,主要是透過他的三本書:"Rush Limbaugh Is a Big Fat Idiot”, “Lies and the Lying Liars Who Tell Them”,”The Truth (with Jokes)”
單看書名,已知 Franken 非善男信女。三本書談的都是美國政治怪現象,都是旗幟鮮明的反右派立場。Franken 的筆觸,嬉笑怒罵中帶點執著,是笑裡藏刀的幽默,風格有點近似 Michael Moore 的電影。因此,和 Moore 一樣,他亦是很多共和黨人恨之入骨的對象。
布殊在任八年,造就了一個繁榮的政治笑話市場(Jon Stewart 稱之為諷刺工業綜合體 satirical industrial complex)。本來,Franken 只是其中一個 political satirist;但他為了打破右派壟斷政治 talk show 的局面,在2004年成立了第一個全國性的左派電台 Air America。自此之後,我便開始注意他的消息,知道他有意參加2008年的參議員選舉。
兩年前,看了關於他的記錄片"Al Franken : Godspoke"後,感到在他的笑話背後,是對政治的熱誠,更是成了他的紛絲:
(請留心5分20秒開始,Franken 向一群中學生拆穿 Fox News 謊言那一段。)(伊拉克和加州大小相若 = 美軍死亡率低於加州謀殺率???)
Franken 半途出家從政,而且身為喜劇演員,有數之不盡的黑材料,選情一直不被看好。但2008是非一般的選舉年。民主黨的氣勢,令 Franken 和共和黨現任參議員 Norm Coleman 爭持不下。結果,投票結束後,二人票數相近得叫人難以相信。
第一次點票的結果是,在近三百萬票中,Coleman 僅僅領先215票。由於差距如此細微(少於總票數的萬分之一),法例規定要人手重新點票。
一個月後的今天,點票還在進行中。Al Franken 能不能成為 SNL 產生的第一位參議員,仍是未知之數。
───
在明尼蘇逹州的點票過程中,凡有爭議的選票,都會在網站公開。某些選民的神聖一票,看了真的令人笑破肚皮。這兩張,是我最喜歡的:
───
最後,不能不重溫 Franken 和 Ann Coulter 的一段精彩對話。
Coulter 是惡名召彰的右派喉舌。訪問中,主持人問她會選擇當那位能改變歷史的政治人物。Coulter 說,她會選擇當羅斯福總統,去阻止 New Deal 的誕生。(羅斯福被公認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美國總統。他在三十年代推行的 New Deal 社會保障,改善了千萬美國人的生活)
Franken 的回應,一矢中的,不留情地揭穿 Coulter 的虛偽:
“I would be Hilter!”
" You get to call off the New Deal, I'd like to call off......the Holocaust......but I'll keep the Volkswag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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