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01, 2015

最高法院與同性婚姻


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是轟轟烈烈的大新聞。但同性婚姻在三十七州早成事實,全國合法是註定的結局。三天過後,太陽照常升起,媒體們都轉移話題了。

有人認為,幾個人關起門來決定國家大事,是「九位法官審判道德」,有悖民主精神。我看,那是不認識美國政治,誤解了最高法院的角色。

先說說「審判道德」。

甚麼是道德? 一百個人有一百種不同的看法。法官不能,也不應以道德為判決的基準。

但 Obergefell v. Hodges 一案裁決的,不是道德,而是一個法律問題:州政府禁止同性婚姻是否違反憲法?

Anthony Kennedy 法官引用的,是憲法第五修訂中的 Due Process Clause:

"No person shall... nor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同性戀者是人(person),婚姻是人的自由(liberty),承認這兩點事實,政府便要拿出合法合理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才能剝奪這與生俱來的權利。

州政府下禁令奪去同性戀者的婚姻權利,卻拿不出法律程序去支持禁令,故被裁定違反美國憲法。

退一步說,道德觀念要轉變,九百九十九位法官也無力挽狂瀾於既倒。美國憲法沒說明甚麼是婚姻,但它保障了人民的自由。真要賴的話,只能埋怨憲法沒有清楚列明婚姻標準何在。

再說說「九位法官」。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國家,最高法院是憲法的最終詮釋者。影響國家最深遠的問題,往往都是在最高法院法官手中定奪。這不是反民主,相反,是體現了民主很重要的一環:法治。

人權不是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美國憲法中有人權憲章,確保少數人的權利不會被多數人踐踏。國會立法,法庭仲裁,當權者不得包庇惡法,這樣才可保障國民在憲法中的權利。

九位法官的決定,推翻了種族隔離,容許異族通婚,把墮胎合法化,判布殊勝戈爾......是對是錯,人人看法不同,但都不是選票能解決的憲政問題。

人民也不是沒有自主權。法官由總統提名,參議院投票通過,你和我的一張選票,亦間接地選出了下一位最高法院法官。

美國政治精神雖民主,但政壇混亂,破陋敗壞之處甚多。憲法和最高法院,可說是黑暗中的閃爍明星,二百多年來,帶領國家跨過一個又一個危機。

把憲法的守護者,批評為民主的終結,實在是不了解美國的政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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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很關心爭取同性婚姻的新聞。不過這幾年,看見逐州逐州合法化,覺得大局已定,都有點兒置身事外。

我不是同性戀者,認識的同性戀朋友,都好像生活得比我快樂。正如 Antonin Scalia 法官說,事不關己,"the substance of today's decree is not of immense personal importance to me"。

但這幾天,走在街上,卻奇怪地感覺到,空氣中好像多了點自由的氣息﹔覺得即使這國家如何不濟,到底還是有希望的。

或許,同性婚姻不僅是一場平權運動的勝利,也是一塊試金石,一場評核試。它證明了一個能夠包容,也有勇氣去改變不平等現狀的國家;人民不會以歷史﹑宗教﹑種族作擋箭板,會認真思考,努力實踐一個平等,合理的社會。

美國還有很長的路,才能走到七色虹橋那一端。但至少,今天我們看見了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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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要重溫 Kennedy 這一段將流傳後世的判詞。( 中譯是摘自明報,但個人認為忠於原文較佳,故作了些修改。)

"No union is more profound than marriage, for it embodies the highest ideals of love, fidelity, devotion, sacrifice, and family. In forming a marital union, two people become something greater than once they were. As some of the petitioners in these cases demonstrate, marriage embodies a love that may endure even past death. It would misunderstand these men and women to say they disrespect the idea of marriage. Their plea is that they do respect it, respect it so deeply that they seek to find its fulfillment for themselves. Their hope is not to be condemned to live in loneliness, excluded from one of civilization’s oldest institutions. They ask for equal dignity in the eyes of the law. The Constitution grants them that right."

「世上沒有比婚姻更深厚的結合,因它體現了愛、忠誠、奉獻、犧牲和家庭的最崇高理想。通過婚姻的結合,兩個人變得更偉大。如本案部分訴求者所展示,婚姻體現了一種甚至能跨越生死的愛。說這些男女輕蔑婚姻,是對他們的誤解。他們的懇求,源於對婚姻的尊重,此深切的尊重使他們得親身尋求,實現婚姻。他們期盼不被迫着孤獨生存,被拒於人類文明最古遠的制度門外。他們要求的是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尊嚴。憲法賦予他們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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