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7, 2010
華人蝦寮
在一本介紹三藩市歷史的書中,讀到十九世紀末華人捕蝦的事跡。原來在離市區不遠的 China Camp State Park,尚有一條華人聚居村落的遺址。趁着週末晴空萬里,便和女朋友去了半天「郊遊」。
在淘金熱的高峰,舊金山四分一的淘金者是中國人;到金鑛被採空後,很多華人去了修築橫美鐵路。1869年,鐵路完工,部份華人便在海灣旁重操家鄉的故業,捕蝦為生。
China Camp 蝦寮全盛時,居住了五百多名華人。捕回來的蝦,除少部份活蝦出售外,大部份都是曬成蝦米,賣回中國。(我是那天才知道,蝦米是煮熟後才曬乾的)
到了 1880 年代,灣區人口增多,華人受到白人越來越嚴厲的排斥。州政府更通過歧視法例,令捕蝦的華人也成為被排擠的對象。從此,蝦寮開始沒落,華人都回到熟悉的唐人街,幹回洗衣店,中國餐館等和白人沒直接競爭的工作。
今天在蝦寮,住着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伯 Frank Quan;他是百多年前蝦農的後人,仍然會出海捕蝦。不過捕回來的蝦,多是作魚餌之用。
站在風光如畫的 China Camp 沙灘,很難想像得到,當年在這裡生活的中國人,面對的是怎樣的困難。在沒有電話沒有 facebook 的年代,離鄉別井,聚居在陌生國家的小漁村,天天辛勞地捕蝦曬蝦米,真的很不可思議。
昔日漁民日曬雨淋地在海灣捉蝦,今日我躲在同一灣畔的冷氣房間中對著電腦捉蟲;同樣是在外國生活的中國人,當中卻隔了一百三十年翻天覆地的變化。人類文明,應該還是在進步中的。
───
今天的華人蝦寮,只剩下一個碼頭,幾間舊屋,和沙灘上的一艘破船:
碼頭旁是個展覽館,簡單地介紹了華人捕蝦的歷史:
碰到一位九十三歲的老婆婆,她說有問題想問我們。還以為會是「how to say thank you in chinese?」等老掉牙客套話,想不到她的問題竟然是「怎樣才是正確寄 email 的方法?」,真正是「估佢唔到」:
沙灘旁邊是一間非常舊式的小吃店,可惜關了門,有人只能望門輕嘆:
最後,為了記念昔日的蝦農,也為了資助今日的漁民,我們在日本餐館點了五美元一件的甜蝦刺身。很折墮,也很好吃。
Thursday, April 08, 2010
「實用」廚房小玩意
Bed Bath & Beyond 是美國的一間大型連鎖店,專售各類廚房浴室家庭用品,是我經常陪別人逛的商店。
無聊時,在店內四處看看,也可學到點東西。原來廚房用具,已經進化至如此境地。
有專用來切生菜的刀:
和專切西柚的:
去蘆筍皮的刨子:
切酸瓜片的:
切牛油果片的:
去士多啤梨「頂」的不知是甚麼東東:
和去番茄「芯」的:
去櫻桃核的「機器」(很可愛,但研究了一會兒,也不知怎樣運作):
保存吃剩的半個牛油果:
保存吃剩的半條香蕉(!):
最後,是我最喜愛的......
洋蔥眼鏡!!!
是不是全部都很「實用」?
有專用來切生菜的刀:
和專切西柚的:
去蘆筍皮的刨子:
切酸瓜片的:
切牛油果片的:
去士多啤梨「頂」的不知是甚麼東東:
和去番茄「芯」的:
去櫻桃核的「機器」(很可愛,但研究了一會兒,也不知怎樣運作):
保存吃剩的半個牛油果:
保存吃剩的半條香蕉(!):
最後,是我最喜愛的......
洋蔥眼鏡!!!
是不是全部都很「實用」?
Sunday, April 04, 2010
復活節的隨想
明天是復活節,我會如常地去教堂禮拜。
只在聖誕和復活節才在教堂出現的信徒,被稱為 CEO(Christmas and Easter Only)。我不是信徒,但到教堂的次數,比 CEO 們多,也比大部份教徒頻密。
因為,我的女朋友是個基督徒。
我是無神論者,不相信任何宗教,將來(應該)也不會相信。但信仰對她來說,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每星期花那一點點時間,和她一起參與,我覺得很自然,也很理所當然。
我或許不能完全感受她的心情,唯一能做的,是簡單地陪在她旁邊。
到教堂的另一原因,是因為怕麻煩。星期天若不到教堂,便得各自駕車,還要約定到那兒午飯;倒不如一起出門來得乾淨俐落。
我不抗拒教堂的環境,偶爾會留心聽聽牧師的訓導;覺得沉悶時,便半瞌睡發白日夢去。雖然不能投入,但旁觀眾人唱詩,領聖餐,也很有趣。
女朋友參加的,是一間比較開放和包容的教會。沒有硬磞磞的傳道,沒有過份熱心的教友,儀式也很傳統(至少沒有人大叫 Hallelujah)。
不過,還是有些不習慣的地方。聽別人的見證,便會感到有點可笑。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困難和決擇,偏偏要說成是神的考驗和意旨。我想,我也有很多見證的故事和大家分享。
最不安的,是目睹小孩受浸的情景。幾歲的小孩子,懂得些甚麼?幾滴水灑在頭上,便是跟隨一生的身份記認。我不能不想,恐怖份子就是這樣製造出來的。
上了一年教會,沒改變對人對神的看法;唯一不同的,是更明白謙卑的意義。
以往,對宗教好奇,好奇中卻是帶點不屑;彷彿是受了十多年教會學校教育後,條件反射般的反叛。
現在,仍是認為無神,但已不會花力氣爭論。自己不信,也不用反對別人相信;堅持己見,不一定要駁倒他人。因為,世上沒有絕對的真理。
其實,我反對的不是宗教信仰。我反對的,是 bigotry。我們應容納別人對世界的不同看法,但絕不能以宗教為理由,迫害同性戀者,妨礙科學發展,和剝奪婦女選擇生育的自由。
又想到,假如一天有了孩子,該怎去處理信仰的問題。
我是希望待他長大後,才自行選擇。我相信,只要讓孩子在愛的環境中成長,學會尊重別人,保持對世界事物的好奇心,他自然會找到想找的答案。
噢,想得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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