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12, 2008

道德是這樣煉成的

相信人人都同意,人類社會是有一套道德標準的。但我認為,世上並不存在絕對的道德。道德其實是前人累積下來的做人處世「貼士」,它教人捨棄當前的享樂,放眼將來的幸福。因此,不同的社會,不同的年代,自有不同的道德價值。

一些道德觀念,已進入了人的DNA,是改不了的。看見小明打獵回來,你可能很想拿石頭砸死他,然後奪去他手中那塊肥美的長毛象肉。但想到一旦事敗,被他山洞內全族人圍剿的嚴重後果,你會猶豫不決。這一點猶豫,幾百萬年下來,慢慢地便進化成根深蒂固的道德觀。

另一些道德規範,則是社會環境製造出來的。在沒有避孕方法,沒辦法安全墮胎的年代,婦女一旦懷孕,便要負上養育孩子的重任。而在父權經濟下,單親媽媽可以說是一條窮途末路。機會成本如此鉅大,婚前性行為便成了禁區。今時今日,性愛和生育分家,生孩子不一定要結婚,社會也再不強求年青人死抱貞節牌坊。

然而,世風亦未必一定日下。古時中國有童養媳,外國有十三歲殉情的茱麗葉;可見從前對兒童,婚姻和性的界定,要比今天模糊得多。但社會越來越複雜,人類成長過程越來越漫長。現在,二十三歲也是初出茅廬的黃毛小子無知少女,道德觀念也變得更保護成長中的兒童。換了在今天,羅蜜歐就算不殉情,相信也會因「衰十一」而身陷囹圄。

由此可見,道德,不過是cost-benefit analysis。科技一日千里,世界變得越複雜,要analyze的東西越多,計算也越難。

(看到這裡,相信大家都知道這篇是抽水文章了)

情侶床第之間拍照留倩影,是生活情趣;拿照片向友儕炫耀,又能替自己臉上貼金。不過,拿起相機(或手機)的一刻,要斟酌的事情著實也不少:自己和對手是不是名氣中人?看完會不會捨不得刪除?不刪除又有沒有足夠電腦知識應付不時之需?答不了這些問題,最好不要按下快門。

同樣道理,好朋友網上傳來艷照,高高興興地評頭品足一番後,應不應該按下那delete鍵?這時候,要考慮的,是照片的質素,家人或女朋友搜查你電腦的可能性,和當地警方執法是否公平等一連串問號。

道德規條,說穿了,就是人生路上做決定前所買的保險。買了保險,要犧牲一點樂趣,咬緊牙關每月供款。不買保險,或者能多享一兩頓美酒佳餚,但到意外發生時,隨時會一鋪輸光所有。

道德不是法律,不一定要遵守。舉頭三尺沒神明;出得黎行,未必一定要還。豁出去賭一鋪,幸運的話,或許能贏得過那機會率;不幸輸了,便得拿出承擔決定的誠實和勇氣。有分教:

早知今日,很黃很暴力
何必當初,好傻好天真

Sunday, February 10, 2008

《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



有些電影,看了讓人快樂。有些電影,看了讓人落淚。更多的電影,看了讓人後悔。

看了《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卻會令人思考一個深遂的哲學問題:甚麼是生存?

電影的故事很簡單。成功,活躍,風流的時裝雜誌編輯Jean-Do,意外中風後,全身癱瘓,只剩左眼能活動。不過,他雖然不能動彈,卻仍然擁有生存最大的自由:想像力。

語言治療師為他設計了一套以眨眼示意,逐個字母和別人溝通的方法。於是,躺在醫院中的Jean-Do,便在助手的幫助下,眼睛一眨一眨「寫」出囚禁於軀殼中的心聲。

《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拍的是Jean-Do在病榻上對身邊人事的感覺,很多鏡頭都以他眼睛的角度拍攝。其中醫生縫合他右眼的一幕,恐怖得我差點兒看不下去;現在想起,心裡還是起著雞皮疙瘩。

生存和意識的關係,是無比深奧的問題;兩個小時的電影,當然不會有答案。但影片提供了一個思想的開端。

「潛水鐘」是潛水員的密室,指的是軀殼的桎梏。蝴蝶,則是破蛹而出的飛翔夢想。殘缺的身體,拿走了Jean-Do所有的一切,卻拿不走他的記憶和想像。在無邊無際的腦海中,他仍能見想見的人,吃想吃的東西,到想去的地方。

Jean-Do在生命盡頭,仍堅持使用他的想像力,躍動著眼睛,要旁人明白他的思想。即使一天,他連左眼也不能跳動;在他那與世隔絕的潛水鐘裡,依然是一個遼闊的天地。他依然是個完全的人。

相比之下,世上又有多少人是自願放棄思考的權利,不和別人,也不和自己溝通?那樣行屍走肉般的生存,又算不算是一個活人?

生存最可愛和可貴之處,不是外表和情慾,也非才華和智慧。人生可貴,是因為我們能記住過去,也能想像未來。

回憶,是我們最珍貴的寶庫;夢想,是人類最大的自由。

不妨想一想,假如往後生命裡,只剩下今天的所有回憶,你有甚麼話想說?想說給誰聽?

可能你會發現,現在擁有的,原來已經很多。

Monday, February 04, 2008

2008 Super Bowl 廣告回顧

平常從不看美式足球,但今天是Super Bowl的大日子,便湊熱鬧看了整場New York Giants對New England Patriots的比賽。大半場賽事,雙方都在打防守戰,幸而最後十五分鐘高潮迭起。大熱的Patriots功虧一簣,被Giants截糊,未能全年19:0全勝。紐約和波士頓兩個城市,由棒球鬥到美式足球,堪稱美國職業體壇上的冤家。

美式足球(其實比賽中用足的時間少之又少,不知為何被稱為足球)的NFL(National Football League國家足球聯盟)是美國Pro Sports中最大的一門生意。NFL如此受歡迎,我想是因為美式足球是很適合在電視觀看的運動。它節奏緊湊,甚少冷場;而且攻守分明,講求佈陣策略;令觀眾看得緊張之餘,又能和朋友同事高談闊論。因此,美國俚語有所謂“Monday morning quarterback”,意思是指那些在星期一早上批評星期日賽事的事後孔明,亦即「馬後炮」。

Super Bowl是美國一年之中最多人收看的電視節目,所以,今天這四小時,亦是廣告商重拳出擊的黃金時段。聽說,今年一個三十秒的廣告,Fox電視台的收費是二百七十萬美元。

或許因為廣告費太過高昂,近年Super Bowl中的廣告,製作都不見得特別出色。今年也不例外,很多是純粹以金錢換取知名度的粗製濫造,和賣弄軟性色情,低級笑話的小成本製作。

不過,今天也看了幾個有趣的廣告,在這裡給大家介紹一下。

Budweiser

啤酒商Budweiser是Super Bowl最大的客戶。原因無它,因為Super Bowl的觀眾,和買啤酒的消費者,是百份百的perfect match。Bud的廣告概念,有時候會低俗了一點。在今年Budweiser的六,七個廣告中,這兩個是比較有趣的。

馬兒未能被主人選中,鬱鬱不得志;小狗朋友為牠展開Rocky般的地獄式訓練:



原始人為了Budweiser而發明輪子和開瓶器:



可口可樂

可樂今年的兩個廣告,我也很喜歡,至少比百事Justin Timberlake那一個好得多。

Stewie和Underdog為了可樂,在紐約上空大打岀手,結果Charlie Brown漁人得利。這應是今年拍得最漂亮的一個廣告:



在今年的廣告中,我覺得這是最「過癮」的一個。廣告中的兩位主角,是美國政壇的知名人物(James Carville是前總統克林頓的智囊,Bill Frist是前參議院多數派領袖)。因為可樂,二人一同遊覽首都華盛頓,化解了左右派間的積怨。這個主題,非常貼切現在選舉季節的氣氛:



不過,今年Super Bowl中我最喜愛的廣告,嚴格來說並不是一個廣告。

零食商Dorito舉辦了一個音樂比賽,由網民投票選出最喜愛的歌手。勝出的歌手,除了能獲得合約一份外,Dorito還買了六十秒的Super Bowl時段,播出他/她的MTV。(六十秒,是五百四十萬美元,四千多萬港元了!)

結果,勝出的是Kina Grannis的"Message from your heart":



雖然歌曲本身只是中規中矩,編排不是太流暢。但副歌那一段,真的很悅耳,一聽便讓人記住了。而且,二十二歲的Kina聲線動人,笑容甜美,能作能彈,前途當是無可限量。

「超級碗」完了,但過兩天便是總統初選生死之戰的「超級星期二」,又要一整晚留守在電視機前了。

Thursday, January 31, 2008

點收科?




這星期,工作忙得不可開支。一宗驚天地,泣鬼神的娛樂新聞,正好調劑了枯燥的生活。

把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上,是有點兒說不過去。但人性就是這樣,愈折墮愈要看,永遠只有悲劇才是大新聞。既然做不了聖人,只有乖乖繼續追看下去。

王爾德在溝渠裡不忘仰望星星,可見最壞的情況,往往也有光明動人的一面。我們何不試試想像往後劇情發展,看看眾人能不能化危為機?

首先,男主角一定要站出來向幾位女主角道歉。從前做了愛做的事,大家也沒錯。但因為一時貪玩,因為一時疏忽,令女孩們受到如斯羞辱,他不能扮成事不關己,不哼一聲。真心也好,假意也罷,那是男人應有的氣量。

兩位女主角,只要她們(和她們的代言人)不再到處宣揚「一定是合成」等言論,也無須再說甚麼了。因為她們是受害者,輿論已普遍傾向同情她們。說不定,蜇伏一年半載後,人氣和事業會更上層樓。經此風浪,豐富了人生閱歷,化之為演藝才華,或許能由偶像蛻變成真正的藝人。

這也是女主角身邊伴侶義不容辭,挺身護妻的時候。誰沒有荒唐往事(雖然他倆特別多)?他只要一句不計前嫌,默默支持愛妻,必能贏得千萬人掌聲,形象從此由谷底回升。將來子承父業,成為新世代好丈夫好爸爸代言人,也未可料也。

至於當紅組合,多年來靠兩張娃娃臉扮小女孩;我們看得累,她們應該更累。少女組合能走紅七年,早已過了有效限期。如此在烈焰中灰飛煙滅,總比三十歲裝可愛來得轟轟烈烈。G和S歌雖唱得差,戲卻演得尚可,也可以演得更好。演員生涯比歌星長,快點折夥,快點展開個人星途,絕對是百利無一害。

對其它藝人,以及大眾年青男女來說,這是個一生銘記的前車之鑑。從此,女的會懂得好好保護自己;男的,也會懂得好好保護自己的相機和電腦。

至於普羅市民,和親友茶餘飯後恭喜發財之餘,不愁沒有新鮮話題。年長的,能理直氣壯訓誨少年人不應沉迷偶像;年青一輩,又能為長輩示範互聯網的用途和功效,樂也融融。

事件亦罕有地團結了大中華圈的千萬網民。形勢最險峻時,內地論壇呼籲不要阻塞香港網站,香港討論區讚揚內地言論自由更勝一籌。畢竟,血濃於水,大家關心的,其實是一樣的事情。

冬天已到,春天還會遠嗎?杯是半滿的,願咱們能走出這道色慾都市的溝渠。

Wednesday, January 23, 2008

克林頓對克林頓



美國總統初選已進入白熱化階段。上週末,希拉理在內華達州小勝奧巴馬,形勢暫處上風。週一晚南卡州的辯論中,二人正面交鋒,互不相讓,場面是少見的激烈。

由去年夏天開始,兩黨已分別舉行了十多場辯論。假如到二月五日的「超級星期二」(二十多州在同一天投票)後,仍是勝負不分,候選人便可能要一州接一州地交戰至八月的黨大會。

一直支持民主黨,自然比較關注民主黨的選情。希拉理和奧巴馬都是有能力的領袖,都會是稱職的總統。個人偏向支持希拉理,主要原因是對她比較熟悉。但這數星期,多了點留意新聞和網誌對她的報導,發覺很多美國人對她的憎惡,簡直是到了非理性的態度。

更奇怪的是,不只敵對的共和黨人看她不順眼,就連一些民主黨人,也對她恨之入骨。

是甚麼惹來這樣深的怨恨?花時間看了些Daily Kos和slate.com的留言,發現最多人抱怨的,是克林頓夫婦的野心。二人人脈廣闊,手握民主黨資源,又明白遊戲規則,了解怎樣才能贏得選舉。因此,很多人指責克林頓夫婦的行為是”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為坐上總統寶座而不擇手段。

另外,部份民主黨人埋怨希拉理和克林頓政策不夠左傾,是披民主黨皮的共和黨人。前總統克林頓任內口號是triangulation(即協調左右兩方,找出最有利的中間位置),自由派的民主黨人,很多都不滿他不斷和右派妥協,浪費了八年任期。

亦有人不喜歡希拉理的性格,說她虛偽,滑頭,深藏不露。她張口大笑,傳媒便討論那是不是假裝的親民形象。她淚盈於睫,人人都說那是形勢落後時,拿來打動女選民的秘密武器。

不過我認為,人們對希拉理「唔順超」的最大因素,是一種解釋不來的煩悶。有記者稱之為「克林頓疲勞」(Clinton fatigue),我十分有同感。

只因有時候,看見他夫妻倆,真的會令人感到很疲累。

這幾星期,電視上不時出現克林頓的一頭銀髮,和希拉理生硬的笑容,令人感覺彷如時光倒流到1998年。可惜,勾起的回憶,不是Titanic,也不是仍是玉女的Britney,而是萊溫斯基,Ken Starr,白水門,Lincoln bedroom等等一連串煩人的醜聞和政治爭執。

眼看國家被布殊政府蹂躪了八年,美國現在是人心思變。希拉理所代表的status quo舊勢力,少不免令人有點反感。奧巴馬是充滿朝氣的新面孔,因此,年輕選民寧擁護他,也不賣帳給克林頓夫婦這對歡喜冤家。

選民是人,人是被情感控制的動物。無論政策多前瞻遠矚,口號多漂亮動人,到了投票站,「好感」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希拉理想成為美國第一位女總統,克林頓想成為第一位「第一相公」,看來要出多點法寶了。

Saturday, January 19, 200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U.S. News雜誌經常會出版一些「揭秘」特刊。看最新一輯的“Secrets of Christianity”(基督教的秘密),才知道甚麼是「Q福音」。

耶穌基督的故事,幾乎全出自新約聖經中的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原來,馬太和路加中很多的內容,同是抄自馬可福音。學者認為,馬可是四福音中最先成書的一本。馬可福音記錄了耶穌由受浸到復活的生平,但沒提到馬槽出生和東方三博士等事跡。因此,基督降生的故事,很可能是馬太和路加後期的創作。

但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重覆了的內容中,一部份卻和馬可福音沒關連。因此近代研究經文的學者,認為除了馬可福音外,馬太和路加福音應該還有另一個共同的起源。這源頭便是失傳了的「Q福音」。

比較馬太和路加福音,學者還原了Q福音的部份面目。Q福音沒有記載耶穌出生,被釘十架,復活等事,只有他的說話和教訓。支持Q假設的人認為,Q福音是基督教最早的記錄,是耶穌被「神化」前的文獻。1945年出土的Nag Hammadi經文中的多瑪福音,有很多和Q福音相似的地方,是Q假設的證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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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奉任何宗教,對基督教初期的歷史,卻十分感興趣。打開聖經,選了耶穌臨終的幾段經文,想看看四福音是不是真的有所重覆。

馬可福音是這樣寫的: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 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15:33-38)

馬太福音基本上和馬可福音完全相同: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太27:45-51)

路加福音則簡潔了很多,耶穌也沒有埋怨上帝離棄他:

「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23:44-46)

約翰則最合情理,也最合乎人性。沒有天昏地暗,山搖石崩,只得耶穌簡單的兩句「我渴了」和「成了」: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上帝了。」(約19:28-3)

經這完全不科學的分析後,可見幾段經文的文字和句法確是十分相近,很明顯是出自同一來源,再經過不同作者各自修改的結果。

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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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玩過後,又讀了一會新約聖經。

馬太福音第五章到第七章,是耶穌著名的登山寶訓。那是很優美,寓意深遠的文字。這裡節錄幾段我最喜歡的經文: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他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

「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登山寶訓是基督教的中心思想。我覺得,其訓話的形式,當中包含的比喻和哲理,有點像春秋時代的孔子老子。

或許,歷史中真實的耶穌,和孔丘李耳一樣,是有大智慧的哲人。他看透人世的動盪和憂傷;在短短一生中,盡全力向在羅馬統治下的猶太人,宣揚劃時代的「愛」的真理。

毫無疑問,在人類千萬年歷史中,耶穌是影響最深遠的一人;前無古人,相信後也無來者。然而,除了四福音中疑幻疑真的事跡外,我們對他所知實在少得可憐。

我們甚至不能肯定,他是不是真的存在過。

Wednesday, January 16, 2008

"The Savages"



What an adorable, bittersweet little film!

“The Savages” deals with the most serious topics(dementia and death), yet it never comes across as preachy. It portrays a broken family with three depressed, repressed members, but remains lighthearted and affectionate. The script is witty, the humor subtle, and most importantly, it boasts some of the most brilliant acting we have seen in last year.

With an Oscar under his belt, Philip Seymour Hoffman continues to demonstrate his depth. Whether sobbing alone in bathroom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or castigating his sister’s vanity, Hoffman is amazingly convincing in his role. He shows us the inhibited emotion of a pragmatic intellect, someone who never gets over his lost childhood.

However, this is Laura Linney’s movie. She plays Hoffman's younger sister, a loving, talented, and slightly neurotic woman. She is trapped in a dead-end relationship. She lies to her brother, cheats on federal government, even steals painkillers from dead woman! But Linney is sweet throughout the film. Her likability and nervousness (not to mention her dimples) make us look past the character’s minor flaws to identify with her.

Linney is an underappreciated actress. I have liked her since “The Truman Show”. Unfortunately, she has not had a breakout role all these years. Let us hope “The Savages” will generate enough buzz to earn her an Oscar nod next month.

Also, the film’s washed-out cinematography is beautiful in its own low-key fashion. It somehow manages to make sunny Arizona appears suffocating, and the wintry streets of Buffalo poetic (believe me, Buffalo is one depressing town)!

“The Savages” almost hits every note perfectly. Go see it.

Sunday, January 13, 2008

由勁歌金曲到健美小姐



這是2007年勁歌金曲的得獎名單。對我來說,名單上的歌星,大約可分為三個類別。

第一類不用多說,是熟悉的,親切的名字。像李克勤、陳奕迅、容祖兒。

第二類的,如薛凱琪、王菀之、側田,看到名字,能夠想起樣子,也能哼一兩句他們的歌。

最後一類,是完全沒印象,不識其人,更不認識其歌。不幸地,今年名單上大多數名字,都被歸入這個組別。

陳柏宇、洪卓立、江若琳、裕美、鍾舒漫、張繼聰、方大同、EO2、HotCha、吳雨霏、泳兒。一個個名字,好像在報章娛樂版看過;但長相如何,有甚麼名曲,卻是毫無頭緒。

勁歌金曲這玩意,從前也曾經沉迷過一段日子。那時,每年一月的頒獎禮,是一等一的大事,務必守在電視前,目不轉睛地由開始看到完場。

最最最不能忘記的,是第一次收看的1984年那一屆。那年,四十首候選歌,譚詠麟一人獨佔了十首。

不是開玩笑,到今天我還記得是那十首歌:愛在深秋,愛的根源,幻影,傲骨,愛的替身,誰可改變,午夜麗人,霧之戀,都市戀歌,夏日寒風。絕對不是google回來的。

「愛在深秋已是歷史,送給大家我的新歌:愛情陷阱!」坐在電視前,第一次聽愛情陷阱,完全感到自己在見證著歷史。台上Alan拋開那件大衣的那一剎,一個偉大的時代,便在我眼前誕生了。只差沒有激動落淚。

現在重看,不過是奇裝異服的倫伯,一個人在無線錄影廠台上,手舞足蹈地咪咀唱歌。真不明白,當年小小的腦袋究竟出了甚麼毛病。

看愛情陷阱,又想起譚詠麟一齣叫《歌者戀歌》的電影。那應該是香港電影史上唯一一齣音樂電影。戲我沒看過,卻清楚記得,女主角名字是林河廷。

林河廷是誰?她是1985年無線舉辦的健美小姐的亞軍。那時少不更事,看到林清純甜美的樣子,心神為之一奪,因此特別留心電視報章雜誌上關於她的消息。至於冠軍,則是現在仍有出鏡的三四線(或是五六線?)演員馬清儀。

無聊的比賽,卻弄出一場胡鬧的風波。話說馬清儀是名門之後,因此她參賽後,造馬之聲此起彼落。既然全世界都說做馬,抱著「一不造,二不休」的精神,無線乾脆徇眾要求,大大方方地造了一場馬。細節忘了,只依稀記得,在一個比賽於限定時間內做體操的環節,馬清儀出場的時限,竟然無緣無故地比其它參賽者多十數秒,得分自然比其他人高。

那是弱小心靈首次接觸到娛樂圈骯髒,黑暗的一面,留下的傷疤,至今仍未痊癒。從此我便相信,公平的制度,總會對有錢人更公平一些。

網上找到這張林河廷的照片,有點像初出道時的薛凱琪。看來香港少男(應該是男童才對)的品味,二十年來也是大同小異。

後來,林河廷不甘受委屈,公開放棄亞軍名銜,無線改由季軍劉美娟補上。看Fun的blog,才知道《歌者戀歌》後,林河廷到了日本發展,出了一張細碟,之後便銷聲匿跡。

除了馬清儀、林河廷、劉美娟,同屆的健美小姐(其實一定是同屆,因為只得一千零一屆)何美婷和蔡嘉利,也在電視演過些小角色,現在也同樣不知所縱。

三十位佳麗,最後唯一能跑出,當紅過的,是梅小蕙。

二十三年前的八卦新聞仍歷歷在目,陳柏宇江若琳卻令我一頭霧水。這早已不是我的勁歌金曲,今天晚上,還是重溫「怎去開始解釋這段情」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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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原來對林河廷念念不忘二十餘年的,亦不只我一人。大家如有任何關於她的消息,請留一留言!

在youtube找到這兩段片段:



Strangers Dream ジャッキー・リン

Tuesday, January 08, 2008

老媽和老爸,有時還有我



醫生說,媽膽固醇偏高,叫她多做運動。恰巧爸逛街時,見跑步機大減價,便搬了一台龐然大物回家中地庫。聖誕節回到家裡,眼看從沒到過gym的二人,排隊輪流跑呀跑;可愛得來,又有點滑稽。

媽問,跑步機上一排排的按鈕有何用途。我說:「你識開關,快慢就得啦。」

那些五花八門,攀上爬下的功能,說了,她未必懂;懂了,也用不著。

高清電視熱潮席捲全球,爸心癢已久;奈何家中的電視不爭氣,用了十多年仍是屹立不倒,令他苦無換機的藉口。但電視售價一跌再跌,他終於也忍不住,買了一部Plasma 回家。

和他一邊看電視,卻一邊要解釋為甚麼電視是高清,但DVD不是高清;為甚麼《歲月風雲》裡,右邊的馬德鐘看起來竟比中間的苗僑偉肥。

駕車接媽下班,她在車上講了數分鐘電話。我問電話費一個月多少錢;她喜孜孜地答,那是全市最便宜的package,每月包六十分鐘通話時間。

我說:「六十分鐘?講兩次就冇啦!」
她說:「唔係喎,我個個月都用唔晒。」

其實,媽少上街,根本沒甚麼用手機的機會。最大的用途,怕是在超級市場買菜時,和爸失散後,作尋人之用。

為了不想父母操心,和家人見面時,不知不覺間會戴起一副薄薄的面具;盡量表現輕鬆,免得他們擔憂自己一人在外地遇到的困難。

工作,是他們理解能力以外的範圍;感情,他們問到,我又會覺得囉嗦。而且很多問題,自己也沒有答案;除了開兩句玩笑敷衍了事外,實在想不到能說甚麼。漸漸地,彼此都習慣了這種「關心但不了解」的相處方式。

我自以為知識比他們淵博,思想比他們複雜,世界比他們遼闊;每天做的事情,作的決定,他們不會明白,我亦不用刻意解釋。

現在卻開始發覺,不是他們不理解我的世界,而是我沒嘗試了解他們的心境。

一天天平淡如水的生活,是數十年顛簸後對現實的妥協?還是在享受著暮色降臨前的陽光?

世界轉得這樣快,他們累嗎?

Saturday, January 05, 2008

小說《Atonement》



大半年前,因為書店裡找不到Ian McEwan《Saturday》的平裝版,才會買他上一本的小說《Atonement》。回家看了數十頁,只覺文字美則美矣,但是三十年代英國鄉間,一家人在一個懶洋洋下午的瑣事,實在看得人昏昏欲睡。把書擱下後,便忘了。到電影《Atonement》上畫,我明白一旦看了電影,得知劇情後,更不會有心思看原著。為了不要浪費十多元的投資,只好強迫自己在假期裡讀完這本小說。

花了橫跨兩年的時間,終於把小說看完。一月一日淩晨四時翻過最後一頁後,心卻完全沒有睡意。因為,很久沒讀過這麼細膩動人的小說了。

《Atonement》前半部節奏很緩慢,說的都是那個酷熱夏天裡,一班小孩和年青人的瑣碎事。看不慣McEwan 的,或許會嫌他對景物描寫太細微,拖泥帶水不爽快。但習慣了,便會慢慢進入他筆下的世界。

到小說中途,情節驟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之前的瑣事,原來都是伏線。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無心之失,帶來的是一生不能彌補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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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iler Alert:以下內容包含小說和電影情節)

《Atonement》所指的罪,是主角Briony 在十三歲的那天,因為種種原因作了一個錯誤的決定,結果拆散了姊姊Cecilia 和情人Robbie 一段剛剛萌芽的愛情。

可是Briony是不是真的有罪?她不過是愛發白日夢,才被幻想左右了判斷能力。由始至終,她都沒有說謊。而且,她又怎能明白成年人愛與性的微妙關係?Briony只是個小孩子,她根本負不起這重罪。

成年後,為了接近姊姊,尋求她的原諒,十八歲的Briony不惜放棄千金小姐的生活,跑去幹護士的苦活。可惜,那一天無心的錯,後果實在太嚴重,重重壓著她年輕的心,令她一直未能拿出面對姊姊的勇氣。

然後,戰火升起,一切已是太遲。

Briony的故事,本在1940年結束,小說最後卻忽然跳到1999年。起初,我還怪作者畫蛇添足,硬要把細節交待清楚才肯閉幕。讀後才知,1999年那十數頁,令整個故事有了更深的意思:愛幻想的Briony ,童年時因幻想惹下彌天大禍;半生過去,最後也只能在幻想中向姊姊贖罪。

McEwan 擅長以不同人物的角度,敍述同一件事;讓讀者明白,人是如何主觀固執,事情也沒有絶對的錯對。至於故事中那些是真實,那些是幻象,其實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讀者能感受到,Briony那顆被疚愧壓得透不過氣,一生在尋求救贖的心。

真要贖罪的話,小說裡人人也有罪:Briony沈醉在幻想裡,看不清現實;Robbie大意把那封情慾信錯交給Briony;被撞破好事後,Cecilia不該羞愧下拂袖而去;母親Emily沒有好好看管一班小孩;哥哥Leon帶朋友Paul Marshall回家是引狼入室;一對小兄弟自作聰明離家出走是悲劇的導火線;Lola不該為名利一生守口如瓶...

世事無常,其中的一個原因,是因為人是受情感支配的動物。飄搖的心,常常會在不恰當的時候,作不恰當的反應,做不恰當的事。貪嗔痴怨,就是我們一生贖不完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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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看電影,才迫自已讀完小說;小說讀完後,卻有點不願意去看電影。原因是,看見廣告圍繞著Keira Knightly噴泉濕身那幕大做文章,我怕電影拍得不倫不類,破壞了小說那淡淡的傷感氣氛。但讀到Alex讚賞飾演Briony的Saoirse Ronan,又覺得不能不看這齣戲。

最後是一點吹毛求疵的意見:《愛‧誘‧罪》中的「誘」,食了字,卻不太貼切;因為故事裡,誰也沒有引誘誰。把「誘」換成「疚」,似乎更合乎「贖罪」的原意。